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月內急向3銀行借貸 台中男投資千萬全飛了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1個月內急向3銀行借貸 台中男投資千萬全飛了

設立投資公司與詐團共謀的邱姓男子,一審除依洗錢防制法等罪判刑外,民事部分也判邱得賠1千萬元。(資料照)

設立投資公司與詐團共謀的邱姓男子,一審除依洗錢防制法等罪判刑外,民事部分也判邱得賠1千萬元。(資料照)

2023/02/06 18:19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李姓男子前年聽信詐團的假投資技倆,一口氣在一個月內向3家銀行借貸千萬,結果匯入對方指定帳戶發現血本無歸,對方還失聯才驚覺上當報案,案經檢警追查,逮獲設立投資公司與詐團共謀的邱姓男子,一審除依洗錢防制法等罪判刑外,民事部分也判邱得賠1千萬元。

判決指出,邱男在前年5月間邱前往銀行開設個人與公司帳戶,擔任某投資公司董事兼負責人,邱另將現金10萬元從個人帳戶轉帳存入公司帳戶,透過不知情會計師出具查核報告後,向市府申請設立公司完備,邱隨後與詐團共謀提供投資公司帳戶,讓騙徒作為洗錢、詐騙他人的工具。

期間被害人李男接獲誆稱是資管助理的通訊軟體LINE,對方藉此與李取得聯繫後,不斷遊說李男投資,李因此在同年5月間,以保單向3家銀行分別借款500萬元、460萬元、40萬元後,匯入騙徒所提供的邱男投資公司帳戶後,發現匯款全部被提領一空,因此向警方報案。

警方查出,邱的帳戶不只詐騙李男,還有其他12人都被假投資技倆所詐,損失金額在數十萬元至數百萬元,案經法院審理後,刑事部分邱男遭依違反公司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分別判處4月、6月徒刑,併科罰金3萬元,其中6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得易服勞役,全案確定。

民事部分,李男提出損害賠償告訴,求償1千萬元,一審審理後,認定邱男為幫助犯,依照民法規定,有連帶賠償責任,判邱男需賠償1千萬元,仍可上訴。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