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45萬桶破廁所 業者竟說告我啊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裝潢糾紛又一樁!一名鄭小姐在台北市文山區購買五樓中古屋,透過好友推薦,找了裝修業者羅男進行裝修工程,不料羅男收45萬前款後,不僅桶破廁所,由於諸多疑點讓鄭女到住宅消保會申訴,而羅男還對鄭女說「告我啊!」

鄭小姐花2千餘萬買的房屋,至今仍是拆除到一半的狀況。(圖/住宅消保會提供)
鄭小姐花2千餘萬買的房屋,至今仍是拆除到一半的狀況。(圖/住宅消保會提供)

鄭小姐接受《三立新聞網》採訪,她說「因為在文山區花了2千多萬,買了40多坪5樓公寓,由於需要裝修在11月27日跟羅男簽訂合約,總工程款為150萬元,包括拆除、裝修、管線配置等設計;在29日時就已經先支付45萬,付費後羅男不願提供任何圖像、文字形式的說明。」

她表示,這樣不僅無法想像完工結果,材料部份羅男也直接購買,並未先與她溝通,例如前後陽台的鋁窗,羅男只說專業名詞「花格鋁」,款式、設計都未說明,等鄭小姐提問時,先說可以調整,事後又反悔說「工廠已經做好,所以無法調整。」

鄭小姐無奈表示「羅男都不溝通,半推半就下自己就被迫使用,這個鋁窗報價下來就是20餘萬。」

羅男桶破樓下天花板,不僅未先告知鄭小姐,還想要鄭小姐支付修繕全額。(圖/住宅消保會提供)
羅男桶破樓下天花板,不僅未先告知鄭小姐,還想要鄭小姐支付修繕全額。(圖/住宅消保會提供)

之後羅男施工期間,進行拆除作業時,造成樓下4樓鄰居的天花板剝落,卻也未當下告知鄭小姐,5天後羅男才告訴鄭小姐,自稱已與4樓達成維修協議,並要求鄭小姐支付修繕全額。

鄭小姐說「當下真的不懂,因為羅男說拆除就會有這種狀況,所以希望我支付全額,但我覺得羅男應該先提醒可能的鄰損,我才能決定要不要進行拆除,所以與他協議各付一半修繕費用。」

鄭小姐發現羅男未申請裝修許可,也沒有向瓦斯公司申請管線變更。(圖/住宅消保會提供)
鄭小姐發現羅男未申請裝修許可,也沒有向瓦斯公司申請管線變更。(圖/住宅消保會提供)

事後鄭小姐越想越不對,打電話向羅男口中的協作廠商聯絡,才發現建築師沒有收到申請裝修許可的錢,所以並未申請;瓦斯公司也無申請變更管線紀錄,留的電話也不是該區域瓦斯公司,鄭小姐最後只好求助住宅消保會。

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說「第一次協調羅男有到場,當下與羅男協議取消合約,但羅男提出要申請部分費用,鄭小姐希望羅男提出單據為依據,雙方達成協議後,約好第二次協調解決,但第二次協調日期到,羅男就未到場了。」

吳翃毅說,該合約對於屋主相當不利。(圖/住宅消保會提供)
吳翃毅說,該合約對於屋主相當不利。(圖/住宅消保會提供)

住宅消保會協助檢視合約內容,發現簽訂竟是不平等條約,違約的罰則對業者有利卻對屋主非常不利,屋主須先支付預付款,若未履行,業者即沒收此預付款,而業者違約罰金只是總額的千分之一,最多只罰30天。

吳翃毅指出,業者在東窗事發後諸多推託,除了合約內容有問題外,像是裝修導致的鄰損,在法理上都是裝修業者需要負責,而羅男在弄壞4樓天花板後,要求鄭小姐支付全額,雖然協議後變成各付一半,實際上也不是正確的結果。

調閱財政部資料,該公司目前狀況為「非營業中」。(圖/翻攝自財政部經濟入口網)
調閱財政部資料,該公司目前狀況為「非營業中」。(圖/翻攝自財政部經濟入口網)

記者多次聯繫羅男,但羅男電話皆轉接語音信箱,但根據財政部經濟入口網資料顯示,該公司負責人確實為羅男,但狀態已顯示「非營業中」。

吳翃毅說,很多屋主裝修時,會透過網路或親友推薦,而最常發生的狀況是業者自己說「放心啦!我做了20~30年」、「曾經裝修某豪宅」或「某名人的家就是我裝修的」,諸如此類的說法,取得屋主信任。

最後他建議「預防勝於治療」,所以屋主應當做好自我保護的觀念,裝修一定要簽好合約書,合約書還必須含有詳細設計圖,以及明確的估價單等缺一不可,若要更完整的保障也可以至住宅消保會申請住保信託服務,藉以確保交易價金安全及施工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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