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險一金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五險一金,指中國大陸地區勞動者所享有的社會保險福利的一種通俗化稱呼,其中「五險」是指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在內的五種社會保險,「一金」是指住房公積金[1],是中國政府為保障職工權利而採取的一項基本措施。「五險一金」中的工傷保險與生育保險全部由用人單位繳納[2],其他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繳納的四種也被稱為「四金」[3][4]

基數[編輯]

上一年度的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社保繳費基數;社保繳費基數的上限設定在上一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下限為上一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上海)。

各地方政府(部分副省級市地級行政區 地級市、部分縣級行政區 縣級市)所公告基數為標準,以下以廣東省東莞市的五險一金為例:
年度 東莞市
《全市職工年度月平均工資》
東莞市城鎮非私營單位
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東莞市
《最低工資標準》
廣東省非私營單位
在崗職工年度
月平均工資
廣東省私營單位
就業人員年度
月平均工資
月平均工資 浮動率 年度平均 月平均 最低工資 浮動率 執行日期 全省全口徑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
2000年 647 1152
2001年 664 18.36% 430 1307
2002年 702 8.72% 17808 1484 450 4.65% 2002年11月1日 1485
2003年 778 10.83% 22598 1883 450 1666
2004年 821 5.53% 25326 2111 574 27.56% 2004年12月1日 1843
2005年 887 8.04% 28253 2354 574 1997
2006年 956 7.78% 31135 2595 690 20.21% 2006年9月1日 2182
2007年 1031 7.85% 35284 2940 690 2454
2008年 1123 8.92% 39516 3293 770 11.59% 2008年4月1日 2759 1532
2009年 1201 6.95% 42585 3549 770 3030 1612
2010年 1342 11.74% 46576 3881 920 19.48% 2010年5月1日 3363 1886
2011年 1812 35.02% 50398 4200 1100 19.57% 2011年3月1日 3763 2218
2012年 2138 17.99% 57007 4751 1100 4215 2660
2013年 2506 17.21% 42870 3573 1310 19.09% 2013年5月1日 4468 3085
2014年 3005 19.91% 47600 3967 1310 4986 3441
2015年 3489 16.11% 53221 4435 1510 37.27% 2015年5月1日 5525 3737
2016年 3854 10.46% 57649 4804 1510 6071 4020
2017年 4454 15.57% 61619 5135 1510 6668 4446
2018年 4895 9.9% 69937 5828 1720 13.91% 2018年7月1日 7486 4855
6338 (全口徑)
2019年 5305 8.4% 74017 6168 1720 8241 5210
6756 (全口徑)
2020年 5825 78992 6633 1720
廣東省東莞市「社保局」公告為例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險種類型
社會基本
養老保險
(企業)
失業保險 生育保險
(用人單位)
工傷保險 門診基本
醫療保險
(用人單位)
住院基本
醫療保險
(用人單位)
住房公積金
基數上限 去年全省全口徑就業人員
月平均工資的300%
去年全市在崗職工
月平均工資的300%
去年全市職工
月平均工資的300%
去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公告最低工資標準
繳費基數 去年全省全口徑就業人員
月平均工資
去年全市在崗職工
月平均工資
去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基數下限 去年片區全口徑在崗職工
月平均工資的60%
去年公告
最低工資標準
去年全市職工
月平均工資的60%
去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 單位就業人員:指在各類法人單位工作,並由單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員,包括在崗職工和其他就業人員。
  • 在職職工:是指在單位中工作,並由單位支付工資的各類人員(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員),以及有工作崗位,但由於學習、病傷產假(六個月以內)等原因暫未工作,仍由單位支付工資的人員。包括與單位簽定勞動合同或符合勞動保障部門關於認定形成事實勞動關係條件的在崗職工,不包括已離開本單位仍保留勞動關係的離崗職工。
  • 在崗職工:是指在企業單位工作且與企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企業聘任了正式崗位後的上崗人員,長期病休和離崗、待崗人員不算,還有內退等人員不算。為準確反映行業用工情況,從2011年起,將在崗職工中的勞務派遣人員進行了單獨統計。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工資統計範圍包括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聯營經濟、股份制經濟、外商投資經濟和港澳台投資經濟單位,包括城鎮的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 其他從業人員:是指除在崗職工以外,實際參加本單位生產或工作並從本單位取得勞動報酬的人員。具體包括:非全日制人員、聘用的正式離退休人員、兼職人員和第二職業者,以及在本單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員。
  • 『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是指以本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省全口徑就業人員平均工資
    • 城鎮非私營單位包括:城鎮地區全部非私營法人單位,具體包括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聯營經濟、股份制經濟(非私營)、外商投資經濟、港澳台投資經濟等法人單位。
    • 城鎮私營單位包括:根據國家統計局頒佈的《關於劃分企業登記註冊類型的規定》,在工資統計調查中的私營法人單位主要是指:在內資法人單位中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包括按照《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登記註冊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夥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
    • 廣東省2017年為例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80020元,折算為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6668元(四捨五入),2017年廣東省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53347元,即月平均工資4446元(四捨五入);之前廣東省社保繳費基數就是按照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668元計算的,最高300%,最低60%。在2019年已經該為全口徑就業人員的平均工資計算,則會降低不少(繳費基數降至6338元)。
  • 廣東省21市、四類片區:
    • 第一類片區(廣州市、深圳市、省直)
    • 第二類片區(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
    • 第三類片區 (汕頭市、肇慶市)
    • 第四類片區(韶關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陽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遠市、潮州市、揭陽市、雲浮市)

