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旅遊春節期間爆出因拖欠越南的WInnER國際旅行社款項,導致292名台灣旅客在富國島慘遭丟包,直到14日才返抵國門,年代旅遊事後卻要求旅客自行向發卡銀行要求處理在當地多刷的720元美金。交通部長王國材怒轟年代旅遊「不負責任」要求對其重罰,對此觀光署原本預定最晚下週實施處分停業3個月,今(16日)又有一團旅客到達機場要出發前往富國島,觀光署緊急通知禁止出團。
年代旅遊恐被重罰停業3個月
王國材15日出席活動表示,將依照《消費者保護法》對年代旅遊處以停業3個月處分,但因該公司在2月到4月期間大約還有430人參團,因此觀光署會優先處理這部分,不讓該公司繼續出團;接著下一步將調查關於年代旅遊違反《旅行業管理規則》事宜,業者沒有事先把住宿和機票安排好就出團,初估受害應該有10團以上,每一團將依照《發展觀光條例》開罰1到5萬元。
王國材特別感謝品保協會15日起開工後就全部動員,馬不停蹄受理旅客和消費者的救濟工作,台灣已經很久沒有發生這樣的「旅客丟包事件」,希望此事能對旅遊業者造成警惕,將來觀光署也會針對旅遊業財務、出團狀況,以及和國外接地旅行社關係等部分特別注意,避免再發生類似事件。
觀光署長周永暉也透露,關於年代旅遊的缺失部分,查到哪就辦到哪,最晚下週就會進行懲處,若確定停業處分,將要求業者讓旅客全額退費退團。
年代旅遊16日又要出團,觀光署緊急禁止
越南地接社透露稍早接到觀光署通知,因多次聯繫不到年代旅遊總經理林大鈞,因此指示業務副總高敏翔通知年代旅行社立即停止2月16日、20日、24日停止出團所有要前往富國島的旅客,可告知客人年代旅遊會全額退款,並會遵照旅遊定型化契約若有任何補償條例!因客人已在機場,所有動作需在30分鐘內完成。
對此觀光署回應表示,否認「聯繫不上林大鈞」一事,強調雙方一直都有保持聯繫,但因調查發現年代旅遊今(16日)預定又要出一個16人旅遊團前往越南富國島,卻同樣沒付錢給當地旅行社,地接社也無意願接團,為避免「被丟包事件」再度上演,觀光署已緊急下令禁止年代旅遊出團;至於20日和24日的團,若是屆時停業處分已經裁罰,不會有出團問題。
越南官方調查出爐,WInnER國際旅行社挨罰
除此之外根據《越南快訊》(VnExpress)報導,越南堅江省旅遊局調查結果也出爐,直指年代旅遊未能按照協議向越南WInnER國際旅行社支付款項,導致後者宣布終止服務。儘管如此,WInnER國際仍保留了訂金並繼續提供部分服務,但未與旅客簽訂正式合約,旅遊局將對WInnER國際旅行社開罰。
堅江省旅遊局局長裴國泰(Bui Quoc Thai)表示,WInnER國際旅行社和年代旅遊於2023年9月2日簽訂合約,隔年1月18日收到新台幣70萬元訂金,但在WInnER國際旅行社向年代旅遊報價時,雙方因價格問題未能達成一致,WInnER國際於是在1月31日向年代旅遊要求終止合約,但仍保留訂金未退還。
該團旅客於2月9日抵達富國島後沒有導遊和接駁車接待,年代旅遊聯繫WInnER國際,雙方達成要為旅客租車、訂飯店協議,然而WInnER國際後續未能收到年代旅遊依約支付款項,為此要求旅客額外付費720元美金才能繼續行程。年代旅遊則通知旅客付款後保留收據,回台可提供退款。
堅江省旅遊局認為WInnER國際單方宣布終止合約卻仍保留訂金,且繼續向旅客提供服務還收錢,違反「未依規定與旅行社、旅客或旅客代表簽訂旅遊合約」規定,將對WInnER國際開罰。對此WInnER國際則表示,由於當時情況混亂,未能及時與旅客簽訂合約,計劃將對此提出申訴。
觀光署正式開鍘年代旅遊「即日起停業」
觀光署於今(16日)下午做出行政裁罰,認定年代旅遊因積欠團費,財務明顯有困難,已經無法履行合約義務且損害旅客權益。為防旅客受害情事擴大,觀光署爰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處分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自即日(2月16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
觀光署說明如下:
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於本(113)年春節期間發生越南富國島事件影響旅客消費權益,觀光署分別於2月13日及15日指派稽查人員前往該旅行社進行查處,發現該公司財務業務異常,對外積欠債務逾千萬餘元,且辦理赴越南富國島旅行團因地接社未予接待致旅客權益受損,該公司積欠團費,財務顯有困難,已無法提供履約服務,且損害旅客權益,為防止旅客權益受損之情事發生及擴大,維護交易安全。
爰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處分美加國際旅行社自即日(2月16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另該旅行社行為涉違反旅行業管理規則部分,刻正就該公司2月9日及10日出發之越南富國島各團違規情事蒐集及檢視具體事證,另依發展觀光條例速裁處各團違規情事。
有關該公司招攬未出團旅客部分,已構成給付不能,原預訂於本(16)日以後出發之旅客,旅客得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2條規定(因可歸責於旅行業之事由致無法成行)請求該旅行社全額退還旅遊費用並賠償違約金,或與美加國際旅行社約定轉由其他旅行社出團。
本案涉及消費爭議部分,包含已出發發生爭議之旅客或尚未出發之旅客,觀光署已請品保協會成立專案小組協助,品保協會已於2月15日開始接受申訴,申訴電話:(02)2599-5088,網址:https://www.travel.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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