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命GOGOVAN】司機揭貨Van App不查保單 遇事公司甩身司機上身

【奪命GOGOVAN】司機揭貨Van App不查保單 遇事公司甩身司機上身

撰文:呂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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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OVAN昨日發生奪命交通意外,一名女乘客被拋出車外慘死。以手機程式提供貨van服務,近年深受用戶歡迎,惟保險問題一直引起爭議。兩名前線客貨車司機均表示,市面上較大型、以手機應用程式提供貨運服務的公司,「收車」時並無詳細檢查相關保單,由於司機都是以自僱形式跟貨van app合作,一旦發生意外,提供貨運服務的平台公司不會「上身」,司機需承受巨大賠償風險。

有客貨車司機表示,與貨Van App公司合作時,職員驗車時完全沒有提及車保問題。 (梁銘康攝)

加盟時公司沒提及車保問題

陳先生是一名業餘司機,駕駛客貨車三十多年,他曾加入本港兩間以手機應用程式提供貨運服務的公司LALAMOVE(前身為EasyVan)及GOGOVAN接單,他形容兩間平台驗車過程非常簡單,「部Van仔你自己買,download佢哋個App後,就拎架車去驗證,然後有個課程教你點做,教你唔好開快車、要問清楚乘客有冇貨等等,歷時只有數十分鐘」。他續稱,在有關過程中,平台職員完全沒有提及汽車保險問題。陳先生憶述,GOGOVAN以預繳積分費方式與司機合作,「例如你畀1,000蚊,就有1,200至1,500分,每次接單公司就從預繳費用中抽佣」。而LALAMOVE則分為會員制及逐次接單抽佣兩種方式,「一係交199蚊月費,每次接單佢就喺入面扣,一係就每次接單抽你5%」。

前線司機Kelvin(左)屬「傳統台」接單的客貨車司機,數年前他曾參與 反GOGOVAN壟斷的示威。 (受訪者提供圖片)
一輛車身印有「GOGOVAN」字眼的貨Van昨晚(4日)在龍翔道失控自炒,車內一名32歲女乘客拋出車外慘死。 (資料圖片)

陳先生坦言,由於司機與平台並無簽約,司機必須自行為客貨車購買保險,但若向保險公司講明客貨車將作出租用途,保單價格會較貴,如司機「貪平」而向保險公司隱瞞出租用途,遇事時「第三保」將會失效。他有感部分乘客召客貨車時,未能分辦自己是否有貨物,希望業界能加強教育,陳又指,若不幸發生交通意外,「兩間都一定卸責」,若意外中的傷者或死者屬專業人士,索償金額將是天文數字。

投保若隱瞞出租用途 第三保即失效

另一名前線司機Kelvin屬「傳統台」接單的客貨車司機,數年前他曾參與反GOGOVAN壟斷的示威,他不滿以手機應用程式提供貨運服務的公司「收車」氾濫,誘發惡性競爭,「因為車多價低,啲司機要博晒命先搵到食」,引致司機駕駛態度參差。Kelvin指這些公司作為中介平台,毋須為交通意外負責,「我哋傳統台Check保單Check得好緊,(貨van app)為咗向用戶提供方便,乜人都收,有冇cover保險都唔知」,他指司機應為汽車購買全保及第三者責任保險,保障投保人因意外所受到的損失,以及意外中第三者的財產損毀及人身傷亡。

Kelvin補充,車主為客貨車投保時,須講明汽車的用途,「如果係幫公司做嘢,車員工時出咗意外,可以Claim勞保;如果係做街車,保費會收好貴,因為會保障埋車內嘅乘客,保險公司睇得好緊,司機年齡、牌齡等都會考慮」,他提醒若車主投保時隱瞞作出租用途,遇事後第三保將無法作出賠償。

近年多宗GOGOVAN意外

翻查資料,GOGOVAN並非首次發生交通意外,去年1月16日,一輛GOGOVAN客貨車在屯門公路往荃灣方向,至麗城花園對開時失控撞壆,再反彈撞向慢線的中型貨車,27歲姓高的客貨車司機及35歲姓李的中型貨車司機受傷,需送院治理。2017年12月1日,一輛GOGOVAN在屯門公路狂撼箭嘴車,令一名27歲姓余的司機全身骨折慘死,車內另一名男乘客則無大礙,GOGOVAN發言人其後表示,事發時死者並非「接單」開工,但會為家屬提供適切協助。同年5月22日,一輛GOGOVAN在深水埗北河街近基隆街撞倒男途人,並輾過其雙腳,致途人昏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