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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回租屋族補貼竟因房東未繳房屋稅 營建署道歉:可提行政救濟

    民進黨立委何志偉(右)今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有民眾請領租金補貼後,遭內政部一紙公文要求追回,理由是房東並未繳納房屋稅。(記者廖振輝攝)

    民進黨立委何志偉(右)今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有民眾請領租金補貼後,遭內政部一紙公文要求追回,理由是房東並未繳納房屋稅。(記者廖振輝攝)

    2023/05/23 14:17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行政院去年月推出「300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方案」,民進黨立委何志偉接獲陳情,有租客通過申請並收到補貼,營建署竟因房東未繳納房屋稅要求全數繳回。對此,營建署今(23)日致歉並說明,個案審核通過後才發現,因此申請人不符合資格,目前統計全台有180件相同情況個案,後續可循行政救濟流程。

    何志偉今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有民眾請領租金補貼後,遭內政部一紙公文要求追回,理由是房東並未繳納房屋稅。他質疑,房東沒繳稅,為何是追回房客補貼?房客在未知房東有無納稅前提下,繳交資料也並未要求房客附上完稅證明或稅籍編號,既然是政府美意要補貼租屋族,盡力完善施政效果就是行政機關義務。

    陳情人邱先生說,他去年7月向提出營建署申請,並提供租屋合約等相關資料,過程中也曾被要求補件,今年1月順利獲得補貼金。孰料,4月初接獲營建署承辦人致電,稱他不符合補助資格,原因是房東未繳納房屋稅,但先前審核上出問題,因此他須全數繳回新台幣4萬2000元的租金補貼。

    邱先生直指,「如果那麼不確定,真的不需要做這種補貼,這對人來講是另類打擾,還要怪罪是民眾的問題」,這對他的生活影響非常大,雖然營建署稱可提供分期付款,仍是另類的把錢退回,此舉非常擾民。

    對此,內政部營建署國民住宅組科長連偉耀說明,過往房租補貼,民眾須提出建物登記的合法證明文件,這次擴大照顧租屋族,改採房屋稅替代認定,民眾申請時若未檢附房屋稅佐證資料,營建署就會合理懷疑有無房屋存在,或是營業用店鋪。

    連偉耀坦言,承辦人員初期對相關作業規定可能不熟悉,目前統計全國180件相同情況個案,大約佔32餘萬申請案的0.005%,營建署對此表達致歉,若民眾對其權益有所疑慮,可依法提出行政救濟。

    關於這180件個案,何志偉建議,重點是有沒有租屋事實,內政部可以租屋事實為重點,而不是用房屋稅去審查。他並呼籲,應提供房客補正資料時間與機會,不要讓廣大租屋族又一次成為弱勢;另外,針對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是4年期計畫,請內政部今年將稅籍資料鍵入系統,讓房客有知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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