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諜對諜 鄭南榕動用靈車運雜誌

鄭南榕紀念館。(本報資料照片)
鄭南榕紀念館。(本報資料照片)

許多人對鄭南榕的印象是他最後為爭取言論自由自焚,但在那之外,他其實也是位超強出版人。逗點文創結社負責人陳夏民表示,自1984年起,鄭南榕創辦的《自由時代》雜誌在戒嚴時期面臨政府查禁下,堅持用合法方式出版,歷經多次更名,仍每週固定出刊,從未中斷,過程艱辛,甚至曾經動用靈車、市場送菜送肉的貨車偷偷運雜誌,只求順利送到書攤、讀者手上。

《本刊文責一律由總編輯鄭南榕負責》一書中,收錄這本歷經千辛萬苦的《自由時代》雜誌中,鄭南榕為各期雜誌撰寫的「編輯室報告」文章。陳夏民表示,《自由時代》雜誌的目錄頁都有這句「本刊文責一律由總編輯鄭南榕負責,目錄頁恕不詳具作者姓名」,「意思就是說,這本雜誌是我出版的,你要找麻煩,就找我,不要為難我的作者。顯示了他對出版的態度。」

陳夏民表示,逗點和鄭南榕基金會合作出的前三本書,分別是鄭南榕生前關注的綠色和平行動、228事件與新國家運動,從現代人的角度回顧當時的社會運動。但在《本刊文責一律由總編輯鄭南榕負責》一書中,更想呈現的是鄭南榕在這些運動以外,他個人的樣貌。

例如,在雜誌創刊四週年感言〈四年辛苦不尋常〉中,鄭南榕細數做出版的歷程。像是在嚴格查禁下,前四年就被停刊19次,每出版三期,就有兩期只能轉為地下管道販售,但他還是認為,「所有的自由裡,第一個應該爭取的是言論自由,有了言論自由以後,才有可能保住其他的自由。」

陳夏民表示,除了倡議的議題之外,鄭南榕的職業就是一個總編輯,一個出版人,雖然充滿理想,對於出版的實務卻非常務實,「他到處跟大學同學、朋友借畢業證書,登記多張出版執照,萬一被查禁了,立刻用新的執照補上,更換不同刊名,因應數百次的查禁。」

陳夏民表示,整個出版過程有如諜對諜,鄭南榕還會安排不同的印刷廠來印製,讓政府不知道要去哪裡抓。甚至送雜誌給書攤時會給超過原定的數量,若書攤賣的黨外雜誌被查禁,警察離開後還有多的雜誌可賣,「以出版社的角度來看,鄭南榕思考到出版的所有環節,非常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