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豹潭溪水暴漲釀6死 帶團領隊涉「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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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豹潭意外帶走6條人命,帶團領隊依過失致死罪獲刑2年。(資料畫面)

虎豹潭溪水暴漲釀6死 帶團領隊涉「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

記者|張憶漩

事件發生在2021年10月16日,「天大地方自然文化有限公司」在新北市雙溪區虎豹潭舉辦戶外體驗活動,共有31人參加,沒想到下午4點多返程時溪水暴漲,造成正在橫渡北勢溪梳子壩的參加者被溪水沖散,經5天搜救,陸續尋獲2大4小的遺體,分別為45歲鐘姓男子、47歲陳姓男子、15歲陳姓少女,11歲劉姓男童與他8歲的妹妹,以及9歲蔡姓女童。

起訴書指出,蘇女身為帶隊老師,應該有隊伍領導、隊員安全看顧及緊急事故處理的責任,在行程前和途中,都該隨時留意路況和天候狀況,在活動時以安全第一,遇到危險時不應該強行通過,但蘇女卻在下午3點多發現溪水漸漲時,未要求參加者返回,而是拖延到4點多,溪水暴漲時,才帶領參加者返回。當時蘇女可引導參加者往北勢溪下游走至壽山宮,是不需渡河、較為安全的路線,但她卻讓參加者橫渡梳子壩,甚至沒有在隊伍最前方指引安全路線。

全案歷經數月審理,蘇女於8月11日首次開庭時當庭認罪,並願意賠償6人共600萬元賠償金,盼能與被害人家屬和解。法院17日審結,蘇女被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

另外,公司張姓負責人、涂女與吳姓股東也被家屬控告涉犯過失致死罪,因3人沒有參與蘇女設計的體驗活動,蘇女也未呈報活動內容,不需要張姓負責人等3人同意就可以對外招生,因此3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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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2.11.17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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