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直接證據又如何@圖博館|PChome Online 個人新聞台
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7-05-26 06:12:11| 人氣10,804| 回應85 | 上一篇 | 下一篇

沒直接證據又如何

推薦 4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有民氣可用,沒一棒子打死的證據又如何?

搞軌案 不能僅憑自白判【聯合報07.05.24林裕順/警察大學刑事警察系副教授】

南迴鐵路搞軌案歷經年餘的偵審過程,屏東地院於昨日宣判,被告李泰安被判無期徒刑之重責。
雖然,我國最高法院於多次判例中,明確表示:「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並不以直接證據為限,即綜合各種間接證據,本於推理認定犯罪事實之基礎,如無違背一般經驗法則,並非法所不許。」但是,如何藉由各項「間接證據」拼出「不能合理懷疑」之犯罪事實,法院判決原該有充分的說理。尤其,若是相關間接證據來自所謂「供述證據」,論述說明的過程似應更小心謹慎。…
據引用判決書之報導:同案經轉為汙點證人的共犯,因為在庭上認罪,法官雖以預備殺人判處有罪,並得以易科罰金。但是,李泰安若因該「汙點證人的共犯」之供述證言作為關鍵罪證,相關證言的信用性則應多所商榷。
因為,依證人保護法第十四條,汙點證人乃同為刑事案件的「被告」,亦即為證人兼具「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身分。只是其人以證人身分協助追訴犯罪,而得以除去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的罪過而減免罪刑。相對地,汙點證人的證言之可信性,也因此理應多加檢驗,以降低該項供述證據易受汙染加工的危險體質。
另外,如同最高法院之判例所指:「被告或共犯雖經自白,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立法目的乃欲以補強證據擔保自白之真實性;亦即以補強證據之存在,藉之限制自白在證據上之價值。而所謂補強證據,則指除該自白本身外,其他足資以證明自白之犯罪事實確具有相當程度真實性之證據而言。

李泰安‧辛普森‧陳義雄 當然應當有「一棒子打死的證據」【聯合報25社論】

屏東地院判搞軌案被告李泰安無期徒刑。各界質疑:倘為有罪,以本案之惡性重大,不判死刑實嫌太輕;如今判處無期徒刑,是否顯示法庭亦判得有點心虛?檢察官則稱:「不能每個案子都期待一棒子打死的直接證據。」
檢察官的說法,不啻承認本案確實沒有「一棒子打死的直接證據」。但是,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有「一棒子打死的直接證據」如何判得下去?
退一步說,司法實務認為,如果缺乏直接證據,間接證據若能證明犯罪,仍然可採為有罪判決的基礎。因此,本案檢方和法官手中若沒有「一棒子打死的直接證據」,則值得推究的是:有無蒐集且論證了足資證明犯罪的「一棒子打死的間接證據」?但答案也是:沒有。…
社會大眾無人否定檢警偵辦本案的辛勞,甚至有不少人相信李氏兄弟犯案的說法。但是,以證據定罪是現代法治國家的基礎,審判絕對必須建立在證據之上。以外國案例言,辛普森殺妻案正因證據被推翻,而判決無罪;以本國案例言,蘇建和案纏訟至今已成司法悲劇,三一九槍擊案一口咬定陳義雄犯案亦成司法醜聞。搞軌案未來的審判,應該釐清所有疑點,不能沒有「一棒子打死的直接或間接證據」!
 
迴搞軌案大逆轉? 檢:陳氏沒驗出蛇毒 (東森新聞記者洪淑珠2009/03/26
 
南迴搞軌案有沒有可能出現大逆轉?原本最高法院認定死者陳氏紅琛死因不明,加上證人黃福來測謊證詞有疑慮發回更審。24日首次開庭,結果蒞庭檢察官蔡榮龍開口坦承,陳氏紅琛身上並沒有驗出毒蛇等毒物,推翻之前認定李泰安就是注射毒物的共謀。
3年前震驚社會的南迴搞軌案,現在有可能出現大逆轉嗎?關鍵就在陳氏紅琛的死因。原來陳氏紅琛送醫後雖然腹部、肺部大量出血,檢方仍認定陳氏是因為遭注射不明毒物致死,將李泰安依共同殺人罪嫌判無期徒刑。
不過,後來更一審再上訴,24日第一次開庭,檢察官蔡榮龍卻在庭上說,陳氏紅琛身上沒驗出蛇毒,「陳氏紅琛的檢體最早就有驗出劑量蠻高的意妥明,那也是造成陳氏紅琛意識不清的主要原因,所以並不是沒有驗出任何毒物。」事隔一天,蔡榮龍改口說,有驗出類似鎮定劑的意妥明成分,卻不再重複法庭上的說法。
據了解,搞軌案審理過程中,為了確定陳氏體內有無毒物,曾委託衛生署檢驗卻未驗蛇毒,刑事局也沒有驗出來一般毒物,榮總更未驗出微量毒物,是否因為三個單位都未驗出毒物反應,讓檢方的說法變得保守?蔡榮龍說:「假設有ABC這三種方法去驗,檢驗單位說沒有ABC這三種,至於有沒有XYZ?檢驗單位也不知道。」
檢方的說法是否因為先入為主認定李泰安有罪才會硬柪,這還有待商榷。但沒驗出毒物反應,讓被告李泰安律師相當振奮,不過,他對證人黃福來測謊鑑定有疑慮,提出重新測謊遭檢方反對。可以想見4月底的審理庭上,陳氏紅琛的死因將會是下一波攻防的重點。
 
