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衞」「䘙」有何關係?

有心人請移步此問題作更充分的解答—— 古汉语中"衞"和"衛"哪个是正字,哪个是俗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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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等異體字。建議用「衛」或「衞」。以下是根據公開資料整理的一些細節考據,比較無聊。

小篆「䘙」

小篆「䘙」從「行」「帀」「韋」,「韋」也是聲符。「行」即道路;「韋」即二「止」(趾)繞「囗」(古文字還有四「止」繞「囗」形。「囗」即方國,表示都邑城邦。甲金文也有作「方」的,見下文圖),像眾人環行於街道、拱衛城邑之形(「韋」是「圍」之初文)。「韋」「帀」都有「圍繞、環繞」的意思,「䘙」表示守衛,屬於形聲兼會意。

但需要注意小篆作為一種銘文字體的正字標準,不一定能反映秦代當時以及更早些時候的實際書寫情況。

「衛」形於甲金文中已出:

甲骨文和金文中的「衛」形


西周金文中的「衛」形

「衛」形也見於戰國楚系文字:

楚系文字中的「衛」形

;「衞」形可見於秦系簡牘文字:

秦系文字「衞」形

其中「帀」部件(倒「之」)承繼自西周文字(或許是甲金文「衛」字形中「方」或「止」的變形?)。小篆像是有意把兩種寫法糅在了一起?

隸書、楷書/行書一般寫作「衞」或「衛」,這是繼承了一直以來的實際書寫習慣,因而不存在「篡改/簡化了小篆字形」的問題。楷書亦可見按照小篆字形寫「䘙」的(如下圖例),但實在是不多。

如趙孟頫(?)《漢汲黯傳》有「䘙」字:

「帀」還略去了一橫

楷書實際書寫中「衛」最為普遍(見:http://coe21.zinbun.kyoto-u.ac.jp/djvuchar?query=衛,中間有一大片「衞」是唐代的《開成石經》,是當時朝廷官方給出的正體)。

而傳統字書在字形採擇上則較為保守,《玉篇》《廣韻》《集韻》《字彙》《正字通》《康熙字典》等一眾楷書(或明體)為字頭的字書全都是以較接近《說文》小篆「䘙」形的「衞」作為正字;「衛」在字書中則一般是被視為「俗字」(其實如果按《干祿字書》「正、通、俗」三分的判法,在「衞」作為正字的情況下,將「衛」視作「通(行字)」比較合適)。

刊刻書籍當然是傾向用字書總結的正字,所以唐宋以來「衞」一直都多見於刻本。到近代的鉛活字印刷,舊明體、黑體也按慣例取《康熙字典》「衞」字形;書法家寫的鉛字楷體情況不明,似乎是取「衛」。推測近代書寫中「衛」「衞」皆常見(「衛」是楷書長期以來的習慣;「衞」是在印刷品上經常碰面的字形,難免受其影響)。

二戰戰後,在日本的《當用漢字表》確立的「新字體」中取「衛」作為印刷標準字形,沿用至今。「衞」就成為「舊字體」,今日已不多見;

在中國大陸的文字改革运动中,取「卫」作為「衞/衛」的簡化字,字形「卫」據稱是來自日文片假名「ヱ」。我注意到在 1964 年用明體列印的《簡化字總表》中的繁簡關係原文是「卫〔衞〕」,但在隨後的《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中「衛」成為「卫」繁體字的印刷標準字形(可能是因為鉛字楷體用的是「衛」形,新字形據此更改舊明體「衞」),因而在之後 1977 年的《簡化字總表(第二版)》以及 1986 年重新發佈的《簡化字總表》中此字的繁簡關係被修改為「卫〔衛〕」。所以目前「衞」在大陸的文字規範中算是「不規範字形」或者「表外異體字」(《現代漢語詞典》在「衞」旁標兩星號,表示是被官方無視的異體字),而不是「卫」的「繁體字」。不過文改委搞的這些東西本來就亂七八糟,不用太上心;

在對岸「中華民國教育部」整理的「國字標準字體」中,取楷書通行字形「衛」作為「標準字體」,「衞」就作為相對於其標準字體「衛」的異體字(見《異體字字典》)。「衞」在其整理「標準字體」之前還很常見,現在已經不多見。香港受臺灣影響,現在也慣用「衛」,「衞」 變得越來越少見(不過好像政府的衛生部門還是習慣用「衞」)。

「䘙」「衞」「衛」在理據上都是完備的。從時間上看「衛」「衞」實際上都早於小篆「䘙」,且「衛」「衞」皆具備傳承性。雖然楷書中長期認為「衞」是所謂「正字」(因為跟小篆長得像),但是傳統楷書以及現在仍在用傳統漢字的地區都是通行「衛」。所以現在糾結誰「正」誰「俗」意義不大(而且「俗字」這個概念歷來模糊不清,判斷標準不一,有垃圾桶嫌疑)。用哪個字形悉聽尊便。

按我的想法來說,歷史上隸楷漢字就沒有過通用「䘙」的習慣,且字形疊床架屋、疏密不均,不是很可取;「衞」聲符不甚直觀,且省去一「止」(㐄)之後對「韋」的構意略有影響,但考慮歷史情況,可以一用;「衛」在楷書有歷史通行基礎,且「韋」部件表意、標音直觀,是大陸的「繁體字」以及對岸和日本的通行字,所以「衛」是在今天的信息環境中比較上最好用的。

衛(卫) wèi 匣纽、月部;云纽、祭韵、于岁切。
会意字。《说文》作衞,“宿衞也,从韋、帀,从行。行,列衞也。”甲骨文从四足环绕着城邑之形,商承祚《十二家吉金图录》:“罗叔蕴师谓众足绕口,有守卫意。”甲骨文或省去两边之足而从行,或将表示城邑的“口”改成“方”等。金文或见下部复增“止”;或“方”变形作“帀”。至于《说文》小篆写作䘙,则是结合从口与帀两种形体。并将“帀”移至下部,变形作“帀”,谓之从“帀”。隶变中,“帀”上的一横或有省去,口下的止也或有省去。“衛”、“衛”两形一直并行发展。《篇海类编·人事类·行部》:“‘衞’,俗作‘衛’。”今简化通作“卫”。卫本义为守卫。《国语·齐语》:“以卫诸夏之地。”韦昭注:“卫,蔽扞也。”引申指守卫者,如门卫、侍卫。另引申指边远的地方。卫也指古代九服之一,或五服之一,等等。又为周朝国名。(师玉梅)
李学勤主编《字源》天津古籍出版社
小篆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