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商經局局長蘇錦樑的胞弟涉欺詐案 押客戶物業借2千萬裁罪成

前商經局局長蘇錦樑的胞弟涉欺詐案 押客戶物業借2千萬裁罪成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胞弟蘇錦威,涉任法律文員期間擅以客人的物業,成功向兩間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共2000萬元,但遭其中一間財務公司發現物業按揭未在土地註冊處登記,遂展開民事訴訟。為應付官司,蘇錦威涉用假文件聘用律師。蘇錦威胞姊最終要自掏千萬,為胞弟「填數」。蘇錦威和一名前同事被控欺詐等共4罪,法官今(30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時,指蘇錦威的辯解匪夷所思和荒謬,遂裁定所有罪名成立,並把案件押後至3月3日進行求情。

官指蘇錦威辯解匪夷所思

兩名被告為:蘇錦威(42歲)及蘇潤餘(49歲),同被控一項洗黑錢罪,蘇另被控兩項欺詐及一項使用假文書的副本罪。

法官在裁判指,控方證人的證供可靠,其中吳簫與其丈夫均指其公司GML,未有指示申請按揭貸款。相反,蘇錦威的作供前後矛貭,不可信和不可靠,部份說法更是匪夷所思。

被告蘇錦威涉擅自以客人的物業作抵押,成功申請共2000萬元抵押貸款,被裁定欺詐及洗黑錢等罪成。(資料圖片)。

客戶被追債 蘇錦威稱不嚴重

法官指,蘇錦威案發時任職的律師行收到財務公司的款項,該行的律師會向職員查問。蘇錦威作供時稱,聽到查問感錯愕。法官質疑,蘇錦威未有向客戶核實。客戶被追債後,蘇錦威向客戶表示事件並不嚴重,但又同時自己去處理該筆欠款,法官指蘇錦威說法,十分荒謬。

事主無辜捲入民事訴訟

法官裁定蘇錦威以假文件,向財務公司申請貸款和聘用律師,令事主的公司無辜捲入民事訴訟。

至於次被告,他在錄影會面稱是蘇錦威求助,要求他提供公司戶口接收款項,法官亦不接納其說法,並指對次被告來說,該些客戶是陌生人,質疑次被告貿然處理該1000萬元。

法官因此裁定兩名被告勻罪成,並把案件押後至3月3日進行求情,期間兩名被告須還柙看管。

完成交易卻被獲轉讓契

案情指,由吳簫與其丈夫持有的偉章國際有限公司(GML),於2014年中購入堅尼地城Lexington Hill一個單位,並聘用梁家樂律師行處理交易。惟當時在該律師行任職的蘇錦威,在完成交易後未將物業轉讓契交予GML。

於2014年11月,聲稱獲GML授權的蘇錦威,向樂天按揭信貸有限公司(樂天)申請按揭貸款,獲批1000萬元貸款。

借款存入次被告任董事公司

蘇錦威其後指示樂天,將款項存入由次被告任董事的Chilly Associates Limited戶口。次被告收到款項後,將220萬元付予川和實業有限公司,710萬元存進蘇錦威的戶口,以及69萬元存進自己的戶口。

財務公司發現借貸未作登記

蘇錦威曾拖欠樂天的利息,次被告代為償還38萬元。惟樂天之後再被拖欠利息,又發現用作抵押的單位,並未在土地註冊處登記法定押記,遂在高等法院興訟。於2015年3月,蘇錦威向黃國康律師發電郵,附載兩份看似由GML及吳的丈夫所簽署的文件,聘用他們在民事訴訟中作代表。

再押物業多借1千萬還款

此外,蘇錦威於2015年6月,以GML的董事局會議記錄向錦豐財務公司借貸1000萬元,該款項後來用作償還樂天的貸款。惟錦豐只收到3期利息還款,直至2015年10月,蘇錦威將一張由其胞姐蘇潔兒發出的1000萬元本票償還予錦豐。兩被告則於2016年10月遭廉署拘捕。

案件編號:DCCC41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