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中面对法国和波兰,德国的军事策略有什么异同? 占领之后的政策有什么异同呢? ?
3 个回答
在法國"清除猶太人在法國的影響"以後,清剿的財產用來成立魁儡法國的國庫卷(法國被納粹認定是猶太人企業有兩萬多家),接著用這個國庫卷強制換取工業品、工廠等資產、外匯、黃金、中立國有價證券。再控制國庫卷的流通(拖延支付日期),壓制法國本土的通貨膨脹,讓這些國庫卷沒什麼鳥用,在使用徵收上來的戰爭賠款、占領軍事費用收上來的法郎在進去搬物資和工業品,如果沒有壓制法國的通貨膨脹,維希法國收上來給納粹的法郎就沒什麼價值,另外納粹壓制通膨的政策還有強制推行票據交易,並宣布這些匯票的周期時間為九個月。
這套德國人控制被占領國貨幣購買力的方法基本得到了普遍推行,納粹軍隊給的餉一般都是被占領國的貨幣,並且鼓勵他們減少把錢直接寄回德國,以避免德國本土通貨膨脹(納粹的本土沒有像占領國搞那麼多金融壓制,社會福利好得很),鼓勵買占領國的商品,寄回德國。
即使到了戰爭後期,軍隊基本東西線輪調,東線士兵跑法國去嫖娼,來自前線的士兵購買力還是盡可能的不讓他們回到本土造成納粹本國的通貨膨脹。
而在工業化程度比較低的國家,也就是波蘭,主要收入來源是比較直接的強徵勞動力。戰爭初期,法國人也被抓夫,但逐漸減少。這應該可以看做是一種針對被占領區掠奪比較優勢的作法。工業化程度高的國家,利用強制金融手段掠奪,其可持續穩定產出的工業品比抓他們勞動力到德國本土強制勞動更有利益。工業化不足的農業國家,由於被占領國的工業少,由納粹直接過去辦廠,或強徵勞動力到納粹本土進行勞動,東歐的戰敗國勞工稅額大約是德國人的三倍,給定薪資大約是德國人的73%,德國工廠並將支付的名義工資的65%據為己有。並且被強徵的勞工往本國家庭的匯款,也被納粹政府侵吞。這些強制勞工家庭,往往要透過被占領國的政府發放社會救助來維持生活。
雖然有一些差異,但納粹的占領政策本質上是一樣的,都是在搶錢,搶過來的錢,都給德國人搞社會福利和軍隊去了。
所謂帝國主義,不過如此而已。
在軍事上,對波蘭單看波蘭本土的工業化程度和外來支援的力道不如說是工業化的勝利。
而法國人的失敗,由於太過噁心,沒有詳細的去了解過。
占领方面,波兰叫总督领地,设总督府,直接并入德国,类似于我国台湾地区。而法国包括巴黎以内的北部四分之三领土由德国直接统治,南部四分之一领土由维希法国政府管理(但在1943年意大利投降后德军逐渐进入法国南部至诺曼底登陆前夕法国南部也完全被德国控制),相当于我国东北日本关东州(日俄战争后夺取的辽东半岛)和伪满洲国(918以后侵占的东北领土)并存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