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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女孩从货拉拉搬家车上跳窗身亡 一文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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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长沙市高新区发生的“货拉拉女乘客坠车死亡事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3月3日,警方发布最新情况通报:跳车事件涉事司机被批捕。

2021年2月6日,车女士在货拉拉平台上租车搬家,却在途中不幸坠车身亡。 小货车多次偏航、事发路段光线差,涉事司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法学家认为货拉拉存在严重制度漏洞……复盘一下整个事件>>

小货车多次偏航:女子搬家途中坠车身亡

2021年2月21日,一位网民在微博上发布了一篇文章,以弟弟的口吻讲述了姐姐车女士通过货拉拉平台租用车辆搬家,在跟车途中跳车身亡的遭遇,微博中对司机的偏航行为和货拉拉公司的监管缺失提出了质疑,引发了社会关注。

车女士搬离的居住地位于长沙市岳麓区西二环路与岳麓大道交汇处的一处公寓,据车女士的叔叔介绍,2月6日车女士准备搬家时他们还特意打了电话,问她需要不需要帮忙。

车女士叔叔 车先生:7点多钟我老婆还给她打过电话说要不要帮助,她说没多少东西。晚上9点14说她弄好了。

搬家视频曝光:亲属发截图证明当事人无异常

车女士原居住地的公共场所视频画面显示,车女士当时是一个人在搬家,在往返多趟后,她将收拾好的物品装上了从货拉拉平台预约的小货车上。

车女士准备搬往的新居住地,同样也位于岳麓区,与原居住地的直线距离不到十公里,正常行驶只需半小时左右的路程。据家属公布的微信截图显示,当晚21点24分,车女士还在微信群中正常回复信息,并无异常。

车女士叔叔 车先生:她当时就发了一个说这个特效比较好看,又发了一个表情。

记者:当时没说她遇到了麻烦?

车女士叔叔 车先生:没有。

车女士中途跳车,司机被带走调查

但短短6分钟后,也就是21点30分的时候,货拉拉订单服务司机周某就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称车女士中途跳车了。随后,司机周某被警方带走调查,车女士被120急救人员送往了医院进行救治。

医生:车女士受伤过程中可能不止一次碰撞

为了了解车女士当时的伤情和救治情况,记者来到了对车女士进行救治的湖南航天医院,当天晚上跟随120急救车出现场的医师戴超文向我们介绍了事发现场的情况。

湖南航天医院前急救医生 戴超文:我是2月6日21点32分接到了120的指派,我们立即出车,21点45到达现场。 现场位于曲苑路。当时在那里看到了就是一个女孩子躺在地下,头部周围有出血。她是一个深昏迷的状态,外耳道出血。

据戴超文介绍,他们赶到时,只有司机周某和车女士在现场,当时车女士已经昏迷,为了争取救治时间,他们立即将车女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湖南航天医院急诊科主任 黄扩军:我们立即启动了绿色通道,给予系列的积极抢救治疗,同时医护人员专业护送到CT室,做急诊CT,做完CT以后,提示一个脑骨多发骨折,颅内出血,我们立即申请了多学科会诊。

经诊断,车女士属于重度颅脑损伤,已经深度昏迷,伤情十分严重,急需进行手术治疗。

湖南航天医院神经外科医生 梅小杰:伤得比较严重,受伤的过程我们也不太清楚这个过程,但是从她的受伤的情况,从CT片子,我们从手术看颅骨上面头皮啊,很多包块,说明摔伤的过程中可能碰撞,不止一次的碰撞。

在做完手术后,车女士被转入了重症医学科继续抢救,但由于伤情过重,2月10晚上,车女士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

导航路线不含事发路段,司机为何要到这里

车女士的突然离世给家人带来了巨大伤痛,而除了伤痛之外,他们也有着许多疑问和不解,车女士坠车身亡的地点位于当地一条名叫曲苑路的双向两车道的道路一侧,按照导航软件规划的行车路线,从车女士原居住地前往新居住地的几条备选路线中,这里都不是必经之路。那么,司机周某为什么会将车开到这里呢?

