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學思政4成員認煽動顛覆 還押9‧24判刑 -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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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學思政4成員認煽動顛覆 還押9‧24判刑

(左起)朱慧盈、黃沅琳及王逸戰於去年2月在旺角擺街站。 (左起)朱慧盈、黃沅琳及王逸戰於去年2月在旺角擺街站。
(左起)朱慧盈、黃沅琳及王逸戰於去年2月在旺角擺街站。
【本報訊】已解散的學生組織「賢學思政」4名成員,被控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4人昨於區域法院承認控罪,被法官還押至9月24日求情及接受判刑。
4名被告依次為王逸戰(男、21歲、學生)、陳枳森(男、21歲、無業)、朱慧盈(女、19歲、學生)及黃沅琳(女、20歲、學生)。控罪指4人於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二代美隊上訴求減刑9‧5裁決
辯方指有一宗涉及國安法的案件,上訴庭將於9月5日判決,故希望待頒判詞後才求情。翻查報道,綽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示威常客馬俊文,早前就其被與本案控罪相同的案件上訴要求減刑,該案將於9月5日判決。
案情指賢學思政於2020年5月成立,王是召集人、陳是秘書長,餘下兩人則是發言人。4名被告於控罪日期內,分別於全港不同地區7次擺街站宣傳其政治立場。期間曾叫「抗爭將會持續,直到香港重光為止」、「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煽動他人建立「香港民族」等。他們又煽動他人不遵從防疫措施,如不安裝或使用「安心出行」,及進入指定處所時提供假資料等。警方於去年9月20日拘捕首3名被告,搜出街站相關的物件,到兩日後黃亦到警署自首。案件編號:DCCC 984/2021
陳枳森陳枳森
陳枳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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