搞軌案未定讞 李聚寶要求7600萬保險理賠 (東森新聞記者吳宜霖2009/06/26
 
三年前搞軌案發生,李泰安堅決否認,對陳氏紅琛下毒。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3年前喧騰一時的南迴搞軌案,由於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原因是法官認為陳氏死因與毒物無關,於是李聚寶透過律師向法院遞狀,要求之前所投保的4家保險公司,必須給付7600萬元的保險理賠。
民國95年3月17日台鐵公司96車次由台東往高雄莒光號列車,於晚上9時41分在屏東縣枋山鄉出軌,當時造成陳氏紅琛意外死亡,原以為是起單純的意外事故,不過檢警接獲檢舉後,案情則轉而指向是李雙全與李泰安為了高額保險金涉嫌下毒。
為此李雙全也上吊身亡,而胞兄李泰安於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二審則改判16年,檢察官與李泰安均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目前更一審中。由於法官認為陳氏紅琛之死與毒物無關,因此兩人的父親李聚寶即透過律師向法院提狀,並要求4家保險業者理賠。
據悉,陳氏紅琛的保險中,於民國95年1月5日投保安泰100萬再加上意外險1000萬;同年2月1日投保國泰意外險500萬;3月9日投保安泰短期旅行平安險2000萬;3月17日搭車時保險明台與泰安的旅遊平安險4000萬,總計是7600萬。
律師表示,由於保險理賠必須在事發2年內提出,而扣除4000萬旅遊平安險受益人有爭議外,其它3600萬投保人都是李雙全,而且李雙全自殺之後,兩個兒子也未拋棄繼承,因此可以繼承財產,不過搞軌案都還未定讞,李家卻要先拿錢,是否能拿得到仍然是個未知數。
 
詐領保險--注射毒液至右腳拇指 2009-06-10中國時報 王志宏
 
   女子廖秀鳳經商不善積欠鉅額債務,為詐領保險金還債,竟自行注射眼鏡蛇毒,導致右腳拇指截肢,順利向八間保險公司詐領一千多萬保險金,其他兩間保險公司發現有異,拒絕理賠並向警方檢舉調查,檢警訪談多位醫師,將她的詭計戳破。
     民國九十三年,廖秀鳳因經營公司不善急需用錢,投保四千八百萬巨額保險後,見時機成熟,竟自行注射眼鏡蛇毒液至右腳拇指,造成關節筋及神經壞死、大拇指截肢,之後由家人送往屏東六愛醫院救治,再轉送高雄長庚、高醫治療,並向保險公司申請傷殘保險金給付。
     廖女當時供稱,獨自一人走到料堆處整理模板,不久感到右腳疼痛,沒多久全身無法動彈,眼睛無法張開、無法言語,不知道是被眼鏡蛇咬傷。
     但保險公司人員認為廖女本身不會搭設模板,為何會因整理模板被蛇咬相當可疑,另醫師也指出看不出有被蛇咬傷明顯齒痕,若是人為針扎也有可能造成類似痕跡,為此,提請檢警調查。
     警檢調查,廖女遭蛇咬後,向八家保險公司總計領得一千多萬元理賠金,並查出她根本是自行注射蛇毒,經提起公訴,法院將她依共同連續犯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注蛇毒截肢詐保險? 二審逆轉無罪 (東森新聞記者陳怡臻2009/10/02
 
