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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控掏空中信金95億 辜仲諒獲判無罪

    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現為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被控掏空中信金資產3億美元(約新台幣95億元),台北地院審理近3年,今天宣判辜仲諒無罪。(資料照)

    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現為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被控掏空中信金資產3億美元(約新台幣95億元),台北地院審理近3年,今天宣判辜仲諒無罪。(資料照)

    2019/08/23 16:08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現為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被控掏空中信金資產3億美元(約新台幣95億元),並在中信壽併購台灣人壽保險案中,涉利益輸送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近10億元,以及朱國榮從中內線交易、炒股,台北地院審理近3年,今天宣判辜仲諒無罪、朱國榮判刑12年4月。

    辜仲諒的辯護律師葉建廷聆判後表示,對於法院判決結果表示尊重與感謝。

    此案其他共犯,國寶集團林桂馨判刑3年8月,辜家總管吳豐富、中信老臣張友琛、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股東張素珠、中信銀證券投顧董事李聲凱,皆無罪。

    全案分為3大區塊,一是辜仲諒等人掏空侵占中信資產3億美元挪為私用;其次為中信壽併購台壽保時,辜仲諒指示近臣張明田,利益輸送國寶集團朱國榮,使中信壽以較佳的授信條件放款給朱國榮,調降利率0.5%並免除擔保,使朱獲利9.9億元;其三是朱國榮炒作、操縱龍邦股票,及內線交易買賣台壽保股票,獲利2.41億元。

    特偵組(已裁撤)2016年10月起訴指出,中信金控前董事長辜濓松(已故,不起訴)、前副董辜仲諒父子等人,在2004年到2007年間,以旗下的中信資產公司投資不良債權名義,利用辜仲諒前妹婿陳俊哲、中信大帳房吳豐富、中信管理處前經理張友琛等人,擔任中信資產、CTO公司負責人的機會,將中信金資產層層轉匯到辜家父子等人投資的境外公司、或陳俊哲等人名下帳戶共13次,侵吞中信資產約3億美元。

    特偵認為辜仲諒等人,採取6大手法,一步步挪用、掏空中信金控資產,包括:「將中信金控資產透過層層轉匯至私人土地」、「投資PPG公司股權及假沖銷」、「投資天母土地」、「將紅火公司出售結構債的部份款項匯出並洗錢」、「侵占中信金控資產」、「以利害關係人向中信商銀無擔保貸款1.2億美元」等。

    全案共9名被告,包括中信方面的辜仲諒、辜家總管吳豐富、中信老臣張友琛、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股東張素珠、國寶集團的朱國榮、林桂馨;中信銀證券投顧董事李聲凱,原本潛逃海外被通緝,前年10月持紐西蘭護照闖關入境時被逮,去年6月北檢將他起訴併案審理;辜仲諒的前妹婿陳俊哲,至今仍滯美未歸,持續通緝中。

    特偵組於2016年6月8日發動約談,訊後諭令辜仲諒1億元交保,朱國榮聲押禁見獲准,同年10月5日起訴、移審北院後,法官裁定朱國榮4億元天價交保。金管會事後查出,中信金控挪用公司款墊付辜的保釋金,決議裁罰中信金1000萬元,總經理、法遵長各停職6月、3月。

    合議庭認為,掏空3億美元方面是由辜濂松、陳俊哲主導,辜濂松已故、陳俊哲未到案,陳俊哲至今仍滯美未歸,持續通緝,陳曾在2015年4月接受特偵組視訊偵訊時,行使緘默權,並未指證辜仲諒等人涉案,沒有證據顯示辜仲諒、張明田等人知情。

    北院也認定,台壽保併購案,辜仲諒調降授信利率「讓利」給朱國榮貸款9.9億元,中信報酬率達3.2%,並未受到損失,放款條件也符合行情,合乎常規交易,辜向朱示好,希望朱不要阻礙併購案,屬私人商業交易行為,無涉刑責。

    至於紅火結構債涉洗錢的部分,已則在紅火案的起訴範圍,屬重複起訴,因此昨一併宣告公訴不受理。

    而朱國榮在得中信壽將確定併購台壽保的內線消息後,大量買入、賣出台壽保股票,獲利1億5707萬元,又以相對成交方式,與林桂馨操縱、拉抬龍邦公司股票,影響股市交易秩序,合議庭認為犯行明確,判處2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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