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的意義,用醫療和長照險讓生命圓滿退場

文◎陳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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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愛的客戶朋友:

  不知不覺2年過去,對於當時簽下「放棄急救同意書」的那個自己,至今始終沒有放下內心的矛盾和煎熬。如今,只要看到臨終關懷、長照議題,或者無意間在公園瞥見全家扶老攜幼的畫面時,羨慕之餘,還會有悲傷和惆悵陣陣襲來,自責聲會在我耳畔響起:「當時的決定是正確的嗎?」

  雖然母親只要一疼痛起來,就歇斯底里重複講著早死早快活,不要被電擊、插管等話語。然而,「我們是否應該給家人活下去的機會?」、「我為什麼和媽媽說話常不耐煩」等類似的想法與愧疚感卻也時不時從心中浮現……有多少情義,就有多少深藏內心的罪惡感,無法放下對自己的批判與評價,是許多人失去親人的創傷症候群吧?

  我有一個保戶,在簽署丈夫的放棄急救同意書幾年後,還是抑鬱不安地批判自己。我一直安慰且支持她的決定,因為,當時孩子才6、7歲,她們未來需要活下去,我也在那個時候,和醫師協助幫她向婆婆勸解:昏迷指數每天一直往下掉,最後3天一直在3~4的數據中來回,住在加護病房的天數已經到達健保極限,再來就是要長期看護的問題,未來生活的困頓可以想像,你們活著的人要怎麼辦呢?

  時隔20年,如今回想仍舊是不捨。我想,當初會選擇簽署意願書的人,通常是在家人有共識後所下的決定,而這已經是「那時候覺得最好的決定」了!這艱難的心路歷程,就算當事者的親屬關係人準備周全,回憶仍是揪心傷感的。

  當足夠的醫療保險和養護長照不是問題的時候,陪伴父母終老的意願是為人子女的孝道和福氣。但我難以想像:那些沒有事先準備好的人,該如何面對?真的能船到橋頭自然直嗎?什麼都能依賴社會局補助、政府相關機構救濟嗎?生活能沒有壓力嗎?

  我常思考保險的功能,除了獲得保障理賠金之外,還有什麼意義?30年的保險業務經歷,經手上千例的理賠案件,我看過太多生老病死的故事,我認為保險背後其實有著更崇高的價值:守護人性的尊嚴,亦即守護自己和親屬的尊嚴。有保險,我們不必向現實生活乞討需求,因為我們可以自己為風險買單;我們把保險費擺在消費鏈的上層,因為知道保險和食衣住行一樣重要,皆是必需品。

  謹以2則小故事與您分享:保險得以讓您的家人繼續前行,而被您當作朋友的保險業務員,定不會辜負您的託付。

您永遠的保險好朋友 敬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