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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在《史记》的写作中体现了严格的实录精神。他在《太史公自序》中虽然很谦虚地不承认是自比于《春秋》,但实际他正是仿照《春秋》的原则而作的,他说《春秋》之作,“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他的《史记》正是以此为榜样来写的,而且比《春秋》写作有更进步的指导思想,他敢于面对现实,真实的记载历史事实,不像《春秋》那样为尊者讳,为贤者讳。他把陈胜、吴广列为世家,项羽列为本纪,都说明他能力求不以统治者偏见来歪曲事实,努力做到客观的叙述历史真实。实录虽系史学写作原则,但由于《史记》的人物传记运用了文学创作方法来写,是水平极高的传记文学,因此实录原则也深刻影响到文学创作及文学思想的发展,后来很多文学家皆以实录精神来衡量创作,故也是重要的文学理论批评原则。刘向、扬雄、班固都充分肯定了他《史记》写作中的这种精神。班固在《汉书·司马迁传》对他的实录写作原则曾作了如下总结:“然自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才,服其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实录精神最可贵之处是“不虚美,不掩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