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朋友在外国买的吉他往国内被扣了,说是因为玫瑰木禁运,然后朋友现在有什么办法带回来(法律允许的)?

吉普森的j45tv,国内要贵个一万块钱左右,朋友去日本,逛琴行看到了,我就买了,现在不知道怎么带回来,琴退给我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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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

昨天提问的朋友付费咨询,阿姨私信回答了一下。这个问题非常具有代表性,所以,今天阿姨再分以下的几方面,全面的讲解一下。


1,代购的性质:

先做个关于代购的科普——

zhihu.com/question/2049


代购,和走私,其实没有非常明显的界定,也存在个人使用的情况下,被界定为走私的,假如,存在这种情况,你可以认罚,交钱走人,或者东西被罚没,也可以申请海关复议。阿姨也曾经不小心在监狱门口溜达过,还写过这个回答,大家可以认真的看一下,以后千万不要犯跟我一样的错误,一定要有法律常识!


因为阿姨的商店,以进口琴为主,所以有很多朋友表示过,国内的价格稍稍高于国外,希望自己在美国的朋友能够帮着代购一下,认为可以多少省一点钱。但是,现在人民币贬值,美国和日本的产品并不便宜,在很多环节的风险,往往我们无法控制,诸如:产品质量、运输安全、索赔、税费等方面,个人消费者完全无法控制。

很多制假造假,也拿准了大家希望“代购”或“海淘”的心理,销售一些假货。zhihu.com/question/3976
所以,依法纳税,购买合法渠道的正规经销商的产品,对你的自身权益,也是一种保障。

以前身边的朋友有留学回来,带个乐器的,有被海关查验过,有说过被重税,或退运什么的。有代购个吉他,海关要“木材检验检疫证明”的,这个证明,个人肯定是无法提供的。但是对比被判走私,遇到这种情况,简直都算小事儿。

弹吉他的张阿姨:你觉得你离犯罪最近的一刻是什么时候?




2,个人无进口权,经销商无跨地区销售权。

楼上的朋友说:



这位朋友说的办法,对提问的朋友来说,是毫无作用的。定制琴与Gibson公司性质完全不同,定制琴是单独对客户的,拥有,并可以单独对客户提供相应的证书。

Gibson/martin/taylor等公司,则不同,他们是在每个国家(或地区)有一个总代理商,只对总代理商做合法的木材证书支持。这些总代理商之间,是被划地盘的,也有合同明文规定:不允许跨区域销售,井水不犯河水,各自在各自的区域销售。石桥(依稀芭莎)乐器是比较出名的在华的日本琴行,你去浏览一下就可以发现,Fender gIBSON等品牌,在中国区销售的,都是二手,无新品,就是因为新品只能在日本销售。


所以,厂家给中国和日本的木材运输证书,是分别授权的,这个授权,有非常严谨准确的区域性和起始地。中国区拿到的是美国到中国,日本区拿到的是美国到日本。这个运输证书准入,到达目的地之后,就终止了,厂家不再提供任何证书,运往他处。

马丁的报关单是这样的:


在这个报关单后面,要附上一大堆,有厂家的资质,符合国际海关法律的各种文书,产品的数量,价值,序列号,合格证,准运证,等等等等。


厂家只会提供相应的材料给总代理商,总代理商要拥有资质和进口权,材料要同时符合出口国和进口国的法律,和国际公约。个人能做到吗?嗯,完全不可能做得到。


所以你现在走正轨进口的办法,完全行不通,找到日本的G总代理,人家也无法提供运输到中国的证书,没有权限提供。你联系G美国那边也不行,你的序列号是在日本区销售的,原则上根本不允许销往中国。


3,“人肉”的风险。


有小朋友前几天问我几款吉他的区别,提到了“托朋友去香港或境外带”阿姨给出过以下的忠告:


你可以从国内可信的经销商处购买,也可以去香港通利,现在基本上香港和大陆价格差不多。假如,你要去香港通利的话,一定要你自己亲自去,不要让朋友帮带。因为严格意义上讲,从香港带琴,就是走私。海关那边没有什么规律可寻,香港那边都比较不待见水客,上个月,就有个帮别人带琴的朋友就被罚了五千。

有些侥幸过关的,也不要以为没事儿了,海关那边是有大数据的,携带过关的金额,物件,都有叠加统计,这个大数据是为了打击走私贩毒等犯罪行为的,会根据统计划定高危人群,不然你以为海关怎么抓人一抓一个准?光看面相怎么可能做到呢?海关靠的就是大数据啊!假如往返次数多了,带的金额大了,被扣或者被查水表,那是迟早的事儿。所以,如果从香港(或境外)带琴,你自己去,不要拖朋友下水。扣了罚了,你自己担着,别让朋友跟着背锅。 弹吉他的张阿姨:预算两万五民谣吉他选择。喜欢弹唱,喜欢低音浑厚,喜欢扫弦颗粒感强的,声音暖的。?