轟動一時的南迴搞軌案,陳氏紅琛疑似被注射蛇毒死亡,當時在高雄也發生一起婦人遭蛇咬傷截肢案,檢方懷疑婦人是為了償還公司負債,才自行注射蛇毒詐領保險費,一審詐欺罪成立;不過,二審判決結果最近出爐,案情大逆轉,法官認為女子確實遭到蛇咬,因此判她無罪。婦人右腳大拇指節肢,共領到1000萬元的理賠。
因為遭到蛇吻,廖秀鳳右腳的大拇指已經被截肢,她沒想到這場意外竟然害她被檢方懷疑詐領財務費。廖秀鳳律師吳永茂表示,「93年,婦人在模板工地工作時,遭到蛇咬腳趾被迫截肢,當時她經營的工程行財務有問題。」
但廖秀鳳卻在90年到93年間向10家保險公司投保,保額高達4800萬元,再加上當時正值南迴搞軌案,檢方懷疑她是用針注射蛇毒要詐領保費,一審甚至被判3年徒刑,讓她身心備受煎熬,沒想到如今二審最終宣判竟然大逆轉,改判無罪。
據了解,因為婦人通過測謊,再加上醫院認為她真的有被蛇咬,而且是中了眼鏡蛇毒,讓婦人得以平反,而截肢獲得的1000萬元理賠也終於能安心收下。
 
 

台長: 阿楨
人氣(10,804) | 回應(85)| 推薦 (4)|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 個人分類: 社會政治 |
此分類下一篇:公告:又要當看護去了
此分類上一篇:《味覺樂園》

