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高1.75米女子 遭鄰居藏獒咬傷致無法再展現美腿 獲賠96.1萬

身高1.75米女子 遭鄰居藏獒咬傷致無法再展現美腿 獲賠96.1萬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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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達175厘米的女子,5年前遭鄰居的兩頭藏獒咬傷,致身體多處受傷,臉部、右手、大腿等多處留疤痕,原本擁有一雙長美腿的她,現不想再穿泳衣及去沙灘,亦無法在社交媒體上展示泳衣及短裙照;右手傷勢也影響她彈琴的興趣,因而向狗主索償。法官今(23日)頒判詞指,認同女子因被狗咬傷失去部分生活樂趣,連同收入及醫療費等損失,判她可獲96.1萬賠償。

狗主兼被告崔煥好早前被裁定未有看管飼養狗隻被判罰款1.8萬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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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門外遭兩隻藏獒攻擊

原告為文思慧,被告為崔煥好及歐陽定聰(譯音)。原告在2015年11月11日在元朗住所外被兩隻藏獒攻擊,當時藏獒沒有牽繩,區域法院早前已裁定兩名被告要負上責任,而法庭是次則處理賠償問題。

身體多處留疤 右手神經受損

原告因事件多處受傷,包括右眼眉、右手、右臂、手腕、胸部、及大腿,而有關傷處亦留下疤痕,原告的右手神經也受損,她會感到乏力及麻痺。她更因事件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感到抑鬱、失眠、曾有自殺念頭,對外表感到羞恥,預計症狀會持續5至10年。

原本打算考演奏級琴試

原告在審訊時稱,她考獲8級鋼琴資格,亦打算進行演奏級考試,但右手的傷勢影響她彈奏鋼琴,而身高175厘米的她,對她的一雙長腿感自豪,惟意外後她因為身上的疤痕已不想再穿泳衣,亦不再去沙灘及泳池。她事後也不可再在社交媒體上展示其泳衣照及短裙照。她更稱因為不想向朋友解釋身上疤痕及回憶事件,所以避免出席聚會及會避開其他人。

現仍需應付事件帶來的傷害

法官接納其證供,並相信事件令她失去部份的生活樂趣,至今仍然在應付事件為她帶來的傷害。法官又指,原告事發時只有22歲,未婚,疤痕或會影響她日後找尋另一半,情況有別於審訊時提及一名56歲已婚女事主的案例。

法官就原告在事件中承受到的痛苦、收入損失、醫療費用等,判她可獲96.1萬賠償。

案件編號:DCPI222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