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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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规划
《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是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2022年1月29日,国务院以国函〔2022〕11号批复原则同意该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1-2]
中文名
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规划批复
国务院
提出人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2022年1月29日

文件目录

播报
编辑
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2022 年 1 月
谨以此规划
向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中罹难的同胞致以深切悼念
向抗灾救灾中众志成城、守望相助的灾区干部群众,英勇无畏、无私奉献的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干警、消防救援队伍和各方救援人员致以崇高敬意
向社会各界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恢复重建的人们致以诚挚感谢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灾区情况和重建基础.........................................................2
第一节 灾害情况及损失.........................................................2
第二节 灾区特点.....................................................................2
第三节 规划范围和建设重点.................................................3
第二章 总体要求............................................................................ 3
第一节 指导思想.....................................................................3
第二节 重建原则.....................................................................4
第三节 重建目标.....................................................................5
第三章 居民住房............................................................................ 6
第一节 重建方式.....................................................................6
第二节 技术支持.....................................................................7
第四章 基础设施............................................................................ 7
第一节 水利工程.....................................................................7
第二节 交通设施.....................................................................8
第三节 能源通信设施.............................................................9
第四节 市政设施.....................................................................9
第五节 城市交通和地下空间...............................................10
第五章 城市内涝治理...................................................................11
II
第一节 排水防涝系统恢复提升........................................... 11
第二节 易涝区域整治...........................................................12
第三节 城市内外河湖行蓄洪联动....................................... 13
第四节 排水防涝智慧平台建设...........................................13
第六章 公共服务...........................................................................13
第一节 防止因灾返贫致贫...................................................14
第二节 就业和社会保障.......................................................14
第三节 教育...........................................................................14
第四节 医疗卫生...................................................................15
第五节 文化体育...................................................................15
第六节 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15
第七节 社会治理...................................................................16
第七章 产业恢复振兴...................................................................16
第一节 农业...........................................................................16
第二节 工业...........................................................................17
第三节 服务业.......................................................................17
第八章 生态环境...........................................................................18
第一节 生态修复...................................................................18
第二节 环境整治...................................................................19
第三节 绿色重建...................................................................20
第九章 应急管理...........................................................................20
第一节 灾害预警...................................................................20
III
第二节 应急救援能力...........................................................21
第三节 应急组织体系...........................................................22
第四节 全民应急素质...........................................................23
第十章 政策措施............................................................................ 24
