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嘉(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董吴谢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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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嘉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董吴谢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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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嘉,男,1969年6月生,太平绅士,香港法律界人士,律师,全国首位于中国司法部注册的香港法律顾问 [1],董吴谢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0]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第七届立法会议员,经民联副主席。 [9-10]
中文名
吴永嘉
国    籍
中国
出生日期
1969年6月
毕业院校
香港大学
职    业
律师

人物经历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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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吴谢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05年1月,获委任延长石油国际有限公司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7]

社会任职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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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区事务
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副会长 [2]、香港国酒茅台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3]、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副会长 [4]、香港中华总商会会员、香港青年联会会员、香港第七届立法会议员 [8]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9] [11]
中国地区事务
重庆市政协第一、二、三、四届委员(港澳区召集人) [5]、中华海外联谊会理事、重庆海外联谊会常务理事、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重庆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特邀代表、重庆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青年委员会副理事长 [4]

人物言论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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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吴永嘉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反对派议员联署,声称将否决根据“831决定”(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制定的政改方案,予以谴责,批评反对派议员亳无与中央沟通的诚意,只是为反对而反对,联署实为阻挠普选、漠视港人民主权利的行为。
他说香港民调逾半数市民希望通过政改,反对派议员联署漠视主流民意,将来如果政改被否决,他们需负上剥夺港人普选权利的责任。他希望在未来两、三个月,反对派能够回归务实、理性,为港人普选之路投下支持一票。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