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没有n+1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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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裁员(也就是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分为两种情况:

1、签订了一次劳动合同到期的,公司不续签,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N。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满6个月的算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部分算半个月工资。工资标准按最后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计算。

2、签订了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累计工作满十年的,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续签的,支付2N,也就是赔偿金。

因为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不续签的,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应该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部分算1个月工资。例如工作5年3个月,赔偿金为11个月工资。按照本人最后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计算。

二、如果是员工不续签,除非是新合同待遇降低为由拒绝续签有经济补偿金N,其他原因不续签是没有赔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到底补偿N,还是N+1?别焦虑,请记住这3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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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到底怎么赔?

发布于 2021-06-12 12:18· 2.2 万次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