第一节 支持政策...................................................................24
第二节 保障措施...................................................................24
第三节 规划实施...................................................................25
第四节 监督检查...................................................................26

文件全文

播报
编辑
前 言 [4-5]
2021 年 7 月中下旬,河南郑州等地持续遭遇历史罕见的极端强降雨天气,引发特大洪涝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灾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抓实防汛救灾措施,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亲赴河南灾区看望慰问受灾群众,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求各方共同努力重建美好家园。韩正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兄弟省(区、市)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施援,河南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动员全省上下全力做好受灾群众安置、水毁工程修复重建、生产生活秩序恢复等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需要克服受灾面积广、受灾人口多、受灾时间长、基础设施损毁重等特殊困难和挑战。做好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关系到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传承中华民族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秀品质,依靠灾区广大干部群众,通过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重建美好新家园。为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风险隐患排查、建筑物受损程度鉴定等工作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 2021—2024 年。
第一章 灾区情况和重建基础
第一节 灾害情况及损失
2021 年 7 月中下旬,河南郑州等地接连出现历史罕见的极端、短时强降雨,降雨总量大、强度高,引发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此轮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破坏性极强,郑州等多个城区出现大面积淹水,发生大面积断电、停水,铁路、公路、民航、电力、通信、城市公共交通等受到严重影响。据评估,此次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共造成河南省1478.6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398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200.6亿元。
第二节 灾区特点
战略地位重要。灾区地处中原,承东启西、连南贯北,是全国“十纵十横”综合运输大通道的重要节点。灾区人口众多、分布集中,经济体量大、经济密度较高,是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核心区和小麦主产区,承担维护粮食安全重任。地形地貌多样。灾区地跨黄河、淮河、海河三大流域,地处太
行山区、伏牛山区向黄淮海平原过渡地带,同时又是温带向亚热带的过渡地带。灾区内既分布有地质条件脆弱的山区、丘陵,又有集聚大量人口的平原地区,特殊复杂的地形地貌和水文气候特点极易引发区域水旱灾害。文化底蕴深厚。灾区历史悠久、文化厚重,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主要发祥地之一,是殷商故都、甲骨文的故乡,有郑州、洛阳、开封、安阳四大古都,有浚县等多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众多、馆藏文物丰富,是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基地。
第三节 规划范围和建设重点
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范围分为极重灾区、重灾区和一般灾区三类。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极重灾区和重灾区涉及的 40 个县(市、区),恢复重建内容包括: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城市内涝治理、公共服务、产业恢复振兴、生态环境修复、应急管理等。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恢复重建和能力提升,以保障安全和改善民生为核心,遵循尊重自然、系统谋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重建任务,全面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提高灾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灾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使灾区人民在恢复重建中赢得新的发展机遇,与全国人民一道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迈进。
第二节 重建原则
中央统筹,地方负责。建立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机制,中央层面在资金、政策、规划等方面发挥统筹指导和支持作用,地方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实施、提供保障等重点任务。人民至上,民生优先。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民生福祉作为恢复重建的基本出发点,把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作为重中之重,优先恢复重建受灾群众住房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抓紧恢复重要基础设施,加快改善城乡居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尊重规律,科学重建。立足灾区实际,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全面准确科学评估,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强化安全韧性,确保恢复重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整体规划,分步实施。
突出补短板、强弱项,合理确定建设重点和时序,统筹推进关系灾区长远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工程。优先完成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支持的重点任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等其他任务将与相关“十四五”专项规划衔接落实、同步推进。
第三节 重建目标
经过一年的努力,基本完成影响防洪的水毁水利工程修复、损毁房屋修缮加固和农村居民自建住房原址重建,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经过三年的努力,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灾区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