繳存比例[編輯]

2010至2011年[編輯]

以廣東省東莞市「社保局」公告為例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年度 險種類型
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企業)
地方養老保險 工傷保險 失業保險 社區門診
醫療保險
社會基本
醫療保險
合計 住房公積金
繳費基數 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 全市平均 公告最低工資
2010年 市屬 上限 8277 10650 3550 10650 920
平均工資 2759 3550 3550 3550
下限 920 2130 2130 2130
鎮屬 上限 8277 3600 1200 1200
(住院基本)
1200
(住院基本)
平均工資 2759 1200 1200
下限 920 920 920
繳費費率 17% 3 % 0.5-1.5 % 1 % 0.55 % 1.75 % 約24% 10%
單位繳納 9 % 3 % 0.5-1.5 % 0.5 % 0.05 % 1.75 % 約15% 5%
個人繳納 8 % 0 0 0.5 % 0.5 % 0 約9% 5%
2011年 市屬 上限 10089 11640 3880 11640 合計 1100
平均工資 3363 3880 3880 3880
下限 1100 2328 2328 2328
鎮屬 上限 10089 4020 1340 1340
(住院基本)
1340
(住院基本)
平均工資 3363 1340 1340
下限 1100 1100 1100

2012至2014年[編輯]

  • 2012年6月,清華大學公管學院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劉廣君對《投資者報》表示,中國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佔工資收入的28%,居全球最高水平之列。[5]
以廣東省東莞市「社保局」公告為例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年度 險種類型
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企業)
地方養老保險 工傷保險 失業保險 社區門診
醫療保險
社會基本
醫療保險
合計 住房公積金
繳費基數 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 全市平均 公告最低工資
2012年 市屬 上限 11289 12600 4200 12600 1100
平均工資 3763 4200 4200 4200
下限 1100 2520 2520 2520
鎮屬 上限 11289 5436 1812 1812
(住院基本)
1812
(住院基本)
平均工資 3763 1812 1812
下限 1100 1100 1100
2013年 市屬 上限 12645 14253 4751 14253 合計 1310
平均工資 4215 4751 4751 4751
下限 1310 2851 2851 2851
鎮屬 上限 12645 6414 2138 2138
(住院基本)
2138
(住院基本)
平均工資 4215 2138 2138
下限 1310 1310 1310
繳費費率 19% 3 % 0.5-1.5 % 1 % 0.55 % 1.75 % 約26% 10%
單位繳納 11 % 3 % 0.5-1.5 % 0.5 % 0.05 % 1.75 % 約17% 5%
個人繳納 8 % 0 0 0.5 % 0.5 % 0 約9% 5%
2014年 上限 13404 7518 10719 2506 合計 1310
平均工資 4468 2506 3573 2506
下限 1310 1503.6 1310 2506

2015年[編輯]

