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登記手續 - 快而保

車輛登記

在香港購買車輛,必須向運輸署註冊。車輛進口及登記通常會牽涉到三個政府部門,分別是香港海關、環境保護署以及運輸署。假如車輛是在香港購入,車主就須要到運輸署辦理手續,領取車輛登記文件。

擬在香港登記的車輛,請按照以下步驟辦理手續:

填妥TD22表格:申請車輛牌照,必須由車主或經代辦人前往運輸署遞交表格。委託代辦人遞交的申請,車主必須向代辦人提供身份證及駕駛執照副本。申請表格可以在運輸署網站下載

申請必須附上相關證明文件。私家車的申請,申請人必須帶備下列文件:

  • 香港身份證,或旅遊證件 (非本地居民)
  • 以車主名義申請的第三者責任或綜合汽車保險證書或臨時保單。
  • 由車廠或賣家提供的付款收據 (收據上須列明新任車主已購入該車輛)
  • 透過私人途徑入口的車輛,車主必須提供由香港海關發出的「汽車暫定稅值通知書」。請留意,即使在本港購入的車輛,也可能須要出示其他有關車輛課稅的文件。
  • 由運輸署發出的「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 」。
  • 按照應課稅款及費用準備支票,抬頭註明支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除了全新車輛外,所有車輛在香港登記前,必須通過政府檢驗並證明適合在路上行駛。首次在香港登記的型號亦必須接受檢驗。有關車輛檢驗的詳細情況,請致電2829 5466 向運輸署汽車檢驗部門查詢。

除非獲得運輸署許可,一般情況下不會接納左軚車申請註冊,特殊情況除外。

車主必須確保車輛登記正確無誤。保險公司在閣下無法出示車輛登記文件及證明車主身份之前,是不會發出有效的汽車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