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千毅聲請解除羈押禁見、禁看電視報紙 全遭法官駁回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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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千毅聲請解除羈押禁見、禁看電視報紙 全遭法官駁回

    連千毅聲請解除羈押禁見、解除禁看電視報紙,被法官駁回。(記者黃良傑攝)

    連千毅聲請解除羈押禁見、解除禁看電視報紙,被法官駁回。(記者黃良傑攝)

    2020/04/06 13:34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因「直播主之亂」被控組織犯罪遭押6個多月的連千毅,認為自己已大部分承認案情,在監所自寫狀子請求法官同意給予100萬元交保,並寫下「有全面退出黑社會之打算」,強調會全心投入事業和公益,但法官仍以有串證之虞,今天正式駁回聲請,繼續延押禁見。

    連千毅將於4月15日羈押屆滿,高雄地院預定明天開延押訊問庭,雖然今天駁回聲請,但連千毅明天還是需要出庭聆詢,連委任律師葉銘進表示,通常案件到了法院被告若還羈押禁見,縱使法官欲裁准交保,大多也會等到交互詰問完時,因此,研判後續應該都會繼續延長羈押。

    連在撰寫的狀子中也提及涉詐貸的慶富董事長陳慶男,指他羈押6、7月後交保;另一案涉大寮殺人棄屍的被告,遭羈押不到4個月也解禁看報紙、電視,他已被押了6個多月,連看電視、報紙仍受限制,不符合比例原則,況且,他所涉及的案子為10年以下的罪刑,不該和其他人有別。

    連千毅出庭時曾說,自己經常捐錢給孤兒院獲高雄、台南市政府感謝狀,自認做公益不遺餘力,意有所指做了100件好事,不能因1件壞事認定他就是十惡不赦,當庭請求法官開恩,讓他能以100萬元交保,而且允諾再捐100萬元做公益。

    不過,法官仍認為全案還在審理,必須傳喚證人交互詰問,考慮連交保後有影響證人、串證之虞,至於請求收看電視,法官認為連是知名網路直播主,相關涉案多透過網路媒體犯罪,加上媒體至今仍持續報導,為避免被告有機會利用媒體,進而影響後續審理程序,目前仍有持續禁止讀報、收看電視及收音機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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