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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票申請與查詢

本功能適用於本公司網站或訂位票務中心使用信用卡及部分第三方支付(註)完成的交易(包含機票及超額行李等各類附加服務)使用。若要辦退機票請輸入機票號碼 ; 若要辦退超額行李等各類附加服務,請輸入電子雜項交換券號碼(EMD)。


註: 僅限大陸地區為支付寶/微信交易


請參考長榮/立榮航空因應班機取消、異動之改退票作業辦法

提醒您!機票號碼為69524開頭,超額行李等各類附加服務之電子雜項交換券號碼為69545開頭

(例如:陳禹暘,[姓]填入CHEN)

(例如:陳禹暘,[名]填入YUYANG。若您的訂位姓名只有「姓」,請直接略過此欄位。)

注意事項

  • 為保障您的權益,線上辦理退票將依您原付款方式進行退款事宜。申請退票後,若因原信用卡作廢、遺失等因素,而變更原付款資料時,請您自行與原發卡銀行聯繫後續退款事宜。
  • 無限萬哩遊會員酬賓機票退票,無法於本系統退票,請至各當地票務櫃檯申請。
  • 透過旅行社購票之退票,請洽原開票旅行社申請。
  • 若曾更改航班日期並支付相關費用,系統計算後若有退票價值,將優先退至您第一次交易的付款帳戶,若退款總金額超過您第一次交易的付款金額時,則依序退至您的其他付款帳戶。
  • 往返美國航線:若申請退票為購票後24小時內,且第一段班機起飛時間需大於完成開票時間7天(168小時) (含),可全額退票。
  • 在扣除退票手續費/未登機費/訂位服務費後,我們會在7個工作日內將您的退款退回您當初付款之信用卡(應在1-2個結算週期內會顯示在您的對帳單上)。 若當初以現金或支票購買的交易,我們將在收到退票申請後的20個工作天內完成您的退款處理。
  • 辦理未搭乘航段之退票,退票價值將依已使用行程重新計價,並非原購票價值之一半且訂位服務費不可退,故可能僅剩機場稅可退還,若僅餘稅金可退,將不收取退票手續費/未登機費,包括不可退票之機票。
  • 使用部分或全部哩程折抵票價之交易,若需退票,全程未使用之機票可退還收取之票款/稅金及返還退票當日仍有效的哩程;部份未使用之機票僅可退還剩餘航段之票款/稅金,不退還已抵扣之任何哩程。
  • 若曾透過EVABidDeal取得升等機位,競標費用僅適用於成功得標時所顯示之日期與航班,無法更改也不予退款 (請參考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