顯示全部85則回應

阿楨
新觀察: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法律可能會放過“壞人”:放過“壞人”比冤枉“好人”代價小
喜歡看港產電視劇的人一定看過這樣的情節:被告有錢又十惡不赦,做出違法行為後為自己請了有名的“大狀”辯護,法庭上控辯雙方你來我往,但最終因“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被告被無罪釋放。
  作為法治社會的香港,法律為什麼也放過了“壞人”呢?
“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是如果在事實認定上存在疑問,那麼則按照有利於被告的方向解釋,而不是“疑點利益歸於檢方”,在事實不清的情況下支援檢方的指控。具體說在有罪與無罪之間存在疑問時,應宣告無罪;在重罪與輕罪之間存在疑問時,應認定輕罪;在數罪與一罪之間存在疑問時,應認定為一罪。
  甯縱勿枉,翻譯成大白話就是“寧可放過壞人,不要冤枉好人”。
更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國的“辛普森殺妻案”。1994年,美國美式橄欖球運動員辛普森被指控謀殺了自己的妻子和另一男子。鑒於辛普森曾經對妻子實施過家庭暴力,幾乎所有的美國人都認定他就是殺人兇手。CNN統計數字表明,大約有1億4千萬美國人收看或收聽了辛普森案的判決。然而最具戲劇性的是,由於警方的幾個重大失誤導致有力證據的失效,辛普森在此案中被判無罪(僅被民事判定為對兩人的死亡負有責任)。
  作為法治社會的美國,法律為什麼也放過了“壞人”呢?
實際上,英美法系對程式公正和確鑿證據的重視程度,遠遠超過了尋求案情真相和把罪犯繩之于法。這樣的代價可能是放過了“壞人”,但好處是不但防止“苛政猛如虎”,還注重保障公民權利和遵循正當程式。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有句名言:“罪犯逃脫法網與政府的卑鄙非法行為相比,罪孽要小得多”。在霍姆斯看來,政府濫用權力和司法腐敗對國家和社會造成的整體危害,遠遠超過了普通犯罪分子。因此,法治的核心和重點,絕非一味不擇手段、罔顧程式、從重從快打擊觸犯刑律的小民百姓。而是應當正本清源,注重對政府權力予以程式性約束和制衡,防止執法者和當權者淩駕於法律之上,利用手中特權和國家專政機器胡作非為、巧取豪奪、為害一方,任意欺壓無處伸冤的小民百姓。防官府惡政遠甚于防犯罪刁民,防止“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和統治者隨心所欲、逍遙法外的虛偽“法制”的弊端,正是美國“法治”制度設計的重要特點。
2013-07-20 10:36:42
版主回應
  作為大陸法系,在我國的法律也有“疑罪從無”的相關法條。《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第一百六十二條,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但實際上,我國在辦案和審判上,很多冤假錯案,都遵循一個簡單的邏輯,即公安機關在獲得一些案件線索以後,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並對其實施刑訊逼供,以口供為中心展開偵查,印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隨後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檢察機關遂認可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和起訴意見而提起公訴;而有些審判機關則在證據明顯不完整的情況下,降低定罪標準,對被告人作出不應有的處罰。趙作海、張高平、張輝、李懷亮等冤案都是如此。
  近年來“穩定壓倒一切”的觀念的日益深入,刑事案件以其重要的社會影響力而將司法機關推入政治化運作的環境中,使司法偏離了公正的立場,既掩蓋了本可以查明的案件事實,也遮蔽了法律規範應有的內涵和要求。
  法律可能會保護“壞人”:“壞人”也有基本人權
清華教授就強姦陪酒女危害小言論致歉清華教授就強姦陪酒女危害小言論致歉
在李某某涉嫌輪奸一案發生後,辯護律師之一、北京京聯律師事務所陳樞表示,將為李某某做無罪辯護,指出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公安機關在案發後以真實姓名向社會披露該案的行為已構成侵權,並呼籲媒體“有義務愛護和保護未成年人”。此聲音一出,引起輿論一片譁然。更有律師稱,“如果李天一等人的行為已明顯構成強姦罪,律師作無罪辯護就不符合職業倫理。”
  近日,清華大學教授易延友的一條微博同樣引起網友的強烈批判。這條以 “替李天一的辯護律師說幾句”的微博上寫到,“1、無罪辯護是他的權利。引述海澱檢察官的說法:讓人做無罪辯護天塌不下來。2、未成年人受特殊保護,律師發聲明要求大家遵守法律並無不當。3、強調被害人為陪酒女並不是說陪酒女就可以強姦,而是說陪酒女同意性行為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即便是強姦,強姦陪酒女也比強姦良家婦女危害性要小。”[詳細]
  “強姦陪酒女危害性小”這句話,顯然表述失當,這裡我們暫且不做評論。但這條微博的前兩句,並沒有任何錯誤。律師受當事人的委託,理應盡全力為其辯護,做無罪辯護也無可厚非。李某某作為未成年人,不能因其可能犯下罪行,就不予以保護。至於李某某是否有罪或者如何量刑,那是法官的事情。
  在輿論看來,李某某無疑是一個“壞孩子”。可為什麼我們的法律還給予他這樣的權利,為什麼我們的法律還給予他保護?
  檢驗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和法制水準,其實不必要去看多數人,而是看少數人,比如殘疾人、外來移民、同性戀,他們的權利有沒有得到保障,尤其是要看對“壞人”的權利有沒有去維護。我們曾經也經歷過那個年代,被認定是“壞人”的人常常被拉去示眾、公審、扣帽子,這種對尊嚴被踐踏的感覺想必上了年紀的人還記憶猶新。
  何小手:期待“法的精神”何小手:期待“法的精神”
小販夏俊峰和妻子在馬路上擺攤被城管執法人員查處。在勤務室接受處罰時,夏俊峰與執法人員發生爭執,用隨身攜帶的切腸刀刺死城管隊員兩名,重傷一人。夏俊峰因嫌故意殺人罪被起訴,判處死刑。
  洛陽市民曹某面對盜竊助動車的小偷見義勇為,追趕過程中,因制止小偷逃跑而致其摔倒身亡。法院認定曹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賠償受害人(小偷)家屬經濟損失2.5萬元。
  類似的案件還有很多。從道義上說,這些案件中的罪犯可以說都是“好人”:小販夏俊峰是弱勢群體,洛陽市民曹某是見義勇為。而判決的結果是,“好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法律為何不保護這些“好人”呢?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好人”如果觸犯了刑法,構成犯罪,同樣要受到法律的處罰。如果站在被害者家屬的一方,他們又能被稱為“好人”嗎?
  從這方面來說,輿論往往會偏向於弱勢的一方,強大的輿論有時會對司法造成一定的壓力。
  例如,在許霆案一審被判處無期後,引起社會各界強烈反響,紛紛批評、質疑、爭論,才有了廣東省高院的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的發回廣州市中級法院的重審。但是連媒體都報導的一清二楚的案情,法院何談“事實不清”?輿論救了許霆,法院在輿論的壓力下妥協,以平息、安定民心。
  那些得不到輿論的幫助的張霆、李霆、王霆呢?與許霆案情類似的雲南何鵬,被判處無期,現在已服刑。許霆的輕判,只能說是輿論為他“度身訂做的正義”。
  “好人”與“壞人”從本質上說,只是一個道德評判的標準,不能取代法律的評判。隨著民眾對於公共事件的關注越來越多,道德與法律的矛盾也會隨之增加。學會尊重法律,學會尊重程式的正義,是建立起全民“法治精神”的重要一步。
http://news.sina.com.cn/z/bhhr/
2013-07-20 10:38:44
阿楨
桃檢︰陰錯陽差 黑畫面沒陰謀2013-07-26中時

