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評逆按(三) - 香港經濟日報 - 理財 - 博客 - D110304

再評逆按(三)

博客 13:29 201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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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證券公司上周公布「優化」安老按揭;其實真的要令安老按揭廣為市場接受,重要的不是要怎樣的優化空間,而應該重點處理所謂「壞大事」( deal breaker)的細節。筆者昨天提及,如果以現時的方案推出安老按揭,首年的批核數字料會難以樂觀。其實要處理的主要是文化層面 -- 中國人對家人的傳承(pass on)的觀念。

今天筆者推介一個簡單而令安老按揭增加其認受性的方案:讓長者的財產繼承人有優先權,購回單位,價格為「年金+保費+利息」或「當時市值」,低者為準。這可以稱為 「非追溯性的逆按揭」(Non-recourse Reverse Mortgage)。

再說一次安老按揭/逆按揭的基本概念:年老長者將已供滿的物業「逆按」予銀行,長者收取年金,於百年歸老後,由銀行收回物業。如果長者有財產繼承人,有關繼承人可贖回物業,代價是長者多年來收取的年金+保費+利息。

如果長者過身時樓價較申請安老按揭時高,而他又有繼承人,繼承人便有充分動機去回購物業。相反,如果長者過身時,物業樓價較申請安老按揭時低,繼承人除了感情因素(例如「買回祖屋」之類)外,便沒有什麼動機去購回物業。

例如說,一個物業在現時申請安老按揭,市值200萬元,一位長者申造安老按揭,十年後過身,十年內取用年金約110萬元,十年來的利息、保費假設約60萬元;即贖回物業的成本為約170萬元。如果屆時樓價市值為160萬元,有關長者的財產繼承人便沒有多少動機購回物業。在外國,銀行收回物業拍賣,出現帳面損失。在香港,由按揭證券公司包底,銀行理論上打和。

筆者現時提出的建議是,待長者百年歸老後,而樓價市值又低於「年金+保費+利息」時,可以容許其財產繼承人優先以「當時市價」贖回物業。以上述例子而言,財產繼承人可以以當時的市值160萬元,向銀行購回單位。

引入新機制 減逆按揭感情阻力

讀者第一個感覺也許會認為此建議太一面倒,引入此種安排,參加安老按揭的長者及家人獲太多保護:樓價上升,只支付「年金+保費+利息」贖回單位。樓價下跌,卻可以更低的「當時市值」贖回單位。

但請細心想一想,引入有關安排,銀行是不會增加損失的:

如果沒有此種「市值贖回」的機制,真正會支付「年金+保費+利息」贖回單位的繼承人不會很多。銀行只可以用市價將單位售予第三者,損失的數額是一樣的。那不如大方一點,讓長者的繼承人有優先以市價購回單位的權利。

一旦引入此機制,持有物業,而且本身有繼承人的長者,申請安老按揭的動機便大為增加。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下,有兒有女,長者卻將物業「逆按」予銀行,子女未來要贖回物業,需要支付大筆金錢,在感情上可能有一定阻力。在原有安排下,現時做逆按揭的人仕,實在大有 「豁出去」之感,似潑出去的水,一去不返!上述建議下,長者的財產繼承人基本處於有贏無輸的局面,可望令有關的感情阻力大幅減少。

另一個壞大事的細節是保費:按揭證券公司多次強調安老按揭不是福利,不涉補貼,是商業方案。筆者的想法反而是,在商業計算(銀行希望合理盈利而且按揭證券公司蝕本風險不大)的前提下,安老按揭很難「吸引」,只會對少量情況較特殊的長者有用。與其推出一個對長者並不吸引的計劃,政府不如考慮輕微補貼一下,令計劃變得較為吸引,不但可令持有物業的長者有較佳的生活條件,長期而言亦可望減輕社會老年化下的福利開支。

今年預算案「回水」,涉資400億元。去年香港的按揭市場總額約3,000億元,假設安老按揭一年規模達500億元,保費總共才是10億元。政府如着意明天的老人問題,可善用持有物業的長者,不妨考慮資助有關保費。區區開支除可協助長者、令本地按揭業務多元化,也會直接舒緩上漲中的社會老年化的福利成本。保費支出尤如「豉油」,「雞」的成本則仍然是市民所付。如果政府肯出豉油,可望鼓勵更多長者考慮申造安老按揭。

(www.panasian.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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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王永偉 按計劃聯席董事

欄名 : 宏觀論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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