——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面完成灾区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灾区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功能全面恢复,保障能力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经济发展效益明显提升。农业基础更加稳固,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防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重点河流和流域水利设施防洪泄洪能力进一步增强,城市排水防涝体系逐步健全,城市地下空间、轨道交通等应对洪涝风险能力显著增强,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灾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加快治理,自然生态系统逐步修复,受损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恢复并逐步改善,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得到巩固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第三章 居民住房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在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的基础上,统筹推进损毁居民住房恢复重建,科学选址、集约用地,严格工程质量标准,确保灾区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第一节 重建方式
维修加固。按照国家《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受损房屋进行评估鉴定,对 B 级或 C 级危房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群众进行维修加固,确保达到安全居住标准。
原址重建。对严重损毁或倒塌、经评估鉴定无法修复且影响安全的城乡居民住房,结合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乡村建设行动统筹推进重建工作。
易地重建。易地重建要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在靠近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地区选址。同步推进易地重建集中安置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自主购房。结合新型城镇化进程,鼓励房屋损毁且愿意进城购房落户定居的受灾村民自愿进城购房,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前提下,鼓励各地政府通过批量购置等方式协助受灾群众购房落户。
第二节 技术支持
加强对损毁住房恢复重建的全过程指导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关,保障施工安全和建筑质量。对采取原址重建和易地重建方式的新建住房,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对维修加固的居民住房,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加强施工指导和技术培训,确保达到基本安全要求。
第四章 基础设施
按照远近结合、突出重点、适度超前的原则,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逐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保障能力提升安全可靠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针对此次灾害中暴露出的新情况、
新问题,合理确定城乡空间布局,提升基础设施灾害设防标准。
第一节 水利工程
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汛能力建设。推进水毁水利工程修复重建。加强河流行洪空间整治和水库防汛调度管理,维修重建灾区农村供水及南水北调中线配套供水工程。尽快修复损毁水文、水资源监测设施,补齐防汛物资储备,加快省级防汛仓储设施、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和雨水情监测系统建设。重点河流系统治理。推进卫河(共产主义渠)流域系统治理,
编制完成卫河灾后重建实施方案。统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编制贾鲁河及支流双洎河综合治理方案并研究贾鲁河上游跨流域分洪;按照“上拦、中滞、下排”推进郑州市城市骨干河道水系连通和系统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加快实施已完成安全鉴定的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对新出险和因洪水造成病险问题加重的病险水库,尽快安排安全鉴定并实施除险加固。
第二节 交通设施
公路铁路。恢复高速公路受损路段和配套设施,推进普通国省道水毁路段恢复重建,提升重点路段、构造物及附属设施抵御灾害的能力。推进农村公路受损桥梁路段修复和新改建,兼顾村内主干道,完善安防、排水等安全设施,满足消防车辆通行需要。加快恢复脱贫村通村道路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道路。对易发生水毁区域的桥梁、涵洞等设施开展排查,完善灾害防治措施。加强铁路沿线隐患排查治理,加快既有干线铁路水害复旧工程建设,修复加固地方支线铁路和铁路专用线水毁工程,尽快恢复正常运输。机场和内河航运。修复通用机场受损设施,全面恢复航班运行。有序推进灾区通用机场规划建设,提升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等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加快受损航运设施恢复重建,统筹考虑河道行洪、航道通行能力提升和流域防洪安全。
第三节 能源通信设施能源。
全面开展电力基础设施受损评估、抢修重建和改造提升工作,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小区、重要用户地下配电设施防涝迁移和改造升级。建立本地电源分布平衡、应急自备电源兜底、应急移动电源补充的应急保安电源体系。科学提高电力设施洪涝灾害设防标准,提升重点地区电力系统防洪防涝能力。通信。加快推进灾区通信基础设施排查检修,全面恢复灾区通信网络。加强专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装备配备,建设完善应急通信保障技术手段,开展队伍培训和演练。配备应急指挥通讯车辆、卫星电话等应急通讯装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强化通信基础设施系统设计,有效增强容灾备份能力。
第四节 市政设施
城市供水设施优化改造。修复改造受损供水管网和取水泵站,全面排查重点设施设备,保证供水设施外电源和变配电系统安全,增加水质检测项目并提高检测频率。推进城市供水管网提标改造,完善供水调度体系。加大地下水源和地表水源保护力度,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加强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建设,保障应急救援需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恢复提升。加快修复因灾受损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主管网和污水泵站,改造提升破损污水管网和受损风险较高的截污管网,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和初期雨水调蓄设施。全面修复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等的受损设施设备。优化郑州等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布局,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燃气热力设施改造提升。修复城镇燃气储配站、门站、供应站及输配管网等,修复冲断、移位的燃气管线,加快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加强气源及燃气管网、场站调度管理,消除燃气事故安全隐患,全面提升管网安全运行水平。修复提升中继泵站、隔压站、热力站等供热设施,构建多热源供应通道。 第五节 城市交通和地下空间道路桥涵设施提标修复。全面排查城市道路、桥涵及人行地道等设施病害隐患,按照“一处一案”原则,科学制定修复重建方案。开展低洼易涝路段内涝综合整治,确保城市道路排水“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客水外排”。开展城市隧道内涝风险评估,完善城市隧道报警、消防、容灾抗毁通信等应急配套设施,增设防水淹设施、疏散逃生通道和指示标志。城市地下交通修复和避险能力提升。抓紧修复郑州城市轨道交通受损线站、场段、列车、设备等,强化排挡水、应急避险和应急通信设施建设,完善落实极端天气等应急响应机制,结合位置地形等因素研究适当提升防洪防涝技术标准。统筹做好地铁运营线路、在建工程和地下物业排水防涝设施衔接,强化在建工程连通口封堵。推动地下物业连通口、市政排水管网与地铁防淹能力匹配。全面排查地下停车场等设施安全隐患。