桃園地檢署赴二六九旅拆機實測後,廿五日凌晨約談通信士官兵四人,發現維修通信設備與監視器線路傳輸系統異常,並約談架設及操作的四名軍士官兵以證人身分到案說明。為何會出現錄影黑畫面?桃檢初步將此滅證案以「陰錯陽差」定調,認為外界高估各種可能性。
桃檢前天到二六九旅拆卸在大門和戰情室的監視器線路、鏡頭時,發現軍方架設的通信線路與網路線、監視器線路等「交錯糾纏,不易區分」,昨天凌晨緊急傳訊負責線路維修、設備操作的一名軍官、一名士官和二名士兵作證,調查軍中線路和監視器系統問題。
四名官士兵指出,因特殊任務需要,架設軍中線路時,和監視器系統、主機等線路糾結在一起;軍線損壞會造成主機系統不穩定,且監視器程式設計也考量軍備安全及任務需求,可能造成相互干擾、當機等差錯。
根據鑑定小組調取六月廿六日到七月五日的畫面,發現也有黑畫面的問題,其中包括洪仲丘還沒進禁閉室之前的時間,連大門的監視器也有同樣出現黑畫面情形。
  回應
聽到沒有?那些胡說八道的政客和名嘴,再鬼扯嘛!
真相有時是另一方不樂見的
  相關新聞
桃檢鑑定:黑畫面 「有影無聲」:
  回應
又是媒體名嘴辦案,開始說刪除.搞ㄌ2星期說已還原.結果是黑畫面.一下說黑布遮住.隔天改否認.又說沒訊號.又說有聲無影.現在變有影無聲.到底是怎樣? 有桃檢加入時,一堆按讚,現在傳出結果不是大家想的,又一堆人說,桃檢也很爛,那要誰來辦? 請洪家指令法院,指令法官及指令罪罰, 應該是死刑的所有發送到死刑, 並請洪家他們執行死刑 ~~~
2013-07-26 11:34:32
版主回應
法醫有共識 柯文哲:仲丘死於中暑【聯合報2013.07.25

為釐清陸軍下士洪仲丘死因,法醫石台平昨天親自拜訪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兩人達成共識,洪仲丘死於中暑,肺部水腫是因為葉克膜救治的關係。
由於洪仲丘全身多處水腫,體重暴增,才引發高大成的「淹死說」;柯文哲表示,過去只看過洪仲丘在天成醫院的病歷,不知道三總替洪仲丘裝上葉克膜,所以才會很多疑點都沒有釐清,「但現在終於真相大白。」
  相關新聞
軍方急澄清:沒遮、沒刪、沒灌水
天成醫院公布X光片 澄清無肺水腫 駁斥灌水之說
  回應
政治凌駕專業,嚴重誤導視聽,從被淹死到是救治結果,這是會冤獄的! 怪醫柯老大你知道嗎? 當初江國慶也是在輿論一面倒下,被冤獄死刑! 丘案的確有人犯錯,讓理性專業呈現真相吧! 名醫發言智商等同鄉民~見到黑影就開槍~柯文哲、高大成、石台平,快快記者會道歉!

國防、法部重申:特偵組不能介入 2013-7-26聯合報

法務部與國防部昨天再度開記者會,重申特偵組不能介入軍檢偵辦中的洪仲丘命案,必須依憲政制度分工合作,偵辦各自管轄的命案、湮滅證據案。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說「我國是法治國家,如果紊亂法制,將是人治而非法治。」陳明堂指出,檢方並非爭權或推諉,而是必須優先遵守審判權,憲法第九條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如果檢方明知沒有審判權卻違法調查蒐證,就算起訴了,也會被法院以違法取得的證據沒有證據能力而駁回,等於白忙一場。
  相關新聞
馬一句管定了 兩部動員找真相
國防、法部定調 「只分工不聯合」
軍法回歸司法?藍營擬提修法
禁閉制度牴觸兩公約…府曾2年4度要求國防部說明並改善,但皆未獲回應。
綠委劉建國:禁閉制度不符潮流 提案廢除。他被關過禁閉,時代不同了,應廢除禁閉,軍人犯錯回歸軍法規定.
政院設專案小組 檢討禁閉制度
全台18禁閉室 國防部全面體檢
高華柱傳請辭遭慰留
  回應
  缺乏法治的民主就是這樣. 人民普遍缺乏法治, 司法, 程序的觀念以及道德倫理.
  只要網友說不行的, 什麼都無限上綱就對了. 現在反正在網路上說說什麼話, 都不用負責任, 這就是愛台灣啦!!
  現在台灣的媒體只報洪案,已沒有其他國家大事可報,電視名嘴靠這賺通告費撈不少!

