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民族黨被列作「非法社團」時,保安局長李家超解釋,該黨曾多次公開表明「用盡一切有效抗爭,亦不排除使用武力」,故引用《社團條例》取締該黨。本報翻查公司註冊處資料和最新社團名單,發現「學生獨立聯盟」、「香港民族陣綫」及「學生動源」均沒有註冊作公司或社團。 相關字詞﹕保安局 香港民族黨 社團條例 港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