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彤最近在內地推出個人作品《好好過》,提到她與富商郭應泉過去的一段10年戀情,當年她為了愛情放棄事業,可惜最後被分手。她於書中寫出10年感情的辛酸,又表示後悔當年因為不甘心,未有及早結束這段感情。
李若彤於內地推出個人首部著作《好好過》,當中提到她於1998年戀上富商郭應泉,雖然當時有指對方有家室,又剛經歷97金融風暴,滿身債務,但李若彤不離不棄,2005年更男友退出幕前,放棄如日中天的事業,可是最後分手收場。她表示至今仍會回看這段情:「往往我們之所以懷念一個人,忘不掉一段感情,不是因為這個人有多好,更多的是因為,我們自己曾經在這樣的感段感情中,無所畏懼,赤誠天真,付出一切。」
與對方相戀10年間,李若彤放棄了家人、事業,甚至有點失去自我:「他不希望我拍戲,就停掉工作,一度從所有人眼前消失;他不喜歡我塗鮮色指甲油,我就乾脆不塗;他希望我能穿得成熟一些,我就果斷放棄了自己喜歡的打扮。後來我才真正意識到,一個人穿衣打扮,原來最應該取悅的不是自己嗎?」她又指至仍然會為這段戀情感到痛心:「與他從無話不說到無話可說。人還在,但心不在了。以至於分手的時候,想起來仍然覺得心痛,有時候,一段感情的結束,不是因為沒有愛了,而是兩顆曾經熱絡的心無法如以前那樣。」
最後李若彤表示,10年經過分分合合也未放棄戀情,全因為不甘心:「與他公開戀情之後,當時人們眾說紛紜,有人說他有家室,也有人說我目的明確,與他交往為的是一個『財』字。為了爭一口氣,即便我明白我也仍強忍一切,只為證明給所有人看,他們看錯了我,我不是那樣的人。」而兩人於2008年正式分開後,李若彤一直維持單身,未有再投入戀情。
其實李若彤多年來的情路比小龍女更曲折,她在2005年後有多達7年時間螫伏在家沒有工作,這與她的感情生活及精神狀態絕對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