現在的名嘴 更像是演員2013-07-26中時

「名嘴誤國」、「名嘴公害」,名嘴談論都係「聽說」,不必交代消息來源,卻說得栩栩如生,好像目擊證人;現在名嘴不再像過去坐在固定位置,而是站到電腦螢幕前,一邊說,一邊演,音調、動作和背景描述,像當事者附身,現在的名嘴,其實更像事件的導演或演員。這段日子看下來,越看心越沉,越看越怵目驚心,來賓清一色同仇敵愾,主持人沆瀣一氣,一起加入批評行列,甚至誘導發言方向,或是為名嘴幫襯演出,這樣的談論節目,越辯越糟,越辯離事實越遠。

我看仲丘 淪名嘴辦案(回應:台灣從蓬萊仙島變成貪婪之島,又從貪婪之島「進化」成民粹之島,曾幾何時,又變成了柯南之島,人人都是柯南,人人都是福爾摩斯,人人都是狄仁傑?理盲+腦殘)
2013-07-26 11:43:01
阿楨
國防部長高華柱請辭獲准 內閣七首長異動【聯合報2013.07.30

行政院長江宜樺昨天宣布內閣局部改組。國防部長高華柱請辭獲准,由副部長楊念祖接任;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去職,由財政部次長曾銘宗接任。此次改組總共有七位首長異動,將於後天交接。

馬總統:洪案 移轉司法機關就違法了【聯合報2013.07.30

馬英九總統昨天接受udn tv專訪時說,他很早就要求陸軍下士洪仲丘案應「盡速結案」,而非「限期結案」,因為任何偵辦中的案件,都不宜要求「限期」;洪仲丘案依法要由軍檢偵辦,不能移轉給司法機關,「移轉就違法了。」
他因此被批評為法匠、不知變通,「但難道法治國家的總統遵從法治辦事不對嗎?大家希望總統把案子交到司法機關這才是有魄力嗎?大家是否真的希望這樣一個強人總統出來,而且強的結果是破壞國家的司法體系?這個我不能做。」
馬總統也承認,洪仲丘案對募兵制「相信會有一些影響」,但如果這案子能夠很快辦出來,「讓大家感覺還社會與家屬一個公道,相信對募兵制的影響應該是暫時性的。」

桃檢偵訊 范佐憲發抖「我沒那麼大能耐」【聯合報2013.07.30

「我沒那麼大能耐,那有辦法遊說旅長關洪仲丘禁閉。」上士范佐憲前天在桃檢提訊時,否認主導把洪仲丘送禁閉;他還說,去國軍新竹地區醫院只是陪同前往體檢,「那有本事說動醫院。」對於被外界說成有通天本領,他很無奈,「外界的指責很可怕」,對他的懲罰「不成比例」。
桃檢鑑定小組已看完禁閉室等處監視帶,據了解,小組成員並未看到洪仲丘被單獨操練的畫面,看到的都是集體操練的鏡頭,洪仲丘在五名禁閉生中身材最突出,一眼就能認出。被收押的戒護士陳毅勳等人都稱「不認識洪,沒個人恩怨」,七月一日下午二點多「大家操的都一樣」,其他禁閉生也證實一起操。
  回應
雖說人死為大﹐但就事論事﹐洪仲丘都快退伍了﹐還犯新兵錯誤﹐要關禁閉了身體不好不能操﹐那平常是涼兵﹖他平常是否把人都得罪了﹖那他平常合群否﹖軍隊是暴力團體﹐訓練的就是要殺人﹐這樣團體不能失控﹐管教就必需嚴格!
2013-07-30 11:12:23
版主回應
陳揮文惹議董智森相挺 譙洪家也「消費洪仲丘」2013/07/30今日新聞網

陸軍542旅義務役下士洪仲丘枉死軍中一案,正當家屬和社會大眾要求國防部給真相的同時,近日也開始出現反洪家的聲浪,例如名嘴陳揮文26日就在自己的廣播節目批評姊姊洪慈庸「Too Much」,引發社會撻伐(楨:陳遭民啐報應了!)。另一位名嘴董智森竟也加入戰火,直言「受害者家屬講什麼都對,錯的都是馬英九,受害家屬有將心比心嗎?」也隨即遭到網友砲轟。

洪仲丘之外,還有人權 2013/07/28 范蘭欽

高凌雲 洪案,大約有幾個事實相當明確了,一、死者沒有內傷,所以,凌虐之說,應當不成立,或者至少沒有人對死者動毆,那些狗嘴的爆料,不攻自破。二、法醫的他為說,應可歸責為戒護士操課過程中,當注意沒注意的缺失,但這也不是蓄意,除非你有積極證據顯示,其操課過成為惡意的行為。三、范佐憲與戒護士間有無犯意聯繫,目前並沒。四、錄影帶滅證說,不過是狗嘴編故事,騙取收視率的謊言。

唐湘龍(媒體是氣憤?還是興奮?)

