小提琴教師涉非禮小女生 邊播音樂邊摸事主下體 樂曲完結便停手

小提琴教師涉非禮小女生 邊播音樂邊摸事主下體 樂曲完結便停手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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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提琴教師上門為小學女生授課時,涉把女童拉至其大腿上,用手機播放小提琴樂曲,另一邊伸手入女童內褲摸其私處1至2分鐘,直至樂曲完結為止,然後沒有洗手便繼續教琴。教師否認3項非禮罪,案件今(19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女童在錄影會面透露,被告上課時多次要求她關上房門,並把手放進她的內褲裡,「好似彈琴咁樣」以食指及中指上下移動,她後來發夢也見到類似事件,終把經歷告訴母親。

被告關俊彥(33歲),被控分別於2014年5月至2020年8月4日,在何文田某單位非禮女童X。X於2010年10月出生,案發時年齡介乎6至9歲。

被告關俊彥否認非禮小學女生。(凌子淇攝)

X未足4歲已跟被告學小提琴

控方開案陳詞指,2014年5月起,仍未滿4歲就讀幼稚園低班的X,開始在私人音樂中心上被告的小提琴課。約兩年後,被告不再在音樂中心工作,改為上門替X私人授課,每星期一次,每次都會在X睡房上課。被告在2020年7月起,亦有替X補習數學。2020年8月4日,為被告最後一次與X上課。

X指被告摸其私處後不洗手繼續教

X於最後一次上課後,向母親表示感到驚恐,並難以入睡及有發惡夢,她不想再跟被告學琴,又透露她上課時曾遭被告非禮,包括被告要她坐在其大腿上,被告伸手入她的內褲,她形容被告的手指像「彈鋼琴般」,上下移動撫摸她的私處,期間會以手機播放的一首小提琴樂曲作為時限,每首長約1至2分鐘。她指被告完事後沒有洗手,繼續教琴。X過往一直沒有披露此事,但因發惡夢,才鼓起勇氣告訴母親。X母其後向防止虐待兒童會舉報,個案轉介警方跟進。

X稱讀小一時首次被侵犯

X在錄影會面指,被告在2017年首次非禮她,她當時約6歲,就讀小一,第2及第3次事件則發生在她9歲生日,及2020年8月4日。每次被告都會要求X坐在他大腿,再伸手入X內褲上下移動,撫摸她的私處約1至2分鐘。她因害怕被罵,事發後沒有與人談及。

被告否認曾非禮X

被告被捕後警誡下稱,他間中會在授課時請X吃糖,為免X的家人發現,故會關上房門。每次上課,被告都會坐在X旁邊聽她奏樂,亦會觸及她的雙手及腰,以糾正其拉琴姿勢。他承認會在授課時播Youtube片段,但否認曾經非禮X。

X形容被告非禮動作似彈琴

庭上播放X錄影會面紀錄,她憶述上最後一課時,被告曾叫她鎖門,被告便把她拉至坐上其大腿。X曾想找藉口離開,但被告不許,他用手機播放樂曲,又用食指及中指摸X私處,形容:「好似彈琴咁樣,上下上下。」。其後被告沒有洗手便直接拉琴,由於小提琴遇水就會走音,X遂問被告如何清潔,對方指只能隨意「抹下」小提琴。小提琴課後,被告再替X補習數學。

X又指,案發時被告已教了她小提琴6年,原本在青衣某琴行上課,及後X一家搬到何文田,便改在X家上課。自搬家後,被告曾經數次以同樣方式侵犯她,惟她不敢說出。直至最後一課後,X夢到類似事件感驚慌,遂決定告知母親。

案件編號:DCCC 59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