城市其他地下空间安全提标改造。对地下商业设施、地下车库、市政管线、人民防空、地下仓储以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全面进行隐患排查,提标改造排水防涝设施,满足地下空间对环境保护、安全
运行、维护修缮等方面的需求,确保功能与地面设施相协调,保障地面及周边现有建(构)筑物、市政设施、水利设施等安全。完善地下空间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地下空间维护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完善工程维修档案,确保地下空间的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防汛责任,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安全培训、隐患排查、设施设备维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第五章 城市内涝治理
着力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完善城市内涝应急预案及灾害预警、应急疏散机制,排水防涝能力全面超过灾前水平。
第一节 排水防涝系统恢复提升
排水防涝设施修复提升。与市政管网建设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等有机结合,全面修复灾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恢复设施能力。深入开展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消除城市排水管网空白区,清理淤积雨水口、雨水管渠,统筹推进河渠下游雨水干管和出水口建设,增强城市系统排水功能。根据城市内河水位控制要求优化泵站运行,在外水顶托导致自排不畅或抽排能力达不到标准的区域改造或增设泵站,对地下道路、立交道口、桥涵等重点区域的排涝泵站进行系统维护提升。开展窨井盖、电线杆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合理推进隧改桥、线缆入地等改造工程。排涝通道畅通。严格保护城市生态空间、泄洪通道等,拓宽城市行洪排涝通道,开展河道、湖塘、排洪沟、道路边沟等整治工程,因地制宜恢复因历史原因封盖填埋的天然排水沟、河道等,利用绿地、植草沟、次要道路等构建雨洪行泄通道。雨水源头减排。根据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要求,统筹建设海绵型建筑、小区、公园等。优先解决居住社区积水内涝、雨污水管网混错接等问题,对社区内现有硬化地面进行透水性改造,因地制宜增加绿地面积,建设雨水调蓄设施,提高雨水吸纳调蓄能力。优化建筑、道路、绿地、景观水体等标高衔接方式,实现雨水溢流排放至排水管网和自然水体。
第二节 易涝区域整治
根据自然地理条件、水文气象特征和城市规模等因素,对城市易涝区域周边低洼地段及人口密集区域、立交桥等道路集中汇水区、城区重要基础设施等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对易涝区域周边的雨水排放口、排水管渠和泵站进行改造,增设雨水口等收水设施和雨水管渠;在易涝区域汇水区范围内,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
第三节 城市内外河湖行蓄洪联动
尊重自然地理格局,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调蓄空间。加强城市外部河湖与内河、排洪沟、桥涵、闸门、排水管网等在水位标高、排水能力等方面的衔接,确保过流顺畅、水位满足排水防涝安全要求。改造提升城市周边水库纳蓄能力,增强城市内外水系自然连通和流动性,做好城市与上下游水库和内河水系调度,完善“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机制。根据气象预警信息科学合理及时做好河湖、水库、调蓄设施的预腾空或预降水位工作。
第四节 排水防涝智慧平台建设
鼓励郑州等有条件的城市先行先试,在排水设施关键节点、易涝积水点布设智能化感知终端设备,满足日常管理、运行监测、灾情预判、预警预报、防汛调度、应急抢险等功能需要。提升城市内
涝气象水文监测预警水平。
第六章 公共服务
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进程和人口空间分布,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尽快恢复并提升城乡一体、普惠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第一节 防止因灾返贫致贫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快修复脱贫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受损的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当地乡村振兴规划,结合实际恢复发展适宜产业。大力推广以工代赈等方式,合理确定劳务报酬指导标准,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受灾脱贫人口和返贫监测对象就业。落实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范,保障其基本生活。坚持精准施策,及时化解返贫致贫风险,防止规模性返贫。
第二节 就业和社会保障
恢复重建公共就业服务设施,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加大劳务输出力度、支持自主创业、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拓宽灾区群众就业渠道。恢复重建受损城乡特困人员供养、社区养老照料、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精神疾病服务、殡葬服务、残疾人综合服务、军人优抚等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全面增强服务能力。
第三节 教育
加快灾区各级各类学校受损设施修缮加固,补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推进损毁学校重建。统筹灾区县域基础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进一步改善农村学
校办学条件,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促进基础教育质均衡发展。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灾失学辍学。
第四节 医疗卫生
加快灾区受损医疗卫生机构房屋设施修缮重建,维修更新设备仪器,补齐设施设备缺口,尽快恢复正常诊疗服务,提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升级改造医疗卫生机构地下空间、电力设施等,增设防灾减灾设施。恢复重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防疫设施。
第五节 文化体育
恢复重建灾区公共文化、广播电视、公共体育等场地设施,有效保障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加快建设省、市、县、乡、村五级应急广播系统。有序恢复实施文化下乡等惠民工程,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灾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强群众身体素质。
第六节 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科学评估受灾文物情况,紧急修复加固文物及保护设施,消除灾后文物险情,及时保护受损文物和考古现场,推动具备开放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恢复开放。加快博物馆馆舍修复,及时修复受损的基础设施和展示设施,优化馆藏文物存储环境与存储能力,系统评估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和历史建筑受灾情况,加快受灾区域历史文化资源的调查,抢救修复受灾严重的各类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完善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安全防护、防灾减灾设施和应急预案,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实施文物建筑类、古遗址古墓葬类、博物馆馆舍类防灾减灾提升工程。