最近,為了「洪仲丘之死」,「正義之士」又泛濫成災。一多,就像戲。除了洪的家人,這些自己進來票戲,軋一角的,真是像極了當年一齣諷刺劇「全民亂演」。
每張嘴彷彿都參與了調查。每個節目都宣稱自己最早關心洪仲丘之死。我只想提醒一下:值得同情的死者向來是媒體最好消費的對象。即販賣一種不痛不癢的道德樣貌,又可以同情死者之名,一次跨過所有公共談論的專業邊界,被扭曲、誤解、牽連、構陷的,算你倒楣,誰叫你沾上了邊?
在不幸事件裡,最需要提防的,就是以「同情」某人之名,肆無忌憚對其他人「無情」。這樣的「正義之士」,如「狂犬」之鼬獾。
案子正在走。除了軍檢,桃檢進來了。調查局進來了。名牌大律師也進來了。太好了。這會讓調查結果的公信力提高。但是,話先說在前面,我從沒看過一個調查,一個判決,最後有任何受害家屬點頭接受說「這就是我們要的真相」。辦到再好,總覺得還有漏網之魚,藏鏡人,幕後主使。
就算是連勝文遭受槍擊,最後的調查結果,連勝文和家人完全無法接受「一人一槍一彈」的結論。受害者的「心情」,極難接受受害的「實情」。一個決心追求正義的社會,不是讓司法案件的「真相」交給受害者及其家屬。
  你的人生沒有遇過「欲辯已無言」的委屈?算你幸運。
我非常同情洪仲丘的家人。從兄弟過繼來的孩子,鐵定是疼到命裡去。碰到這種莫名其妙的死法,絕對痛到叫不出來。大悲無言。但是,不必質疑我的用字,我的看法再簡單、再真實不過了,這半個月,媒體的總體氣氛就是兩個字:興奮。如果你以前不了解什麼叫做「嗜血」?這種因為他人悲劇而顯現的興奮狀態就是。一如「媽媽嘴」。
興奮與悲憫的不同,你分得出來吧?
我記得,我們的法治教育ABC教我們「罪疑唯輕」、「罪刑法定」、「無罪推定」不是嗎?在這個案子裡,這些原則的具體呈現就是:洪仲丘的人權非常重要,但是,這些被點名批鬥、懷疑的軍士官,甚至是醫護人員的人權,也一樣重要。
我太懦弱了。我噤聲多日。這些天,我看著542旅副旅長何江忠被收押,旅部長連長徐信正被收押,我看著媒體所報導他們涉案的情節,以及收押他們的罪名,我真替他們不平。這樣就收押?是押人取供,還是押人以消民憤?
我請大家捫心自問,我也請教參與此案所有軍檢、民檢、律師以及法律界的朋友,這些人如果不是軍人身份,在非軍法案件裡,這樣的情節和罪名,就可以押他們?我再講更白一點,我認為連陳毅勳都不該押。除非有更清楚的涉虐涉案証據,否則,不管是何江忠這個「大魔王」或是陳毅勳這個「小魔王」,他們或許在洪仲丘的管理和管教上有疏失,但是,嚴格有什麼錯?
我唸政治學。我知道,像是軍隊或是學校,古典的「特別權力關係理論」已經被修正的很厲害了。但是,現在的軍隊或是學校都一樣,都進入一種「特別無權力關係」的狀態。官不敢嚴以帶兵,師不敢嚴以治生,領導和教導上的嚴格竟然成了罪惡,國家結構的核心逐漸毀隳。
我對軍檢也非常不滿,軍檢憚於社會各界對洪仲丘人權的關注,而在相關人的調查處遇上「草菅人權」。我對聲援洪仲丘人權的政黨、團體更不滿,因為你們的人權觀顯然有針對性,顯然只有半套。你們聲援死者的人權,卻放任涉案人的人權受到不成比例的侵害。
  回應
  中肯,但應該沒有多少人能聽下去;但是應該漸漸會有談話性節目開始轉舵。
  假設可以,留給辦案人員求證,媒體繼續傳的話,在網路透明的時代,台灣一定當選為最落後國家,巫師當道。
  這篇文章條理分析得真好,慶幸台灣仍有明白人!媒體選邊站殺人於無形,台灣人要有警覺,不要被愚弄和利用。搞垮了自己的國家!
  唐湘膿 你是一條狗
  你違理,你違智,不懂唐先生義言!
http://blog.udn.com/gocrane/8028778
2013-07-30 11:19:57
阿楨
又見恐龍法官 2013-07-31 中國時報短評

