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料涉連牆器被解開 行內常見 - 20240221 - 要聞 - 每日明報 - 明報新聞網

要聞

工會料涉連牆器被解開 行內常見

【明報專訊】啟德地盤昨塌巨棚釀2死3傷,一名女工當時正在棚架上安裝金屬鋁板及玻璃。建造業總工會安全顧問李光昇昨向本報表示,估計是用作固定棚架、俗稱「拉掹」的竹棚連牆器未能發揮應有功能而出事。他說由於做玻璃幕牆安裝等工程時,鋼枝或會阻礙工作,部分工人「貪快、貪方便」而解開連牆器,之後亦沒有綁回,當所有連牆器被解開,再有強風及人等外力影響,便有可能塌棚。

連牆器由兩部分組成,每組連牆器包括一竹枝作為「牆撐」和6毫米粗鋼枝造的「繫索」。李光昇說,據法例要求,棚架每4米乘7米應有一組連牆器,每組可承受1噸重力,「𠵱家成個跌落街,即係啲鐵仔(鋼枝)冇晒囉」。他說解開「拉掹」在行內極之普遍,但即使解開後亦應綁回,亦可在搭棚前事先與搭棚師傅商討,「邊個位置有安裝(工程)就唔好裝拉掹」,減少解開連牆器的風險,此時總承建商便要擔當協調角色。

勞處:新守則更詳列監督棚架工作

李說,法例要求每14日需安排合資格人士檢查棚架,但一般棚架工程不會很長,「14日(內)已經完成工序」,地盤管工應加強檢查,若見連牆器被解開,應立即要求綁回。他說勞工處例行巡查時往往很少檢查「拉掹」的標準,認為政府在監管上責無旁貸。

勞工處回覆稱,計劃今年3至4月推出經修訂的《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要求工人須持有有效安全訓練證書,才可做懸空式竹棚架工作;亦會更詳細說明「合資格的人」在監督工人做棚架工作的要求。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