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日我家大門被拆,法治、警察無用?!
我家社區大門警衛室土地是座落在原始興建社區的建商名下,最近有新建商要來社區蓋房子,與社區發生了糾紛,社區大門還被因此告到法院拆屋還地,結果我擔任訴訟代理人,很不錯遇到了一個很認真的法官…
終審法院在今年七月判決,法官很仔細地將社區大門的來龍去脈業調查清楚,還說即使有後手買了土地,...也要受原有使用管理關係所拘束,甚至法院更基於拆除將影響社區數千名區分所有權人及家人等不特定多數人居住安寧之利益,認定有「權利濫用禁止原則」的適用,因此判決駁回原告之訴,且已經判決定讞。
沒想到建商走「明的」走不通,就來「黑的」,三更半夜來強拆,警察一開始來現場還很消極,看到記者來了才開始強硬些,警察出身的新北市長侯友宜,您應該要管管了吧!警察不是應該保護人民、維繫法治嗎?
新建商「家新建設」也真夠離譜,還號稱「永遠走在最前面」、「讓幸福從現在延續到永遠」、「建築維新」,你們還真的是「走在最前面」拆人家房子!給人「幸福」是這樣給的?這就是「建築維新」?!
昨天半夜,社區大門被強拆。
有到現場聲援的人都看到里長的態度了。我就直說了,有現場民眾反應,里長到場的第一件事:錄影,錄完就站遠遠的看戲,邀請他就近協助,他ㄧ推三五六,一副事不關己。
...重點是,他錄我們社區里民,而不是錄沿路的黑衣人!用意為何?里長,你若不服,就在下面留言公開你昨天錄影的畫面。

極弱音,才是改善社會、改變環境的關鍵動力。多元民主的台灣,里長什麼時候權力這麼大?官威這麼大,公開教訓不同意見的人嗎?
有不同的想法,都不能說?只能由里長代言?一個人的意見就不是意見嗎?里長什麼時候有權力可以過濾不同的聲音?一位里長該做的是保護里民、保護弱小,還是仗勢欺人,打壓這些聲音?
...我不太怪那些偏袒權力擁有者的里民,但是里長本身一開始如果不清楚這些會議的目的或是曲解會議本身的功能,那自然會有里民受影響。
無論把里長當做是行政末端的公務員或是民意代表,里長領的是薪水還是里事務費都好,這都是那稅人的錢!里長表現完全失格!
罷免提案人面對多大壓力?
如果是你,有這樣的勇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