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务处长和保安局长谁的权力大?

香港 保安局长 警务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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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部分欧美国家一样实行的是文官制度,保安局局长是由选举产生

根据香港现行公务员制度,公务员的晋升顶点是各执行部门首长(例如警务处处长、海关关长、入境事务处处长)以及决策局常任秘书长

香港特首、司长、副司长、局长、副局长属于政治委任官员,由非公务员担任(若是现任公务员,则需要主动辞去现有职务(是自己主动辞职,而不是大陆这种形式上的免职))。也就是说,理论上只要你能得到特首提名并得到委员会的通过,哪怕你原本只是一个普通香港市民,没有任何政府部门任职经历(包括纪律部队和ICAC)也能够被任命为保安局局长


警务处处长和保安局局长,这两者的关系就类似于大陆公安首长和政法委书记

首先明确一点,香港基本不存在“兼任”的情况,不存在大陆“政法委书记/政法副省长兼任当地公安首长”的情况

在组织架构上,警务处隶属于保安局,但是保安局对于警务处内部的人事任免(副处长及以下职级)和行动部署并无直接干涉权。

警队的接班人计划(下任处长由谁担任,由三位副处长中的哪一位晋升)需要由保安局进行监督和批准,再由保安局向特首建议,由特首上报中央,中央任命

保安局对于下属执法部门(除ICAC,ICAC是特首直属)只有协调权和监督权,并无绝对的控制权,也没有指挥权

参照内地的机构设置,香港警务处长大致相当于省级层面的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岗位规格可以理解为正厅级,不过个人级别高配副部

我国现有中央直接管辖的31个省级区划和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便是两个特别行政区之一。香港的行政区划按照省级标准来设置,但因为赋予了特别行政区属性,其政治地位要高于普通省份,历届行政长官退位后均安排在副国级岗位,享受领导人待遇,整体性质类似于直辖市。

因为实行一国两制管理模式,香港的行政架构与内地省市有较大区别。

香港政府的最高领导为行政长官,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特首。特首为第一层级,其以下设“三司”,即政务司、财政司、律政司,是香港权力架构的第二层级。“三司”的司长负责执行行政会议意图,协助特首管理香港各项事务,地位仅次于行政长官。三司以下的第三层级便是各局,比如保安局、劳工局等,根据职责分属“三司”司长管理,向司长汇报工作。局以下便是各署、处,保安局下属的警务处就是典型代表

香港行政管理框架图

从组织机构来看,垂直看,海关、警务处、入境事务处、禁毒处等香港纪律部队隶属于保安局,而保安局对政务司司长负责,司长的上级是行政长官,所以警务处处长位于港府权力的第四层。

警务处在香港权力架构中处于第四层级,仅仅是保安局下属的处室,警务处长貌似政治地位不高,排名基本上要掉出前三十。

来源:香港警务处官网


但是基于警务处对于香港治安维稳的特殊作用,以及长期以来香港警队在市民中的形象和地位,香港历来将警务处长作为政府的主要官员来对待,其任用必须经行政长官提名,并报请中央任命。

因此在香港,警务处长也属于高官序列,政治排位不会低于前20,而因为专车的车牌号是“1”,民间一直将其称呼为“一哥”。在香港警队要做到“一哥”的位子,不考虑际遇等各种因素,从警督到警司再到助理处长、副处长、处长,保守估计要二三十年。

警务处长的座驾牌号非常特别,仅有一个数字1。香港的政府车辆一般都是AM作为开头,而1号专车,是香港警务处长独有的车牌。曾经这些数字等无字头的特殊号牌都被公开拍卖,只有1号被保留下来。

后来有解释说,1号不是给警务处长的,而是香港市民认为维持治安的警队是政府机构最为重要的,1号是给予警队的,车牌是对警队的一种鞭策,这也是为什么香港警务处处长时常被称为一哥的原因。

电影《寒战2》出镜的1号专车

参照内地政府机构设置类比香港保安局长和警务处长。前者类似内地省份的政法委书记,属于常委班子成员,代表属地管理政法机关;后者相当于副省长兼公安厅长或者直辖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两者在业务上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实际行政级别和政治地位警务处长不遑多让保安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