第七节 社会治理
恢复重建灾区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聚合商业、医疗、养老、文化等服务功能,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积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开展心理抚慰、情绪支持、精神关爱等服务,关心帮助灾区孤儿、孤老、孤残、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第七章 产业恢复
振兴坚持恢复重建和加速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在主要产业全面恢复基础上,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夯实灾区发展产业支撑。
第一节 农业
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恢复提升。全面核实高标准农田自然损毁情况,优先支持灾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恢复受损田间道路和灌排、配电等设施。
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稳步提高灾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基本农田面积和粮食产能稳定。做好灾后过水粮食处置和仓储设施修复工作。加快灾区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发展,推动粮食就地转化增值。农牧业生产恢复。开展绝收地块农作物改种补种,实现能种尽种,加强农作物灾后生产管理和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对养殖场户、屠宰场、无害化处理点等关键场所全面消杀,严防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引导养殖场户加快增栏补养、补投种苗。指导农业经营主体修复重建受损大棚温室、养殖圈舍、渔塘、设施设备等。
第二节 工业
深入实施“万人助万企”活动,落实减税降费等纾困惠企政策,推动灾区企业尽快复产达产。全面开展化工园区、重点化工企业安全风险排查,加强重大危险源在线安全管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快应急产业集聚发展,开发一批高端化、智能化、标准化、成套化应急装备产品,创建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开发区建设集环保监控、安全监管、运行监测等为一体的智能管理综合服务系统,提升灾害预防、企业服务、供应链对接等能力。
第三节 服务业
物流业恢复提质。加快损毁仓储设施、多式联运装备修复重建,全面恢复分拨中心、配送网点、智能快件箱等城市物流设施服务功能,修复完善灾区农村物流设施网络。支持重点物流企业,园区完善应急仓储、快速中转等功能设施,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物流服务能力。充分利用现有物流通道资和枢纽网络,整合存量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一批平时服务、急时应急的物流基地和应急物资运输中转站,支持建设应急物流核心枢纽。商贸业复工复产。尽快恢复农产品批发市场、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社区商圈等商业服务网点正常生产经营。加强地下商业设施防灾避难能力建设,提升应急疏散效率。加强价格日常监测,强化灾区市场日常监督检查,避免不符合安全标准等产品进入市场,确保灾区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受损景区恢复重建。修复受损景区与交通干线的连接路、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完善监测预警、紧急搜救、应急医疗救治等旅游安全应急救援设施。
第八章 生态环境
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大灾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力度,提高生物多样性,推动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第一节 生态修复
加快林草植被恢复。采取林木清障、清沟排涝、补植补造、设施重建等措施,推动受损生态廊道及国家储备林、经济林、苗圃等恢复重建。
强化水土保持。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完善沟、池、渠、路配套设施。通过封育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滨河(湖、库)植物保护带和湿地建设,强化重要水源地周边水土流失预防与治理。推进重点生态系统修复和监测能力建设。加强河道、湿地生态管护,推进废弃采石场、矿区、矿山生态治理,逐步提升河湖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恢复重建灾区环境监测设施,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灾区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建立灾区生态环境影响监测评估预警系统。
第二节 环境整治
地质灾害防范治理。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建设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完善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全省统一的智能化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提高极端气候条件下预警预报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提升防治能力。水环境保护。加强灾区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沿线水质监测及环境风险排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净化、消毒、检测设备配建,保障饮用水安全。支持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恢复重建,持续推进黄河下游沿岸水环境综合治理,采取河湖水系连通、生态补水、河道生态恢复等措施,
提升水系生态功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将灾后重建与乡村建设行动充分衔接,高质量完成灾区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引导灾区村庄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和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损毁村庄户厕修复重建,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第三节 绿色重建
坚持灾后重建与低碳发展相结合,促进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与生活方式低碳化。按照能耗双控要求,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建设,有序实施高耗能高排放产业产能减量置换和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服务业绿色转型,发展壮大高效耦合的绿色低碳产业集群。重建中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加快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建设,大力推行绿色出行,积极发展绿色消费。
