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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槍擊要犯詹龍欄申請假釋34次 服刑18年終出獄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沈如峰台南30日電)綽號「穿山甲」的前槍擊要犯詹龍欄,經法務部與宜蘭監獄陳報34次假釋案,服刑18年後終獲假釋出獄,近日回到台南東山區老家居住,詹龍欄作息低調,多在家陪伴老父親。

宜蘭監獄今天指出,68歲詹龍欄於民國91年入獄後,先後被收容在台北、台南等監獄,民國96年11月15日移到宜蘭監獄。詹龍欄總計在監服刑18年,若加上先前因案羈押的742日,牢獄生活超過20年。

獄方表示,詹龍欄從民國100年4月至102年7月期間,經宜蘭監獄假釋審查委員會駁回11次;另於民國102年12月至109年5月期間,經法務部駁回22次,不准假釋理由是「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有繼續教化的必要,暫緩假釋」。

據了解,詹龍欄提出第34次假釋時,法務部考量他在獄中表現良好,加上年事已高,核定通過假釋申請。

獄方表示,詹龍欄在宜蘭監獄收容期間沒有違規紀錄,與其他收容人相處和善,早已不管江湖俗事,且因母親過世多年,他心中唯一牽掛是怕看不到老父,期待出監後能重新找到生活的目標,照顧父親、平順復歸社會。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白河警分局指出,詹龍欄獲得假釋後於23日回到台南東山老家,26日曾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報到,依規定要於10月6日前往台南地檢署觀護人室報到,再決定往後要向警方報到的時間及地點。

警方指出,員警也會不定期前往詹家拜訪,前幾天員警還曾向詹龍欄表示,年紀已經比較大了,希望他能安分守己。詹龍欄向員警表示,希望多陪伴已97歲的老父親和其他家人,會徹底告別江湖生活。

今天有媒體前往詹龍欄老家拜訪時,詹龍欄外出不在。住在附近的民眾表示,詹龍欄回老家後的這幾天作息低調,很少出門,多在家陪伴父親,偶有親友上門拜訪,詹龍欄與鄰居偶爾閒聊時應對平和,也提到不希望有太多外界干擾。

詹龍欄因老家地緣關係,早年在台南、嘉義一帶活動,對山區地形及道路相當熟悉,曾因涉及一起祖孫綁票勒贖案遭警方追捕遁入山區,警方大規模搜山仍捉不到人,因此獲得「穿山甲」綽號。後來一度落網入獄服刑,卻越獄成功潛逃到中國大陸,直到在當地因案被捕,服刑後由警方派員押解返台歸案。(編輯:謝雅竹)10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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