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冠肺炎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包括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等移工來源國疫情建議等級為3級,移工來台要居家檢疫14天,勞動力發展署表示,14天的薪資給付由勞工及雇主討論,如雇主未給付14天薪資,移工最高可請領14天的防疫補償、1萬4千元。

因應疫情等級提升,從即日起尚未登機入境的移工,需要居家檢疫14天、不得外出工作,勞動部推出「鼓勵雇主期滿續聘或國內承接」、「彈性延長移工在台工作年限」、「延長雇主引進許可效期」及「鼓勵移工暫不返國休假」等措施。

勞動部說明,目前在台每年約有10萬名移工轉換、其中約有9萬名能夠順利轉換,會持續鼓勵雇主期滿續聘移工及國內承接;如果移工工作年限屆滿上限,雇主可以延長3個月;如果雇主未在疫情期間引進配額,可以在防疫間結束後3個月申請引進;也鼓勵移工暫不返國休假,如果移工同意不返國休假,勞動部會提供機票等相關補償。

勞動部也會督促雇主落實防疫管理,包括線上辦理入境講習、全面強制接機及落實雇主辦理居家檢疫責任,包括改辦理線上入境講習、移工入境時發放6片口罩,全面改為強制接機;移工應依規定居家檢疫14天、不得外出,但可委由仲介公司辦理;雇主申請移工時應提報「移工入境辦理居檢疫計畫書」;如果移工入境後身體不適則應由雇主及仲介協助就醫。

若雇主未依「移工入境辦理居家檢疫計畫書」辦理,已違反就業服務法54條規定,勞動部將不予核發或廢止許可,並處30萬至150萬元罰鍰;如移工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則可處1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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