阿姨再强调一遍:如果从香港(或境外)带琴,你自己去,不要拖朋友下水。扣了罚了,你自己担着,别让朋友跟着背锅。如果哪个“朋友”让你给带,一定拒绝,有些忙我们能帮朋友,有可能触犯法律,一定要断然拒绝。

尤其是学生!你爸爸妈妈辛辛苦苦花那么多钱,是送你出去好好学习的,不是把你放出去招灾惹祸的!


阿姨见过太多小孩,为了花少钱买好琴,绞尽脑汁机关算尽了。比较“机灵”的,有带这个琴盒,装着一把破琴,去了日本,准备到日本把琴扔了,买个贵的回来,这样进出境带的东西都是一样的。有买了东西少开收据/发票,或者涂抹金额的。海关又不傻!你进出境的时候填写或者申报的说明要求非常详细,人家一对比,你进出境带的吉他不一样,人家能放行吗?现在琴都有牌子有型号,打开网上查一下,马上就知道多少钱了,你打个马虎眼,也遮不过去啊!



4,关于差价。


这位朋友还提到了一点,就是差价:


乍一看,这个差价,非常诱人,是吗?那么真的能差这么多钱吗?答案是:同样是新品的情况下,中日无差价。


我们打开日本的乐天市场,可以看到:新品的Gibson J45tv 价格442800日元,折算成人民币大概26000元。而且日本还有消费税,人民币换日元银行还会蒸发一个买入卖出差价,这是银行要赚的钱,运输也要花钱。这个琴,在国内的价格也就是两万左右,甚至,比日本还要便宜!


唯一可以“差价一万”的可能性,就是二手乐器,日文叫“中古”,上图第四个,249800日元,折算成人民币是14600,嗯,这种情况下,“便宜一万元”,才可能成立。买新琴的情况下,根本不会便宜多少,甚至会比买国能正规行货还要贵!



综上,真的不要冒险,看到的是“便宜了一万元”,但是买的是旧的,使用状况未可知。进出口两个国家的海关卡着你,作为个人还无法提供进出口所需要的合法材料!万一一旦在海关环节扣掉了,罚款是轻,违法是大!被鉴定为走私品,不仅琴要被销毁,人还要伏法罚款有案底。这个账大家能算过来吗?这个损失大了去了!


所以,不要冒险,不要冒险,不要犯法!不要在监狱门口溜达!把耗费精力“省钱”的心思,用来想想怎么好好赚钱。


你的琴假如刚买,能退就退了,如果退不了,就托朋友挂网上便宜点卖掉算了,这个事情已经开始有不好的征兆了,就不要再进一步踏入雷池了。


祝大家平安幸福!

:)




这位热心的小朋友 @Neoclassical 给到了一个方案,阿姨再补充一点:运输方式并不能躲得掉进出口国的海关检查,显然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任何在华企业,都要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运输(快递)公司都要接受中国政府的监管。我们国内的所有的快递公司,都归邮政总局监管,涉及进出口的公司,都要接受海关监管。

阿姨曾经就职于花旗银行,深知中国政府对外企的监管力度,举个例子,08年花旗银行在大连开了一家支行,银监会好几个月没给批人民币业务,一整个银行的工作人员大眼瞪小眼很久,没批人民币业务等于在中国啥业务也做不了,对此,美国花旗总部,和亚洲区总裁也毫无办法,人在屋檐下,必须按照银监会的各种要求递交材料,等待审批获准。

嗯,所有跨国金融机构都要接受中国银监会的监管,与所有国际快递公司要接受邮政总局和海关监管一样。


邮件经由USPS发到中国以后呢,一般北京是在天竺海关待检,USPS的工作人员会电话和邮件发给你一个报关材料,要求你打印填写好之后,再邮件回去,由他们帮你递交给海关。海关根据情况,判定是不是:个人物品,单件不可分割,货值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


