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規定】選舉事務處表示,按有關選舉法例明確規定,選民喺投票時,只能夠喺選票上有關候選人姓名旁邊嘅指定圓圈內,用投票站所提供嘅「剔」號印章蓋上「剔」號,以明確顯示所投票選擇嘅候選人,而每名選民只能喺選票上就所選擇嘅一個候選人蓋上「剔」號,否則選票將會作廢。而為咗令選民更清楚投票程序同須注意嘅事項,選舉事務處已經喺選舉網站上清楚列明相關資訊 👇🏻 選舉事務處重申,按《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相關規定,任何人喺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唔投票或投無效票,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 3 年同罰款 20 萬元。 新聞公報:https://bit.ly/3GkPEp2 2023區議會選舉專頁:https://bit.ly/3LG2Asu #2023年區議會選舉 #選舉事務處 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
【投票規定】選舉事務處表示,按有關選舉法例明確規定,選民喺投票時,只能夠喺選票上有關候選人姓名旁邊嘅指定圓圈內,用投票站所提供嘅「剔」號印章蓋上「剔」號,以明確顯示所投票選擇嘅候選人,而每名選民只能喺選票上就所選擇嘅一個候選人蓋上「剔」號,否則選票將會作廢。而為咗令選民更清楚投票程序同須注意嘅事項,選舉事務處已經喺選舉網站上清楚列明相關資訊 👇🏻 選舉事務處重申,按《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相關規定,任何人喺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唔投票或投無效票,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 3 年同罰款 20 萬元。 新聞公報:https://bit.ly/3GkPEp2 2023區議會選舉專頁:https://bit.ly/3LG2Asu #2023年區議會選舉 #選舉事務處 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