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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份工作 只須繳1份勞保費

    2005/09/30 06:00

    記者丁勻婷╱專題報導

    可選薪資較高公司投保

    你白天在甲公司工作,晚上又到乙公司工作,如果這兩家公司皆屬於5人以上強制加保之公司,依勞保條例規定,你在兩家公司都要投保,但有些勞工抱怨繳交兩份保費,只能申請一份勞保老年給付。勞委會做出解釋令,表示勞工可選擇其中一家薪資較高、工作較穩定之公司投保。

    勞委會勞保處表示,站在保護勞工權益的理念上,通常建議從事多份工作的勞工在每個事業單位皆投保,雖然勞保老年給付維持請領一份,但勞工每份工作都投保,將有利於申請勞保職災給付。

    未保單位領不到職災給付

    勞委會表示,勞保定位為社會保險,不能視為商業保險制度,勞工可在兩家公司投保,但依勞保條例施行細則第52條第3項規定,當發生保險事故前最近6個月或退休前最近3年之月投保薪資,在同一月份有2個以上投保薪資時,以最高者為準,與其他各月份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

    勞委會指出,當勞工有兩份工作時,若是只選擇在甲公司投保,未在乙公司投保,勞工在乙公司發生職災時,將無法請領勞保職災給付,只能請領普通事故給付,「雖然有領到勞保給付,但少領一點」。

    勞委會舉例,如果勞工白天在甲公司工作,晚上開計程車,勞工選擇自行到職業工會投保,當勞工白天在甲公司發生職災時,勞工只能請領普通事故給付。

    勞委會勞保局指出,勞保費經繳納後,一概不退還,除非有特殊歸責因素,比如某公司將7月勞保費重複繳納,該局透過核對系統,發現重複繳納,導致無法沖銷帳面,即主動退還保費。


    資方說法╱調高上限 業主:被剝3次皮

    〔記者王珮華╱台北報導〕勞保薪資上限是否應調高,以保障勞工日後退休生活?中小企業協會理事長戴勝通表示,既然勞工退休金已經按實際薪資提撥,希望勞工對勞保投保薪資也要退一步,以免增加雇主負擔,否則受害的還是勞工本身。

    戴勝通表示,勞工團體要求提高勞保薪資上限,雇主就得多提繳勞保費用,如此一來,勞退提撥一次,勞保提撥一次,健保又提撥一次,企業主都被「撥(剝)光了」。

    他指出,企業國際化程度高,雇主不堪財務負荷可以走,但勞工走不了,「雙方都要各退一步,希望勞工也能體諒老闆」。

    至於擁有兩份工作的勞工,戴勝通也認為,保留一份勞保較為合理,否則形同鼓勵勞工兼差,不利企業發展。

    是否調整 勞委會評估中

    記者丁勻婷╱專題報導

    勞保投保薪資上限4萬2千元自民國87年沿用至今,是否應適時進行調整?勞委會表示,已評估多時,沒有說不調,但需視社會變遷而定。

    勞工團體表示,隨著國內物價情況,越來越多勞工選擇增加第2份工作,以因應開支,有些勞工欲按新增的薪資水準投保,換取更高的勞保給付、勞保退休金,保障職災、退休生活,礙於勞保投保薪資上限為4萬2千元,始終無法如願。

    勞工團體不禁要問,在社會環境變化下,此政策難道沒有調整空間嗎?勞委會指出,勞保投保薪資上限一經調整,勞保老年給付將隨之提高,對勞工老年生活而言,相當有利,但雇主與政府之勞保費負擔將增加。

    勞委會勞保處長賴錦豐分析,欲調整投保薪資上限4萬2千元之前提,不僅需考慮到近年的物價波動、薪資上漲率、雇主負擔等因素,還要邀集相關部會研商。

    勞委會表示,對勞工而言,投保上限調漲後,勞方、資方、政府,皆需增加保費負擔,以在產業工作的勞工為例,勞工、雇主與政府負擔比例分別為二:七:一,雇主負擔保費相對增加。


    勞方建議╱保障打工族 薪資合併計算

    記者丁勻婷╱專題報導

    自主工聯會長劉庸表示,勞保制度不希望雇主高薪低報,卻又訂定上限門檻;反觀健保制度以收支平衡為由調高保費,在勞保制度上,卻要勞工相對減少請領勞保給付,兩種制度的權利、義務不甚均等。

    勞工團體建議,除了提高勞保投保薪資上限4萬2千元,其他方案還包括可將兩份薪資合併計算,或比照健保投保薪資,或各自領取勞保給付而不受限,或不訂定上限而依實際投保薪資,或取兩份薪資平均數,但合計薪資超過投保上限4萬2千元時,以上限為依據。

    勞工團體也說,有些打工族以重度勞力換取多份薪水,社會應給予肯定,尤其打工族多屬於工作不穩定的弱勢者,政策應有積極思考。

    工作傷害人協會秘書長黃小陵表示,勞保投保薪資上限太低了,早就應該調整,政府或許可不訂定上限,改依受薪階級薪資標準,定出級距標準,但勞保投保薪資下限必須訂定,甚至調高,才能保障勞保相關傷病給付。

    劉庸認為,勞保投保薪資上限可比照健保制度,尤其國內產業越來越多採責任制,勞工沒有加班費,工時卻更長。單靠一份工作養家實在不容易,如果勞工被逼得兼職,也是不得已的選擇。


    交了2份保費…僅有1份老年給付

    記者丁勻婷╱專題報導

    為什麼繳交兩份保費,卻只能領一份勞保老年給付?勞工團體表示,往年僱傭關係比較穩定,勞工較少有兩份工作,隨著台灣產業環境變化,勞工不得不尋求第二份正職或兼職工作,勞保給付制度應思考不合宜之處。

    勞工團體指出,以前勞工的兼職工作性質類似其正職工作,比如白天在環保局駕駛清潔車,於環保局駕駛員工會投保,夜間開計程車,又於駕駛員職業工會投保,勞工自然可依勞委會解釋令,選擇其中一個工會投保,還可以不用繳交兩份保費。

    但台灣僱傭關係改變了,勞工團體表示,現今勞工兼職工作性質有別於正職工作,比如白天在營造工地工作,晚間於清潔公司工作,勞工就得冒著可能無法請領其中一個職災給付之風險。

    勞工團體表示,既然勞保費不因勞工繳交兩份而打折,勞工又願意誠實投保,如果政府能克服勞工或勞保黃牛從中取巧等問題,勞保老年給付或許應按多份工作投保情況,考量皆發出給付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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