联邦快递公司的个人物品确认函:

(DHL USPS 等公司确认函都差不多)


阿姨工作的百花录音棚经常用到一些国内没有的设备,阿姨本人跟海关打过很多很多交道,所以回答的才能这样全面。一些停产的型号,我们实在没办法,就会从国外购入,按照私人物品的方式报关。比如这个KORG的键盘,是多少钱,就写多少钱,海关要的时候,要把购物截屏,银行转账信息等资料都发过去,踏踏实实老老实实的等着海关查验,依法纳税。

“海关总署的2010年第43号 关于个人物品申报不超过1000元的限制”这条规定,在不同的文件里面金额还不尽相同,阿姨遇到的大多数情况是不许超过5000,这个1000的限制更甚。你看这份联邦快递的文字语气,全是谦称和敬语,你明显能够感觉到,这简直就是在“求放行”。



海关不会所有的件都拆开检查,有时候看看就放行放过去了。假如收发件人的资料在他们的大数据里面属于频繁发件并且有一定嫌疑的,被拆开检查的几率就会高一些。如果恰巧被放行,那是幸运的事,恰巧被检查,能够提供相应要求的合法材料,交税,予以放行。假如被判定为非法,直接罚没,追究刑事责任。





大家有问到的,从香港通利代购吉他往回拎,违法不违法,那么阿姨给大家看一个香港通利给我们琴行寄来的邮件:

因为阿姨这边进货的有几个型号的吉他,琴弦有点生锈,我跟马丁那边反映情况,他们说免费给寄点琴弦换上,作为补偿。马丁把赠品统一发了一个包裹到香港通利(就是大陆的雅登),香港通利把应该给我的发快件给我,用的香港邮政速递,香港到北京的一个邮件,会被如何对待呢?


嗯,连这单厂家免费赠送的价值800块钱的琴弦备品,都被税了240,代理清关服务费,扣了600元,比我买800元琴弦还要贵!


运输用的是香港中国邮政对接的北京中国邮政,按照常理,海关和邮政总局对自己家的业务包裹,应该是最照顾的,但是,很不幸,这个包裹依然经过了严格又漫长的检查过程。

这个还是合法的,也提交了材料的,这个单子从通知取件,到正式放行,经历了将近6个月!!!先是在望京邮局,后又被转到了建国门(粉色单子右侧有蓝字),最终放行日期是10月23日,就在短短的几天之前。


我写了正式的说明书,拿着马丁的介绍信,和钻石经销商的证书,以及雅登那边提供的马丁吉他的进出口纳税凭据去海关,海关都不抬眼皮看我,拿出手机拆开包裹,查琴弦型号,算货值,算税,算清关费。我说:这是厂家免费寄给我的替用品啊!海关冰冷的回了一句:你激动什么?我知道你吉他纳税了,只要进来东西就得依法办事!哪怕就是进口的你交过税的东西,坏了,运到国外修,修完了再运回来,都得依法纳税!

你看,这个单号,和税票上的是一致的。我们来看看它在北京海关停留了多久,就能知道经过了多复杂的检查:

我收到通知单,给同事拍照的日期是4月25日。






所以再说一遍:不要冒险,不能想当然。

@葛路路 同学有海外购琴的经历,他还是属于比较运气好的。他的琴交了3700元的税,清关完成到手没问题,阿姨那一单琴弦的税费就高达30% 所以,真的不能想当然。

再说个在美国被检查的经历:阿姨去美国的时候,在机场经历过一次很严格的检查,行李箱被完全打开,手提包也全倒出来了。一个黑人海关检察人员,拿出一小块类似于湿巾的东西,把箱子和提包里面全擦了一遍,然后用剪刀剪碎成小块,分别放入不同的试剂中,观察变化。阿姨站在一旁,光着脚等着,没错,鞋也要脱掉,过了安检机器之后,一个女海关人员把女性受检者全身上下摸了个遍。

后面排大队待检的人声鼎沸,他依然故我细心检查。阿姨没有违法犯罪,带不允许的东西进入美国,倘若,你的包和行李箱装过一些不合法的东西,这种化学检查,是无论如何也躲不过去的。因为我非常清楚的看到了检查没通过的,被有武器的警察,领去了别的地方。





日本目前已经全面禁运玫瑰木了,你的j45没有证书??

我去年定制的琴今年从美国发过来的时候也是这样,扣了之后老美那发了玫瑰木的证书过来,琴就过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