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第一選區立委候選人張嘉郡16日按鈴控告對手蘇治芬破壞她的競選布條,抨擊蘇打著民主進步的大旗,卻從事破壞民主、妨害言論的行為,不僅涉及毀損,也觸犯《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她呼籲蘇公平競選,不要當民主騙子。蘇治芬競選總部發言人邱世文回擊說,蘇治芬不可能去毀損對手合法的文宣品,張嘉郡指控的布條沒有任何署名,明顯是黑函,或許有支持者主動拆除。

張嘉郡由律師羅裕欽陪同到雲林地檢署按鈴控告,她表示,從警方提供的監視畫面拍得很明顯,12月8日下午1點40分在雲153縣道水林往蔦松路段,蘇治芬和助理從蘇的白色座車下車,光天化日之下破壞「張嘉郡建設100分,蘇治芬簽到100分」、「好加在麗善縣長點出農委會不當決標進口…」等2條布條。

張嘉郡痛斥,蘇治芬在麥寮事件上反民主,是個民主騙子,如果不提告制止,未來還會有更多她的旗幟與布條被割掉。

羅裕欽說,蘇治芬的行為除了觸犯毀損罪,也涉及《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

蘇治芬則在臉書PO文指依據《選罷法》第52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印發以文字、圖畫從事競選、罷免的宣傳品,都應親自簽名;該布條沒有署名,不知為何人印製,屬於違法黑函,雲林縣選委會依法應開罰,如果張認罪,她會委由律師提告意圖使人不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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