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和無限公司的差別是’’’’’@葉子|PChome Online 個人新聞台
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6-09-19 09:31:25| 人氣98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有限公司和無限公司的差別是’’’’’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有限公司和無限公司的差別是'''''
他們在法律上的定義為何?有的公司會再名字中加上股份二字 ,除了有股東和合資的意義外還有什麼意義呢 ?如果是獨資是否也會加上股份二字?

獨資:於營業登記的「公司」組織型態中,僅適用於「有限公司」。故獨資的公司,其全稱,不會有「股份」二字。

公司型態: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兩合公司、無限公司,都是申設營業登記的「公司」組織型態之一。

資本額登記限制:

有限公司:50萬元(含)以上。

股份有限公司:100萬元(含)以上。

兩合公司:目前查無資料,不詳。

無限公司:目前查無資料,不詳。


資本存款證明提供限制:

公司:資本額已超過25萬(含)元,一律需提供資本存款證明。


法律位階:

皆屬法人位階。




發票使用:

一律需使用發票。


股東人數限制(現行法令,民國94年06月22日修正):

有限公司:由一人(含)以上股東所組織。

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含)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

兩合公司:指一人(含)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含)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

無限公司:指二人(含)以上股東所組織,其中半數,應在國內有住所。


以上公司組織之股東人數,皆無明文規定人數上限。
「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因此所謂股份有限公司,並不一定指其公司的股票有上市或上櫃。)

實際組織與法律規定權責比較:
(a)組成人數:
「有限公司」指由五人以上、二十一人以下股東所組成,
「有限股份公司」指由七人以上股東所組成,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b)股東責任:
「有限公司」之股東僅以其出資額對公司負責,換言之在公司成立之初,所繳交之認股款項金額,即為其最大之風險,故一般人較願意加入,使公司募集資金較為容易。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的責任與有限公司相同,為有限責任,以出資額為其最大責任風險。

(c)規模大小:
「有限公司」股東以二十一人為上限,致使其規模不易擴大,
一般多屬中小型企業之經營。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沒有上限,亦即可以無限多的增加股東人數,以收擴大資本的效果,故為目前大型企業所普遍採用之型式。

所以獨資就沒有所謂股份了

台長: 堂本和葉
人氣(985)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 個人分類: 工作職場 |
此分類下一篇:品管’’’’品檢’’’’生管’’’’技管之間到底有何不同呢
此分類上一篇:幽默可以改變情緒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