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禁出口 國外買進不算違法

【記者謝錦慧台北報導】武漢肺炎疫情延燒,買口罩成為全民運動,財政部關務署2日表示,若從他國買醫療用口罩帶回台灣,最好事先洽詢衛福部;若攜帶口罩於台灣轉機前往第三地,應主動向海關申報並辦理存關,待出境時再提領。 武漢肺炎在中國、台灣、日本、南韓、美國、加拿大、泰國、馬來西亞等都出現確診病例,疫情持續擴大,激起民眾的防疫意識,台灣各大通路、超商頻頻出現口罩銷售一空的狀況。 在口罩短缺之際,有民眾於國外旅遊時,打算於當地購買口罩,帶回台灣使用,財政部關務署特別提醒,一般紙口罩、活性碳口罩沒有規範,但若是醫療用口罩,可能涉及醫療器材進口管制,即便是自用,也得看看衛生福利部有無管制或限量等規定。 財政部關務署建議,民眾若從國外帶醫療用口罩回台,宜事先洽詢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看看是否能基於自用需求,在一定數量下,核發輸入許可證。 關務署說,如果海關發現旅客自國外攜帶醫療用口罩,除了聯繫主管機關,旅客可能也需要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這些都會耗費作業時間,不見得馬上有結果,因此事前洽詢會是比較保險的方式。 許多國家的市售口罩賣到缺貨,財政部關務署近日接到民眾詢問,若於台灣轉機,目的地是第三地其他國家,攜帶口罩有無相關規範。 關務署指出,從國外買口罩、搭機過程經過台灣,由於目的並非進入台灣,旅客可以走紅線檯,主動向海關申報並辦理存關、不攜帶入境,等到離境時再帶出即可。關務署解釋,台灣各國際機場提供入境旅客行李存關服務,將不攜帶入境的行李暫存於機場管制區內關棧,可於入境時,填具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並主動至紅線檯向海關申請行李存關,待日後出境時再提領。2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