  • 地方養老保險至2015年1月起廢除。
  • 生育保險至2015年12月起開始實施;繳費標準: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1%;在政策實施初期(即從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生育保險繳費比例暫下調0.54個百分點,下調至0.46%。
  • 根據2015年1月北京青年報的報道,中國絕大部分省市的五險一金繳納比例都在工資總額的40%以上。而中國的社保費率與125個國家的社保費率相比,只有11個國家的社保費率超過40%,而且主要是發達的福利國家[6]。有調查顯示,超過半數的中國企業感覺社保負擔重。[7]
2015年廣東省東莞市「社保局」公告為例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險種類型
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企業)
地方養老保險 工傷保險 失業保險 門診基本醫療保險
(用人單位)
住院基本醫療保險
(用人單位)
合計 住房公積金
繳費基數 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 全市平均 公告最低工資
上限 14958 9015 11901 3005 3005 1510
平均工資 4986 3005 3967
下限 2408 1803 1510
繳費費率 21% 廢除 0.5-1.5 % 1.5 % 0.55 % 1.75 % 約26% 10%
單位繳納 13 % 廢除 0.5-1.5 % 1 % 0.05 % 1.75 % 約17% 5%
個人繳納 8 % 廢除 0 0.5 % 0.5 % 0 約9% 5%

2016年[編輯]

  •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統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和單位繳費比例的通知》相關規定,要求各市統一企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2016年1月1日起,將全省各地級以上市企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統一至13%~15%,其中單位繳費比例高於15%的調整至15%,低於13%的調整至13%,單位繳費比例在13%至15%之間的維持不變。繳費工資下限統一為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全省「城鎮私營單位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加權平均值)的60%。
2016年廣東省東莞市「社保局」公告為例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險種類型
社會基本
養老保險
(企業)
地方
養老保險
工傷保險 失業保險 生育保險
(用人單位)
門診基本
醫療保險
(用人單位)
住院基本
醫療保險
(用人單位)
合計 住房公積金
繳費基數 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 全市平均 公告最低工資
上限 16575 10467 13305 13305 3489 3489 1510
平均工資 5525 3489 4435 4435
下限 2906 2093 1510 1510
繳費費率 21% 廢除 0.4 % 0.7 % 0.46 % 0.55 % 1.75 % 約25%
(623.5元)
10%
(151元)
單位繳納
(最低繳費)
13 %
(313.04元)
廢除 0.4 %
(9.63元)
0.5 %
(12.04元)
0.46 %
(11.08元)
0.05 %
(1.74元)
1.75 %
(61.06元)
約16%
(408.59元)
5%
(75.5元)
個人繳納
(最低繳費)
8 %
(192.64元)
廢除 0 0.2 %
(4.82元)
0 0.5 %
(17.45元)
0 約9%
(214.91元)
5%
(75.5元)

2017年[編輯]

  • 2017年東莞市社保養老保險基數及基數上限為上一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基數下限為上一年「全省」全口徑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
  • 廣東省於2017年7月14日公佈了2017社會保險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和下限,跟過往幾年全省實行統一的繳費工資下限不同,今年的繳費工資下限則根據區域發展的差異性,分「片區」制定不同的繳費工資下限。
  • 廣東省也發佈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全省各地級以上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統一至14%,其中單位繳費比例高於14%的調整至14%,低於全省統一比例的,逐步過渡至全省統一比例。對於低於全省統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單位繳費比例的地區,原則上可以有3年的過渡時間。根據目前所了解到的情況,單位繳費比例低於14%的地區(如東莞、中山、佛山、珠海)都暫未公佈具體的實施細則。
2017年廣東省東莞市「社保局」公告為例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險種類型
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企業)
工傷保險 失業保險 生育保險
(用人單位)
門診基本醫療保險
(用人單位)
住院基本醫療保險
(用人單位)
合計 住房公積金
繳費基數 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 全市平均 公告最低工資
上限 18213 11562 14412 14412 3854 3854 1510
平均工資 6071 3854 4804 4804
下限 2906 2312 1510 1510
繳費費率 21% 0.5 % 0.7 % 0.7 % 0.5 % 1.6 % 約25%
(746.4元)
10%
(151元)
單位繳納
(最低繳費)
13 %
(377.78元)
0.5 %
(14.53元)
0.5 %
(14.53元)
0.7 %
(20.34元)
0 1.6 %
(61.66元)
約16%
(488.84元)
5%
(75.5元)
個人繳納
(最低繳費)
8 %
(232.48元)
0 0.2 %
(5.81元)
0 0.5 %
(19.27元)
0 約9%
(257.56元)
5%
(75.5元)

2018年[編輯]