按照导航软件规划的路线,其中最近的一条是途经西二环、枫林三路到达终点。但车女士家人从警方处了解到,当时周某驾车并没走西二环和枫林三路这条路线,而是选择了途经岳麓大道的这条路线,按照这条路线,从岳麓大道转入东方红中路或者更远的绕城高速也都可以到达车女士的新住处。

记者重走搬家路线,发现事发路段光线差

但周某的实际行驶路线显示,在岳麓大道行驶了约5公里后,周某就左拐驶入了旺龙路,200米后,右转驶入了麓松路,在麓松路行驶约200米后,周某又驶入了佳园路,在佳园路行驶了300多米后,周某右转驶入了林语路,在林语路行驶了约300米后,周某再次左转将车驶入了事发的曲苑路。

而记者在晚上实地体验的过程中发现,司机周某连续转向驶入的这几条路,光线条件与导航规划的路线相比,确实比较昏暗。

车女士叔叔 车先生:这个司机讲的是他为什么偏航对吧?司机说是导航导错了;为什么要偏航走这么偏,还越走越远,越走越黑的路线。他是说他住附近熟悉。

因信号灯和车辆少,附近居民多选该路出行

经走访调查记者发现,事发地点距离周某的家仅有600米左右的距离,距离车女士搬往的新居住地,直线距离也仅有3公里。在对周某居住的小区进行走访中,当地居民告诉记者,由于曲苑路红绿灯和车辆都比较少,当地居民出行也大都会选择走这条路,但这条路夜间的照明条件确实不是很好。

社区工作人员 戴先生:正常我们住在这里的居民还是会走那条路,那条路红绿灯会少一点。

附近居民 吴先生:走曲苑路比东方红路要方便一些,红绿灯要少一些。

记者:要是晚上九点多从那走,有灯光吗?

附近居民 吴先生:有灯光,但是照明效果不是很好。

涉事车途经一家工厂时副驾车窗疑似未关

据了解,在周某驾车途径佳园路和林语路时,附近一家工厂东门和南门的视频探头先后拍到了涉事车辆的画面,据这家工厂东门的公共场所视频画面显示,事发当天晚上9点29分40秒,涉事车辆从这家工厂东门外的佳园路驶过,当时副驾驶位置的车窗疑似未关闭。

大约20秒后,也就是当晚9点30分1秒,涉事车辆又从这家工厂南门外驶过。

据测算,从这家工厂东门到南门,涉事车辆行驶的距离大约为260米左右,用时20秒,平均车速约47公里每小时。

警方对司机连续偏航转向情况展开调查

事发后,当地警方对周某连续偏航转向的情况也进行了调查,据家属反映,他们通过警方了解到的情况是,按照周某的说法,前两次偏航时,车女士曾过问他原因,但他心情不好没有回答,在第三次偏航后,车女士就跳车了。

车女士叔叔 车先生:前面有两次他偏航,说司机没说任何话,也没解释为什么要走这里,为什么偏航,也没有说走这里我熟悉,红绿灯少。司机是这么讲的,说第三次偏航时我侄女就直接跳了,所以这个是很不正常的嘛。

据车女士家属介绍,2月11日,他们曾向警方询问过对周某的调查情况,但当时被告知,周某已经回到家中。

车女士叔叔 车先生:是在11日公安跟我做沟通的时候我问了这个司机的情况,当时说司机放了,所以关了多久其实具体情况我是不清楚的。

关于周某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件的情况通报

近期,长沙市高新区发生的“货拉拉女乘客坠车死亡事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该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抽调精干警力成立工作组,扎实开展前期调查和案件侦办工作。为回应社会关切,现将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接处警经过及当事人情况2月6日21时39分,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接报警称,麓谷街道曲苑路有人跳车,头部受伤。分局立即派民警赶赴现场处置。120急救车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民警将涉案车辆司机周某春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对现场及车辆进行勘查。2月9日15时,由高新区综治局组织,高新区公安分局向伤者家属通报了情况。2月10日10时55分,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受害人车某某,女,23岁,身高150厘米,体重43.5公斤,岳阳临湘人,生前系长沙市某公司员工。

犯罪嫌疑人周某春,男,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2019年9月注册为货拉拉公司网约车司机,驾驶车辆为白色瑞驰电动面包车(车辆里程数19730公里,车况良好)