第九章 应急管理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健全全域化应急救援体系,全面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第一节 灾害预警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全灾种、全行业、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和基层单位预案评估修订,分行业领域编制应急工作手册和应急行动预案。建立统一的应急预案数据库,实现应急预案数字化、结构化、模块化管理。完善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开展跨区域、跨领域综合应急演练。规范应急响应程序。健全各类灾害事故快速响应研判制度,完善应急响应研判程序,分级分类制定应急指令,明确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响应主体、内容和启动条件。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指令,及时将应急指令精准通知到户到人。加强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建设全省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全面整合监测预警感知网络,加强灾害相关监测预警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规范预警信息发布,强化预警响应联动。开展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提升灾害风险设防标准。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资源基础数据库,制定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加强普查数据动态更新和普查成果应用转化。
第二节 应急救援能力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建设消防救援训练基地设施、战勤保障中心、装备物资储备库以及专业救援中心(队)。建设省级骨干专业救援队伍。加强工程抢险攻坚克难能力建设,配备特种救援装备。建强航空应急救援关键力量,完善配保障措施。支持河南省辖市、县(市、区)、乡镇、各类园区和高危行业企业结合实际建设专(兼)职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现代化。加强省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能力建设,配备先进水域救援、空中立体救援、一体化物资投送、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智能化专业化轻型化模块化救援等现代装备和高风险场景无人智能装备。推动省级骨干专业救援队伍装备更新换代,抓紧增配一批技术先进、性能可靠、机动灵活、适应性强的专业救援装备。应急物资保障。完善提升省级应急物资储备,推进市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和乡镇存储点建设,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加强航空、铁路、公路综合交通紧急运输管理协调联动,强化与大型骨干物流企业紧急运输合作,建设应急物资运输调度平台,完善应急状态下的交通运输快速投运和免费、优先通行机制。明确全口径应急物资统筹协调的责任部门,完善应急物资保障工作体系。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将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相关规划,利用现有公共设施建设功能齐全、类型适宜的避难场所。对蓄滞洪区、山区、低洼易涝等地区,就近规划建设撤离线路和避难场所,配备必需的应急设施,储备必要生活物资。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和数据库。
第三节 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指挥调度。全面提升省级应急管理指挥中心效能,启动区域性综合应急救援保障基地建设和装备配备。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机制和多方参与的应急会商机制。完善全省应急指挥“一张网”,打通省辖市“空、天、地”三位一体的应急指挥通信专网,建成可视化双向互动指挥调度系统。应急救援协同。建立健全主要河流上下游和毗邻城市之间的应急联动支援机制,提高区域协同作战能力。建立应急救援军地联席制度,加强军地联合演练。建设重大突发事件权威信息发布平台,完善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机制。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应急办公室、消防工作站、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仓库、应急调度平台和行政村(社区)安全劝导站、安全劝导员队伍、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增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在断电、断路、断通信等极端情况下的独立作战、临机处置能力。
第四节 全民应急素质
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编制应急自救手册。开展防灾科普“五进” 活动,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将安全元素和安全标识等融入公众日常生活,提升全民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防范、自我救治等综合应急素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应急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第十章 政策措施
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要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各方合力,确保本规划顺利有力有序有效实施。第一节 支持政策
灾后恢复重建所需资金主要通过财政资金予以支持,与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相关的其他任务资金通过与相应领域的“十四五”及中长期规划衔接落实、同步推进予以安排。受灾严重地区的纳税人可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公益捐赠的相关税收政策。加大银行保险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贷款和融资支持力度,提升对灾区企业和群众的金融服务水平。满足受灾严重地区企业合理融资需求,通过银企自主协商展期、续贷等方式,对发展前景较好但暂时出现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提供支持。指导督促保险机构做好承保理赔工作。支持灾区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为灾区群众稳定增收提供保障。充分考虑灾后恢复重建用地需求,在确定河南省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时给予倾斜支持。对于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
第二节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恢复重建领导机制,河南省人民政府对灾区恢复重建负总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本规划实施,灾区涉及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具体恢复重建任务。国务院有关部门在规划、资金、政策等方面积极给予统筹指导和支持。强化综合保障。河南省要组织好恢复重建物资的生产和调运,确保物资供应高效、畅通、安全。科学统筹组织物资运输,确保重要运输通道通行能力。做好恢复重建项目防疫工作。加强施工现场指挥调度,统筹安排,分片包干,协调推进,确保现场施工安全、有序、高效。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营造良好氛围。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及时宣传解读重建政策措施,充分挖掘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和感人事迹,大力宣传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事例,聚焦解难题、办实事,聚焦一线,聚焦“普通人”,讲好灾后恢复重建故事,增强恢复重建的决心和信心,为高质量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第三节 规划实施
