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之繼承權 對於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之兄弟姊妹,一般人往往只想到利害關係或許只存在:當父親過世時,則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同樣有繼承權,且應繼分應該由所有子女均分這件事。 但假設:某甲單身,沒有子嗣,有同父異母兄弟乙、丙二人老死不相往來。而某甲過世時,父母親也不在世。這個時候,很多人都以為乙、丙二人應該跟某甲的遺產繼承無關吧?那就大錯特錯了。 民法第 1138 條規定: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其中第三順位的繼承人規定的是「兄弟姊妹」,而這邊不論是全血緣或半血緣的「兄弟姊妹」,縱使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都可以互相繼承。 也就是說,跟某甲老死不相往來的乙、丙兩兄弟,若前順位繼承人都不在,則可能分得某甲之遺產。 ----- 如果以上所說,很幸運地,您都有意識到,但沒有把握有生之年會有子嗣,或者連配偶有無都不確定--- 卻又不想讓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之兄弟姊妹分得這麼高比例之遺產,那您可以做的或許就是提早擬定遺囑,做好遺贈或遺產信託的規畫。 #同父異母 #同母異父 #繼承 #遺囑 #遺產 by 楊晴翔律師
#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之繼承權 對於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之兄弟姊妹,一般人往往只想到利害關係或許只存在:當父親過世時,則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同樣有繼承權,且應繼分應該由所有子女均分這件事。 但假設:某甲單身,沒有子嗣,有同父異母兄弟乙、丙二人老死不相往來。而某甲過世時,父母親也不在世。這個時候,很多人都以為乙、丙二人應該跟某甲的遺產繼承無關吧?那就大錯特錯了。 民法第 1138 條規定: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其中第三順位的繼承人規定的是「兄弟姊妹」,而這邊不論是全血緣或半血緣的「兄弟姊妹」,縱使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都可以互相繼承。 也就是說,跟某甲老死不相往來的乙、丙兩兄弟,若前順位繼承人都不在,則可能分得某甲之遺產。 ----- 如果以上所說,很幸運地,您都有意識到,但沒有把握有生之年會有子嗣,或者連配偶有無都不確定--- 卻又不想讓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之兄弟姊妹分得這麼高比例之遺產,那您可以做的或許就是提早擬定遺囑,做好遺贈或遺產信託的規畫。 #同父異母 #同母異父 #繼承 #遺囑 #遺產 by 楊晴翔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