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补贴_百度百科

高龄补贴

政府性措施
收藏
0有用+1
0
高龄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
中文名
高龄补贴
外文名
Old Age Allowance
面向人群
高龄老人
报送材料
退休批文
办理时限
随到随办

政策介绍

播报
编辑
高龄人补贴,对于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重要作用。
高龄人津贴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养老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本市户籍在当地实际居住15年经上、年满70周岁以上、本人无政府或单位发放的生活养老待遇的,且其家庭子女(指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儿子、儿媳、未出嫁的女儿、入赘女婿)均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可申请享受政府发放的高龄养老补贴。现市区高龄补贴标准为每月60元。1996年决定进一步扩大高龄老人享受优抚待遇的范围,从1996年起除了百岁以上老人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贴外,大连首次将90到99周岁的老年人也划入长寿补贴范围,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的生活补贴。各地百岁老人补贴不同,最低为100元,部分发达城市110 元~200元之间。

办理流程

播报
编辑
1 文件依据:闽人险[1996]6号、闽财事[1996]140号。
2 报送材料:退休批文。
3 办理程序:
(1)享受对象:满70周岁或以上的退休干部(所需条件);
(2)原所在单位或本人持退休批文到退干办理审批手续;
(3)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公司按月发放。
4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达标

播报
编辑
《民政部关于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先行地区的通报》(民函〔2010〕111号)(下称《通报》)。
据《通报》显示,现省级层面建立80岁以上高龄津(补)贴制度的有北京等7个省(区、市),其中按月发放的有6个: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云南宁夏等6个省(区、市)。省级层面尚未建立、但在地级层面建立80岁以上高龄津(补)贴制度的有山西省长治市等21个市(区、州、盟、县),其中按月发放的有11个。

制度建立

播报
编辑
2016年8月,民政部通报了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的情况,其中,26个省(区、市)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
在高龄津贴方面,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
在养老服务补贴方面,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青海、新疆等20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
在护理补贴方面,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西藏、新疆等17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

相关新闻

播报
编辑
我国将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
与此同时,我国还将完善政府供养制度,对于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建立高龄补贴制度,逐步将本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
他表示,我国还将积极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导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辟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增强群众长期护理保险意识,减轻长期高额护理费用压力。
2010年初,甘肃省出台政策指出,从2010年起省政府将对百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1200元的高龄生活补贴,并颁发百岁老人寿星证;市州对95-99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不低于700元的生活补贴;县区对90-94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贴。
如今,80岁以上老年人也将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根据民政部相关精神,甘肃省民政厅要求各市州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事业及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在土地供应、资金投入、税费减免、财政补助、社会融资、供水供电供热、免费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优待老年人的政策。对于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保障其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建立高龄补贴制度且逐步将本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提高发放的层级,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对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其入住养老机构或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对非营利性的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或组织,给予一次性或者分期建设补贴,以及一定的运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