  • 2018年東莞市社保養老保險基數及基數上限為上一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基數下限上一年「片區」全口徑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
    • 根據省統計部門有關職工和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統計數據,2017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6668元。其中,東莞屬於第二類片區,因此全口徑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166元;
    • 根據市統計局公佈的數據,2017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454元,其中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135元;
  • 東莞最低工資標準為1720元/月。
2018年廣東省東莞市「社保局」公告為例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險種類型
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企業)
工傷保險 失業保險 生育保險
(用人單位)
門診基本醫療保險
(用人單位)
住院基本醫療保險
(用人單位)
合計 住房公積金
繳費基數 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 全市平均 公告最低工資
上限 20004 13362 15405 15405 4454 4454 1720
平均工資 6668 4454 5135 5135
下限 3100 2672 1720 1720
繳費費率 21% 0.5 % 0.7 % 0.7 % 0.5 % 1.6 % 約25%
(799.83元)
10%
(172元)
單位繳納
(最低繳費)
13 %
(403元)
0.5 %
(15.5元)
0.5 %
(15.5元)
0.7 %
(21.7元)
0 1.6 %
(71.26元)
約16%
(526.96元)
5%
(86元)
個人繳納
(最低繳費)
8 %
(248元)
0 0.2 %
(2.6元)
0 0.5 %
(22.27元)
0 約9%
(272.87元)
5%
(86元)

2019年[編輯]

  • 2019年東莞市社保養老保險基數及基數上限為上一年「全省」全口徑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00%;基數下限上一年「片區」全口徑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
    • 2018年廣東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7486元,全省全口徑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6338元。其中,第二類片區(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為5626元。
2019年廣東省東莞市「社保局」公告為例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險種類型
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企業)
工傷保險 失業保險 生育保險
(用人單位)
門診基本醫療保險
(用人單位)
住院基本醫療保險
(用人單位)
合計 住房公積金
繳費基數 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 全市平均 公告最低工資
上限 19014 17484 17484 4895 4895 1720
平均工資 6338 4895 5828 5828
下限 3376 1720 1720
繳費費率 21% 0.07 -1 % 1 % 0.7 % 0.5 % 1.6 % 約26% 10%
單位繳納 13 % 0.07 -1 % 0.8% 0.7 % 0 1.6 % 約17% 5%
個人繳納 8 % 0 0.2 % 0 0.5 % 0 約9% 5%

2020年[編輯]

2020年廣東省東莞市「社保局」公告為例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險種類型
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企業)
工傷保險 失業保險 生育保險
(用人單位)
門診基本醫療保險
(用人單位)
住院基本醫療保險
(用人單位)
合計 住房公積金
繳費基數 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 全市平均 公告最低工資
上限 20268 18504 18504 5305 5305 1720
平均工資 6756 5305 6168 6168
下限 3376 1720 1720
繳費費率 21% 0.07 -1 % 1 % 0.7 % 0.5 % 1.6 % 約26% 10%
單位繳納 13 % 0.07 -1 % 0.8% 0.7 % 0 1.6 % 約17% 5%
個人繳納 8 % 0 0.2 % 0 0.5 % 0 約9% 5%
  • 個人繳費上限不超過本市(東莞市)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十。
  • 工傷:單位繳納(商業0.5%,工廠1%,建築1.5%)。
    • 工傷保險重新設置依「行業風險類別」分「八個檔次」的基準費率0.2%、0.4%、0.7%、0.9%、1.1%、1.3%、1.6%、1.9%。
    • 二次重新調整費率可浮動檔次(浮動費率),依用人單位上年工傷保險費用收支比可下浮50%、80%或可上浮120%、 150%的基準費率。
  • 失業保險費率采浮動機制 0.32%、0.48%、0.8% ;基準費率單位0.8% ,個人0.2%。
  • 2015年5月起,東莞市(廣東省二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310元上調至1510元。
  • 2018年7月起,東莞市(廣東省二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510元上調至1720元。
  • 2020年底前逐步提高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調整為14%。
  • 2015年至2020年間,中國先後六次下調社保費率,職工五項社會保險總費率從2015年的41%降至2020年的33.95%。[8]

養老保險待遇(養老金)[編輯]

基本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分社會統籌個人繳納兩類,由「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和「個人賬戶」等部分組成。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個人累計社保繳費滿15年,且工齡(包括繳費年限)滿10年,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補繳費至滿十五年。按照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總體思路,未來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確定為58.5%。

社會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即由地方(市級、縣級)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所屬的社保經辦機構負責本統籌範圍內的社會保險業務。

社會統籌部分[編輯]

基礎養老金[編輯]