二、现场勘查和受害人伤情诊断、遗体检验情况

中心现场位于曲苑路的林语路口至桐梓坡路口的中间位置,东侧为厂区,西侧为物流园。该路段路宽10米,路西侧有路灯,当时隔一亮一,光线昏暗,人车流稀少。

中心现场柏油路上停有一台白色厢式面包车,车头朝南,车尾朝北,双闪灯状态,主副驾驶车门及车窗完好。在车尾西侧(副驾驶侧)的路边有一处血泊,血泊北侧有两条线状血迹、方向朝南,地面无明显刹车痕迹及其他异常情况。

该厢式面包车前部为主副驾驶室,后部为货厢。车内未发现打斗痕迹。驾驶室内空高136厘米,副驾驶室地板距车窗框最下沿72厘米,副驾驶室车窗上宽35厘米、下宽64厘米、高度45厘米。

据2月6日医院诊断报告,当时伤者右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左侧颞枕部混合型血肿,广泛蛛网膜下腔出血,右侧额叶脑挫伤,脑肿胀,脑干受压,左侧颞、枕骨及蝶骨骨折,颅内积气,蝶窦及左侧乳突积液。受害人死亡后经法医学检验,衣裤未发现撕扯破解开线痕迹,体表未发现搏斗抵抗伤,衣裤、指甲均未检验出周某春基因型。受害人符合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三、视频侦查和侦查实验情况专案组沿涉案车辆案发前的行经路线全方位开展视频侦查,调取368个监控探头的视频资料,还原了2月6日晚涉案车辆接单后的运行过程,未发现车辆大幅度摇摆、频繁变道等行驶轨迹异常情况。同时,专案组回看视频发现,涉案车辆行驶时,副驾驶室车窗玻璃一直为半开状态,车内情况无法看清。

针对偏航问题,根据犯罪嫌疑人周某春供述,专案组多次实验发现,货拉拉App导航路线总里程11公里,红绿灯15个,驾车需用时约21分钟;偏航路线总里程11.5公里,红绿灯11个,可节省4分钟左右。

为还原车某某坠车过程,专案组以与受害人车某某个体特征相近人员为实验对象,从同型号面包车副驾驶室进行模拟坠车实验得出:若实验对象起身将上半身探出车窗外,可以导致从车窗坠车的结果。

四、案件经过还原

由于涉案车辆内未安装音视频监控设备,现场附近靠涉案车辆副驾驶室一侧无视频监控,且当晚过往人车稀少调查取证工作难度大。为查明事实,专案组认真开展现场勘查、侦查实验、法医检验、视频侦查、电子物证勘验、嫌疑人审讯、调查走访、聘请专家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分析等工作,还原了案件经过。

2月6日15时许,周某春通过手机App货拉拉平台接到车某某的搬家订单,区间为岳麓区天一美庭小区至步步高梅溪湖国际公寓,总费用51元,其中车某某支付39元,平台补贴12元。当日20时38分,周某春驾车抵达天一美庭小区并与车某某取得联系。两人见面后,周某春询问车某某是否需要付费搬运服务,被车某某拒绝。车某某先后15次从1楼夹层将衣物、被褥等生活用品以及宠物狗搬至车上,期间,周某春多次催促车某某快点搬东西上车出发,并告知车某某,按照货拉拉平台规定,司机等待时间超过40分钟将额外收取费用,车某某未予理会。

21时14分,周某春驾驶车辆出发前往目的地,车某某坐副驾驶位,周某春又问车某某到达目的地后需不需要卸车搬运服务,再次遭到车某某的拒绝。在行驶过程中,周某春为节省时间并提前通过货拉拉App抢接下一单业务,更改了行车路线。21时29分许,车辆行至林语路佳园路口时,车某某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周某春起先未搭理,后用恶劣口气表露对车某某不满;车辆行至林语路曲苑路口时,车某某又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并要求停车,周某春未予理睬。发现车某某起身离开座椅并将身体探出车窗外后,周某春未采取语言和行动制止,也没有紧急停车,仅轻点刹车减速并打开车辆双闪灯。车某某从车窗坠车后,周某春停车查看,发现车某某躺在地上,头部出血。21时30分34秒,周某春拨打120急救电话,21时34分16秒拨打救护车电话,21时39分,在救护车司机的提醒下拨打110报警。

2月2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周某春刑事拘留;3月3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

2021年3月3日

来源: 央视新闻、长沙高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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