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SUN知識22 - 如何申請破產?破產後,有甚麼限制?
在香港,破產是指個人的破產。當債務人無力償債債務,申請破產有兩種情況:1) 被債權人申請破產;2) 自行向法院提交破產呈請。
.
破產後,財產須移交受託人處理,破產人士必須誠實向受託人交代資產及欠債詳情,充分與破產案受託人合作。破產人士的生活限制,包括停止銀行户口和信用卡、不可再借貸,且不能從事公司董事、律師、保險、地產代理等職業。
.
.
Sun Lawyers LLP 提供專業、高效率的法律服務
電話: (852) 2521 6333
電郵: enquiry@hksunlawyer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