基礎養老金又稱社會性養老金,它是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退休後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直到死亡。新計發辦法規定,基礎養老金是指職工退休時上年度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之和的平均值(即兩個數之和的一半)作為計發基數,繳費每滿1年(含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到月)發給1%。繳費年限不滿10年者: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全部存儲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並一次性發給老年津貼,同時終結養老保險關係。

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編輯]

1995年,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通知》(下稱6號文)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3年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即1995年時已57歲或以上的職工),除了領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積累中的錢之外,再加發一部分錢,使他的養老金和6號文實施前退休的職工的養老金差別不大。這樣就能夠實現養老制度改革的平穩過渡,加發的這部分錢,就是過渡性養老金和調節金,意即為實現政策銜接問題,解決新老待遇過渡而加發的養老金。而對於6號文實施後參加工作的,按政策,企業和職工個人都應繳交養老保險費,因此不存在過渡的問題,也就不會有過渡性養老金和調節金。從理論上講,隨着領取過渡性養老金的人相繼死亡,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也將退出歷史舞台。

個人繳納部分[編輯]

個人賬戶[編輯]

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相對應。個人賬戶模式是指征繳的養老保險費全部進入個人賬戶,當勞動者步入老年、失去勞動能力、離開勞動力市場後,再按照個人賬戶積累的金額(本金+運營收入),除以預期壽命,就是每月領取屬於自己的養老金。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中,用以記錄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單位繳費部分劃入職工個人名下的帳戶,是計算職工退休的基本養老金中的個人帳戶養老金的重要依據。按國發38號文件規定,自2006年起,個人賬戶規模在個人繳費比例最終調整為8%,完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部分不再劃入。

2022年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個人養老金相關制度正式出台。[9]

按月待遇[編輯]

  • 1998年7月1日後退休職工(新人):
    • 基本養老金 = 基礎養老金 + 個人帳戶養老金
  • 1995 - 1998年7月1日(不含本日)退休職工(中人):
    • 基本養老金 = 基礎養老金 + 個人帳戶養老金 + 過渡性養老金 + 調節金

醫療保險待遇[編輯]

醫療保險待遇,是指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一定的費率和費基繳納醫療保險費,形成醫療保險基金,由基金對參保職工因疾病支付醫療費用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給予一定的補償。職工一般可選擇在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醫療保險合同的定點醫院就醫。其保險待遇項目主要有:規定範圍內的藥品費用、規定的檢查費用和治療費用、規定標準的住院費用。其中,醫療保險按統籌管理,分成2個帳戶,即統籌帳戶和個人帳戶,職工個人賬戶用於支付小額醫療費用,社會統籌基金用於支付大額醫療費用。

醫保個人賬戶[編輯]

醫保個人賬戶的全稱為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個人賬戶主要用於記錄、存儲個人賬戶資金,並按規定用於個人醫療消費。個人賬戶基金的主要來源包括: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的社會醫療保險費的一定比例;有的包括用人單位為個人繳納的個人賬戶啟動資金;還有隨着保險年限的增加而產生的個人賬戶資金的利息收入。

個人賬戶劃入標準: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額劃入本人個人賬戶(由「社保卡」執行小額醫療費用支付);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以下比例劃入職工和退休人員個人賬戶:

35歲以下的職工,按本人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1.3%劃入;
35歲至44歲的職工,按本人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1.5%劃入;
45歲以上的職工,按本人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1.7%劃入;
退休人員按本單位在職職工人均繳費基數的4%劃入。
  • 醫保個人賬戶可支付以下費用:
    • 定點零售藥店購藥費用,門診、急診醫療費用;
    • 用於本人購買商業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
    •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
    • 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按照比例承擔個人應付費用;
    • 個人賬戶不足支付部分時由本人支付。
  • 廣東省人社廳聯合4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提出6大方面17條監管措施,將對醫保基金實行全覆蓋、全過程的嚴格監管。將於2018年5月1日起實施,將重點檢查協議零售藥店是否存在利用醫保個人賬戶刷社保卡銷售日用品、食品(米、油、紅棗之類)等問題。

醫保退休待遇[編輯]

職工醫療保險通常情況下一般需要繳費25周年左右才可以享受醫保的退休待遇,當然醫保退休只是針對於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群,可以享受這個醫療保險的退休待遇,如果不是參加的職工醫療保險,而參加的是居民醫療保險的話,也就是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那就在於無論是參保多少年,都不享受醫保退休待遇。

參考文獻[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