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違規賣醫療口罩 桃市查獲20件最高罰200萬

網路違規賣醫療口罩 桃市查獲20件最高罰200萬

武漢肺炎病毒發威,國內口罩難求。桃園市衛生局加強網路稽查,已查獲20件未具醫療器材販賣業藥商資格的民眾違規販售,陸續約詢到案說明。一旦確定違規,最高可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李明朝報導)

新型冠狀病毒傳染快速之下,醫師呼籲勤洗手、戴口罩,一時之間,口罩、酒精等物資出現大缺貨。

為避免有人在網路違規販售醫療口罩,桃園市衛生局加強網路稽查,藥政管理暨稽查科科長張敬崴表示,在武漢肺炎期間,衛生局加強網路違規販售醫療口罩情事,已在網路查獲20件疑涉網路違規販售醫療器材口罩案件,都已經約詢當選人到衛生局說明。

張敬崴表示,按藥事法第27條之規定,販售醫療器材口罩需具有醫療器材販賣業藥商資格,並向衛生局申請核備後始得於網路販買,民眾違規案件經調查屬實,民眾未具藥商資格而於網路販售醫療口罩,將依違反藥事法第27條,最高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

另外,具有醫療器材販賣業藥商資格者,經核准於通訊交易通路網路販售,應於通訊交易明顯可見之處揭露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品名、藥商名稱、製造廠名稱及地址,藥商許可執照所載之名稱、地址及許可執照字號、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限或保存期限,藥商諮詢專線電話及應加註「消費者使用前應詳閱產品說明書」等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