本规划是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依据,河南省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执行,切实维护规划严肃性。河南省人民政府根据本规划,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编制灾后恢复重建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灾区各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统一纳入项目库管理,入库前需通过地方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未通过评估的项目不得入库或安排预算。在规划实施中,可根据恢复重建实际情况对规划任务、项目进行适度调整,涉及规划内容重大调整的,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河南省人民政府适时组织开展规划的中期评估,在规划期末进行全面总结。
第四节 监督检查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河南省和灾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恢复重建目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重要物资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对灾后恢复重建涉及的政策、资金、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认真履行项目管理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项目完工后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对灾后重建工程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公布灾后重建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通报违纪违法案例,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内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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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关于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河南省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在规划编制、资金安排、政策实施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重要物资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综合协调和服务,密切跟踪《总体规划》实施进展情况,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1]
《总体规划》从近期来看,提出经过1年的努力,基本完成影响防洪的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确保2022年安全度汛;基本完成损坏房屋修缮加固和村民自建住房原址重建,确保灾区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优先恢复重建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能源、通信等重点基础设施。
从远期来看,提出经过3年的努力,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对于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也提出了一系列目标,例如重点河流和流域内水利设施防洪泄洪能力进一步增强,城市排水防涝体系逐步健全,城市地下空间、轨道交通等应对洪涝风险能力显著增强,防范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6]

国务院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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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2022〕1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报送《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送审稿)》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总体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恢复重建和能力提升,以保障安全和改善民生为核心,遵循尊重自然、系统谋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重建任务,全面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提高灾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灾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使灾区人民在恢复重建中赢得新的发展机遇,与全国人民一道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对灾区恢复重建负总责,要实施好《总体规划》,落实好相关政策,促发展、惠民生。要根据《总体规划》编制灾后恢复重建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相关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如期完成各项恢复重建任务。《总体规划》实施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按程序报批。
四、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河南省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在规划编制、资金安排、政策实施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重要物资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综合协调和服务,密切跟踪《总体规划》实施进展情况,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2022年1月29日 [2]

记者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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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总体规划》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1年7月中下旬,河南郑州等地持续遭遇历史罕见的极端强降雨天气,引发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灾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李克强总理亲赴河南灾区看望慰问受灾群众,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韩正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区、市)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施援,河南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动员全省上下全力做好受灾群众安置、水毁工程修复重建、生产生活秩序恢复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按照报经国务院同意的《关于做好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委、财政部、应急部联合制定了工作方案呈报国务院,明确由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指导河南省编制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在此过程中,我们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科学评估、科学规划上,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灾后重建的基本出发点,突出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确保规划符合灾区实际,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规划经过多轮征求意见、沟通协商和咨询评估,已经国务院正式批复。