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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國賣淫案驚爆/拒當連千毅後宮 辣模子涵賣淫價碼20萬

    辣模子涵在網路上人氣頗高,曾和連千毅一起上直播節目。 (翻攝自子涵IG、連千毅臉書)

    辣模子涵在網路上人氣頗高,曾和連千毅一起上直播節目。 (翻攝自子涵IG、連千毅臉書)

    2019/10/16 05:3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受直播主連千毅之亂波及,而被爆料曾被連追求的辣模「子涵」,對外營造她是富家千金形象。但台北地檢署4年多前偵辦「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捲入跨國仲介賣淫案時,根據起獲的一份「花名冊」,當年剛滿18歲的子涵名列其中,且被仲介到澳門賣淫,每次收費12至20萬元不等,相關判決書詳載了她賣淫價碼的黑歷史。

    判決書記載她在台、澳賣淫3次

    根據台北地院製作劉喬安賣淫案的相關判決書所載,子涵被劉喬安及應召站首腦「戴姊」戴君儀仲介到澳門、台中性交易,第1次是2015年3月27日至28日、第2次是同年5月19日至21日,2次都被仲介至澳門與港、澳男子性交易,第1次男客付12萬元、第2次20萬元,子涵各分得7萬和8萬元酬勞。第3次為同年9月14日,子涵被劉喬安仲介至台中,以12萬元價格與台籍男性交易,該次她分到7萬元。

    子涵的經紀人、火紅娛樂昨接受本報查證時表示,子涵確曾因劉喬安案被以證人身分接受警方約談,但她絕對沒有賣淫、沒拿到任何酬勞,當時只是到警局協助調查,並非被告,外傳她賣淫等消息是不實指控。

    子涵經紀人稱賣淫是不實指控

    此外,子涵也否認是連千毅的小三,還公開雙方的LINE對話截圖證明清白,截圖內容包括連千毅開出每月10萬元包養條件,瘋狂留言問她:「妳現在有男友嗎」、「如果在一起,妳有什麼想法」、「每個月10萬,工作另外再給」、「每週我回去兩天,陪陪我」等;子涵冷回:「我想自己賺」等對話。

    她的經紀公司稱,子涵是有錢人家的千金,不需要靠人家包養;她曾與網紅「在不瘋狂就等死」合作拍片,以「突襲千金」為題,訪拍宣稱是子涵所住的豪宅,片中介紹她5年前開的是要價200萬元的粉紅色NISSAN 350Z,後來換開要價上千萬元的粉紅色AUDI R8超跑,買車錢都是她打拚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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