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分开_百度百科
收藏
0有用+1
0

党政分开

[dǎng zhèng fēn kāi]
政治体制改革内容
党政分开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也是粉碎“四人帮”后,我党总结建国以来的经验教训,在党政关系方面所进行的理论上的突破和实践上的探索。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曾在各种不同场合多次提出要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
党政分开的基本含义是: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党组织要改变包揽一切的领导方法,与政权组织和其他群众组织实行职能分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应适应新形势,更新领导意识,改变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方能调动全社会、全体人民的积极性,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我党对党政关系的认识经历了由“党政分工”到“党政分开”的过程。二者的区别在于,党政分工是在原有体制框框内的调整,党政分开实际上触及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是真正的体制上的改革。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政分开的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为政治体制改革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1]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实践有利地推动了我党对党政分开的认识与把握。近年来,通过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出制度设计和安排,对一些领域设置过细、职能交叉重叠的党政机构进行整合,将一些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设在政府部门,打破所谓的党政界限,同一件事情弄到一块去干,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执行力,理顺党政机构关系,建立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决策协调机制。成为党中央总结以往正反两方面经验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关于党政分开这一主题最新的理论与实践成果。
中文名
党政分开
外文名
Separation of party and government
性    质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
意    思
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职能分开
针    对
以党代政的现象
正式提出
1987年中共十三大

简介

播报
编辑
党政分开是指政党系统与国家政权系统的分开,不仅包括执政党与政府,还包括与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的分开。

内容

播报
编辑
党政分开,有中央、地方、基层等几个层次的内容。
(1)党中央,要对各方面工作实行政治领导,即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内政、外交、经济、国防等重大决策方面实行领导,并向中央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
(2)省、市、县各级地方党委,应在执行党中央统一路线和国家统一政令的前提下,在本地区实行政治领导,具体规定了五条职责。*(见后文注释)
(3)乡镇一级的党政分开,打算有意识地推到县一级关系理顺后再加考虑。
(4)企业党委,一律起监督保证作用;
(5)事业单位的党委,随着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执行,逐步转变职能,起监督保证作用。

最新理论与实践成果

播报
编辑

不能简单讲党政分开或党政合一

党政关系既是重大理论问题,也是重大实践问题。改革开放以后,我们曾经讨论过党政分开问题,目的是解决效率不高、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作风拖拉等问题。应该说,在这个问题上,当时我们的理论认识和实践经验都不够,对如何解决好我们面临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问题是探索性的。改革开放以来,无论我们对党政关系进行了怎样的调整,但有一条是不变的,就是邓小平同志所说的:“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不能放弃这一条,但是党要善于领导”。邓小平同志在谈到坚持党的领导时,还专门引用了列宁说的话:“无产阶级专政是对旧社会的势力和传统进行的顽强斗争,流血的和不流血的,暴力的和和平的,军事的和经济的,教育的和行政的斗争。……没有铁一般的和在斗争中锻炼出来的党,没有为本阶级全体忠实的人所信赖的党,没有善于考察群众情绪和影响群众情绪的党,要顺利地进行这种斗争是不可能的。”邓小平同志强调,列宁所说的这个真理仍然有效。 [2]
处理好党政关系,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在这个大前提下才是各有分工,而且无论怎么分工,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权力是不可分割的。不能简单讲党政分开或党政合一,而是要适应不同领域特点和基础条件,不断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在新时代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提高党和政府效能进行了深入思考,着力点就是要对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出制度设计和安排,对一些领域设置过细、职能交叉重叠的党政机构进行整合,一些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就设在政府部门,打破所谓的党政界限,同一件事情弄到一块去干,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执行力,理顺党政机构关系,建立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决策协调机制。这是党中央总结以往正反两方面经验作出的重大决策。

如何理解“党政分工”概念

“两会”期间,王岐山同志参加北京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在党的领导下,只有党政分工、没有党政分开,对此必须旗帜鲜明、理直气壮。”这与之前我们党提的“党政分开”有什么不同,一时有人不太理解。党政分开与党政分工是什么关系? [3]
  • 以往党政分开针对不正常的党政关系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继续沿用甚至还发展了战争年代的领导模式和领导制度,使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日益严重。1987年党的十三大全面规定了党政分开的原则和措施,指出党政不分实际上降低了党的领导地位,削弱了党的领导作用,党政分开才能更好地实现党的领导作用,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党政不分使党顾不上抓自身的建设,党政分开才能保证做到“党要管党”;党政不分使党处于行政工作第一线,容易成为矛盾的一个方面甚至处在矛盾的焦点上,党政分开才能使党驾驭矛盾,总揽全局,真正发挥协调各方的作用。
  • 党政分开有两点需要探讨
一是从理论上讲,中国共产党不是西方议会体制内以选举为目的的少数”精英“组成的“party”,而是紧紧地和广大人民群众联系在一起的一个“整体”。怎么能硬性地提党政分开呢。二是从实践看,党政分开不宜操作。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是紧密地连接在一起的。党的领导的内涵要比执政宽泛。党的领导首先是对国家政权的领导,但还包括党对国家和社会一切事务的领导,它涉及的对象包括全体党员和党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党的领导方式中首要的就是执政方式。因此,国情不同,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就不同,单纯地讲党政分开是不合适的。
  • 要在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与执政方式上下功夫
当前不是简单地党政分开或党政合一,而是要在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上下功夫,也就是党政分工。其基本依据是,“党”和“政”必须在职能上进行合理的分工,必须在载体上分开,但是政党又一定要以适当的方式领导或参与政权,要组织或监督政府,要在各个社会利益群体和政府之间充当一条稳定的“通道”。党对国家和社会实行总的统一领导的权力是不能剥离、不可分的,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同样,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直接执政还是间接执政其实不是个问题,只是应该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当然,按照党政分工的思路处理党政关系,建立科学的党政关系,就意味着按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形成由政党领导和引导、人大立法和监督、政府管理和执行的程序和格局,使党、人大、政府协调一致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