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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僱用原住民 代金逃不了

2004/12/15 06:00

〔記者施曉光、歐祥義、黃美惠╱台北報導〕自九十年十一月以來,有高達一千七百五十家公司在標得政府標案後,未依法繳納原住民就業代金,總金額約十九億元,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十三日祭出追討令,限期明年一月二十日前繳納,否則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依欠繳金額排名前五大公司分別為國泰人壽七千六百萬、中華電信五千五百萬、中華郵政四千七百萬、台灣電力公司三千七百萬、中華航空公司二千九百萬。

台電公司指出,新進人員均須經過統一考試,合格者才能進用,該公司原住民僱用率未達法定數,原因是原住民同胞無法通過考試。至於原住民較擅長的勞力工作,如電塔及電線架設等,這些工程多對外發包給民間公司,民間公司是否要僱用原住民,台電實在無從插手。

國泰人壽表示,由於相關數據與國壽內部掌握有所落差,將儘速與原民會進一步確認原住民聘任資料後,一切依法處理。中華電信、中華郵政及中華航空也齊聲喊冤,表示一切按照規定聘用原住民及弱勢族群,並沒有違法之處。

根據規定,依政府採購法得標的廠商應於履約期間僱用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一,否則就須繳納原住民就業代金,但自九十年十一月以來,有高達一千七百五十家公司未依法繳納。

原民會指出,原本催繳工作應由各招標機關負責查核,去年決定全權改由原民會負責,該會日前完成九十年十一月至九十三年八月原住民就業代金查核作業,總計有一千七百五十個得標廠商應辦理追繳,總金額約十九億,其中廠商以金融保險業、醫療機構、公營事業及大專院校所占比率偏高。

原民會表示,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二條規定,得標之廠商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原住民,其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一,進用原住民人數未達標準者,應於每月十日前依差額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資(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元),繳納上月代金。

該會已於十三日寄送原住民就業代金限期繳納通知書,限繳日期為明年一月廿日,各公司可依所附「國庫機關專戶存款收款書」逕至台灣銀行或其各地分行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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