我委将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和服务,密切跟踪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积极推动实施好规划,落实好相关政策,促发展、惠民生。
问:《总体规划》出台有着怎样的意义?
答: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受灾地区经济总量大、经济密度高、人口众多且分布集中。灾区地处中原,历史悠久、文化厚重,是全国综合运输大通道的重要节点和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核心区,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主要发祥地之一。
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关系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灾区的长治久安,关系粮食安全、社会安全和经济安全,意义重大。《总体规划》是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出台和实施《总体规划》有利于统筹各方力量尽快重建美好家园,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有利于统筹灾后恢复重建与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加快改善灾区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有利于尽快恢复灾区基础设施功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夯实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问:《总体规划》对灾后恢复重建提出了哪些目标?对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有什么考虑?
答:总体规划对灾后恢复重建近期和远期均提出了一系列目标。从近期来看,提出经过一年的努力,基本完成影响防洪的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确保2022年安全度汛;基本完成损坏房屋修缮加固和村民自建住房原址重建,确保灾区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优先恢复重建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能源、通信等重点基础设施。从远期来看,提出经过三年的努力,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对于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也提出了一系列目标,例如重点河流和流域内水利设施防洪泄洪能力进一步增强,城市排水防涝体系逐步健全,城市地下空间、轨道交通等应对洪涝风险能力显著增强,防范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问:《总体规划》部署了哪些主要任务?
答:《总体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保障安全和改善民生为核心,遵循“尊重自然、系统谋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从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城市内涝治理、公共服务、产业恢复振兴、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7个方面提出了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明确了重要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
一是居民住房,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通过维修加固、原址重建、易地重建、自主购房等方式,确保灾区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二是基础设施,按照远近结合、突出重点、适度超前的原则,尽快恢复水利、交通、能源通信、市政设施、城市交通和地下空间等领域基础设施功能,逐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三是城市内涝治理,从排水防涝系统恢复提升、易涝区域整治、城市内外河湖行蓄洪联动、排水防涝指挥平台建设等四个方面入手,着力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四是公共服务,通过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就业和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设施恢复重建、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社会治理等措施,尽快恢复并提升城乡一体、普惠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五是产业恢复振兴,推动农业、工业、服务业全面恢复,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夯实灾区发展产业支撑。六是生态环境,加大灾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力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动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七是应急管理,全面提升灾害预警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增强全民应急素质。
问:如何抓好《总体规划》的贯彻落实?
《总体规划》明确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机制。河南省人民政府对灾区恢复重建负总责,是组织实施《总体规划》的责任主体。河南省要根据《总体规划》编制灾后恢复重建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相关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如期完成各项恢复重建任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河南省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在规划编制、资金安排、政策实施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重要物资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综合协调和服务,密切跟踪《总体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推动各方形成合力,确保总体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使灾区人民在恢复重建中赢得新的发展机遇,与全国人民一道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迈进。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