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男子侵占公款 700 万坐牢 7 年,出狱当上财务总监又卷走 1900 万 ?

一名曾卷走公司700多万元的前科人员,出狱之后成了另一家公司的财务总监,“重操旧业”卷走公款 1900 多万元。 2020 年 2 月,江苏南京一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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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伙,盗窃犯中的财务人,财务人中的盗窃犯。看得人目瞪口呆。

詹某苦学财会又盗取公司1900万的人生经历,完全可以说一句天秀。他的故事,拍一部偷天换日绰绰有余。艺术很魔幻,但生活会更加魔幻。

詹某的事更让人感觉到了法律上那句谚语的正确性,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综合。一个人的一生不是有他那一块长板决定的,而是由他的短板决定的。

詹某有很多长处,但他的短处却更加突出。

长处一,爱学习

事实上,詹恩贵只有初中学历。服刑期间,詹恩贵只有一个爱好,就是看书,关于企业管理的书他都看。出狱后,他经常去听注册会计师的课、名师讲座,不断积累专业知识。在这家公司工作后,还花了三分之一的工资,报名了注册会计师的考前培训班。

像这样有追求爱学习的人是真的很少见,虽然我们大家都说是终身学习,但是到了一个阶段之后,是人都会有懈怠心理。十七八岁向学是正常现象,二十多以后还向学是了不得。

而且这位兄弟还是技多不压身,群众关系也很牢靠。

长处二,意志力强

年薪三十六万,放在新一线也不是小数目。

按照我们的理解,一个人有了这么多钱,蛮应该吃喝玩乐,风花雪月的。

但这位仁兄,似乎并没有陷入这种怪圈。

不知道是被自己的富二代人设套住了,或者一开始就像捞一波大的,所以忍耐忍耐。

但不管怎么说有着巨额的财富,却没有任意挥霍,也没有乱搞,而是一心想要搞一个大新闻,真的是自控力。

依据今日说法的报道,这个人至少还多才多艺,修电脑应诉一应俱全。而且演技在线,把老板糊弄得一愣一愣。

但所有的这些,都抵不过他的短处。欲望太大,摧毁己身。高树多悲风,海水扬其波。

詹某最大的短处就是蔑视法律。

别人学法律是为了遵纪守法,他学法律是为了钻法律空子。

假设他真的想学会法律,对法律有敬畏,那么至少应该多学学刑法。真的想走正路,就不该想一把梭哈,卷款跑路。真的学法,也不至于把自己从监狱二进宫之后,还想着三进宫。

假设我们给詹某下个定语的话,那么就是他的长处和他的短处一样突出。他自卑又自傲,好学而又不学正途,以至于再入监狱。

学习能力使他扶摇而上,漠视法律使他身陷牢狱。

太强了,真的太强了,看完詹某整个人生履历,好家伙,要不是最后他干偷盗这种事,我都觉得是《猎场》里的胡歌饰演的角色郑秋冬变成了现实人物。

聊聊出狱后他卷走 1900 万这事,首先牵涉到的罪名是「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

这两个罪有个共同特点,考虑时间和资金用途两个因素。

詹某是公司的财务总监,如果他是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按「挪用公款罪」来定罪处罚;如果不是,只是普普通通的私企员工,则可以考虑「挪用资金罪」。

当然,盗窃罪这里也是有所涉及。

詹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资金的行为是明显的。

如果詹某卷走这 1900 万,是去搞非法活动,像毒品交易之类,无论卷走多少钱,那可以直接定罪;

如果是去搞盈利活动,比如赌博、炒股这些,鉴于 1900 万数额已经很巨大了,也可以直接定罪;

如果呢,詹某就是自己存起来,或者借贷给他人,那必须超过 3 个月才构成「挪用公款罪」或「挪用资金罪」。

最后判什么罪,法院自有公正的处罚。这件事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一个前科人员是如何让老板和同事都对他深信不疑?

鉴于信息披露不完全,我简单跟大家介绍一下詹某的传奇经历,一句话概括就是:学历低爱读书,苦下功夫伪装高富帅走上人生巅峰,最后摔落谷底。

据报道,服刑期间,詹恩贵只有一个爱好,就是看书,关于企业管理的书他都看。出狱后,他经常去听注册会计师的课、名师讲座,不断积累专业知识。在这家公司工作后,还花了三分之一的工资,报名了注册会计师的考前培训班。

我看呆了,把看书当作爱好的人,现在真的不多了。还愿意主动花钱去考 CPA,抛开背景信息介绍,我还以为是当年考上北大的保安。

在职期间曾主持两个过亿元项目,詹恩贵还为公司处理了两起法律纠纷,主持两个过亿元的投资项目,工作能力让公司领导层刮目相看,三个月后就升职为财务总监,年薪36万元。

又懂财务又懂法律,关键是有「工作能力」,还得到了领导层的认可,这可不是吹牛的,詹某的确有才干。

看一看他的领导和同事对他的评价:

当年詹某公司董事长面试他时,詹某表现得十分专业,关于税务、投资、融资,都能说得头头是道,有自己的见地,董事长对他非常满意。

正式入职后,同事们也对他评价很高,「精通法律、公文写作、电脑研究等」,以为他是一个智商情商皆高的富二代。

詹某还有「风险意识」,据他的同事回忆,在职期间他从不参加公司活动,也不跟大家合影留念。为了得到同事的信任,詹恩贵谎称自己住在同事上班途中所经过的一所豪宅里,但实际上,他住在离公司只有 3 站地的小区。

可能会有很多知友疑惑,一个有如此才干的人,为何最后选择了违法犯罪这条不归路?

我觉得吧,詹某有些多重性格。

一面是学历自卑,他只有初中学历,伪造人大本科学历,詹某的这段经历真的跟《猎场》里面的郑秋冬十分相像,同样伪造学历,同样被人揭穿,两人阶段性的结局同样是蹲监狱。

虽然我们总是倡导平等,反对歧视,但学历这个玩意儿,对很多人来说真的是个越不过去的门槛。如果詹某仅凭初中学历去面试,哪怕他说得再好,可能都到不了现在的高度。

另一面是极度自负,许多有才气的人都这样。年薪 36 万,说实话,如果对詹某能力的描述为真,真的屈才了,詹某想干票大的。

他觉得周围人都是傻子,自己的设局如此巧妙,对个人智商信心爆棚。这也是他二次犯罪的原因,他一直在追求的是更完美的犯罪,换句话说,他可能从来没觉得自己做的事情是「错」的。

当然,也不排除詹某身份暴露,想鱼死网破跟公司再次斗智斗勇的可能。

人的智慧和理性是有限的,踏踏实实做事做人才是正道。

詹某有此等才干,参加高考等等混个学历,甚至是博士都没啥问题。不过,如此循规蹈矩的生活,对詹某来说或许又少了些刺激和乐趣。

总之,詹某「地狱无门你偏闯」的做法不可取,违背蔑视法律者,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奋斗努力,底层逆袭是一件充满斗志的事情,但如果目的地是监狱钉子户,那还是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