 男子曾文欽為吃牢飯,割喉誘殺男童,落網時嗆警「殺一人不會判死刑」。台南地院昨天果真只判無期徒刑,輿情譁然,又見恐龍法官,因免死理由竟是仍有教化改過可能。
 法官援引精神科醫師鑑定,推論曾文欽總智商中下智能,無法正確判斷資訊。但衡諸犯案之冷靜、手法之凶殘,犯後還高分貝嗆聲不會被判死,泯滅人性莫此為甚,檢方因而求處極刑。法官說曾某智能低下,有誰會相信?
 宣判當下,死者姑姑激動泣訴「還有天理嗎?」灑滿臉龐的傷心淚,法官顯然看不見,因判決文盡是邏輯堆砌,與林國政性侵殺害國二女生、王昊慘遭虐殺案,思維如出一轍,都認定加害人智能偏弱、良心未泯。
 司法本應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接連多起背離人民情感判決,引發白玫瑰社會運動群起抗議,代表正義的一方反被控訴,原因就在正義實現過程充滿矛盾。
 例如法官判曾文欽免死,係推定「重大犯行並非全然出自無可饒恕的惡性,仍有教化改過的可能。」判決只考量加害者的生命權保障,卻忘了死刑的本源,被害人擁有絕對性關鍵,也是社會回復平和的力量。
 刑事制裁是社會防衛體制、對抗犯罪的最後防線,普羅大眾不見得都是「法盲」。法官若恣意判決,違背論理及經驗法則、脫離社會情境脈動,自滿於法律邏輯論證,只會再度成為人民控訴對象!
  回應
判無期為什麼就沒天理呢?
(楨:呆歹灣理盲濫情的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的天理是野蠻的一命償一命之報復主義,而現代文明的罪刑法定主義!)
2013-07-31 11:37:45
版主回應
洪案起訴18人 陳毅勳被控凌虐致死重罪【聯合晚報2013.07.31

相關人員起訴內容如下:
旅長沈威志、副旅長何江忠、連長徐信正涉、副連長劉延俊、士官長陳以人、上士范佐憲等人,涉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處罰、職權妨害自由,求處從重量刑。
戒護士陳毅勳,涉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求處從重量刑。
戒護士李念祖,涉過失致死,求處從重量刑。
起訴18人中,以陳毅勳涉嫌藉勢凌虐部屬致死的罪名最重,軍檢認定陳毅勳的犯行沒有其他長官的授意,操課強度明顯較一般管理室為高,依涉凌虐部屬致死罪起訴,最輕可以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恐判無期徒刑。
  回應
(楨:未經爭取司法獨立運動的軍檢/軍法體系,果然/可能比司法體系更難守住罪刑法定主義的ABC:「無罪推定」「直接證據」「罪疑唯輕」「罪刑法定」!)

黑畫面 桃檢排除刪檔陰謀論 2013-07-31中國時報

陸軍下士洪仲丘案遭軍方查扣送驗的禁閉室電腦主機及監視器採證等資料鑑定報告,桃園地檢署廿九日晚間派專案小組成員,專程到調查局拿取機密資料,初步判定黑畫面的形成與設備、線路老舊破損有關,加上部分鏡頭及線路長達八年時間未更換,排除刪除檔案的人為陰謀論。
  回應
媒體吵得沸沸揚揚,說是監視器畫面被刪被動手腳,現在由桃撿來排除刪檔陰謀論,只怕這些名嘴與媒體又要吵翻天,又要對桃檢亂扣帽子,因為這背離了他們的路線,他們的方向,大家等著瞧!

爆料被抹黑 C先生:像回禁閉室【聯合晚報2013.07.30

陸軍下士洪仲丘案發生時,同在禁閉室接受處分的士兵C先生,退伍後上電視揭內幕,因為不符合特定立場的意見,被其他電視台指控索取高額價碼,他說,當時是電視台主動找他,出面純為洪仲丘討公道,從未主動開價索取報償。他表示,他在陸軍後勤學校服役,退伍前因為攜帶照相手機,被罰進入禁閉室。
  回應
  只要揭出來的內幕,不符合集體凌虐的劇本, 就是離經叛道, 被收買的.
  反正得不到想要的答案就抹黑,台灣不就是這樣;交給司法吧,若不相信就起來革命算了

名嘴批洪家 九把刀:不需回應【中央社2013.07.30

陳揮文等名嘴對洪仲丘家人的評論引起網友反彈,九把刀今天在「知識界、藝文界對兩岸服務貿易協定的共同聲明」記者會後受訪表示,不需要回應或討論他們(名嘴)的發言。九把刀希望案情能有好的進展,到8月3日遊行當天就可以用真相送洪仲丘一程,變成溫暖的紀念,如果屆時還沒有什麼進展,那當天就不是溫暖的追思會,而變成一場抗議。
  回應(楨:九把刀,詳參【圖博館】:《貓空愛情故事》)
  九把刀算個屁 !寫了一部爛電影,就自我膨脹到不知所以
  不管是 股神 或是 卡神 甚至於今天亂放臭屁的九小刀 說穿了都是黑心政客指使政黨網路部發動網工的造神運動 造出來的妖獸
  從50台轉到58台,全部都在沒天沒夜的討論這個案件,不斷的有新的爆料,新的揣測,新的戲碼,錯誤的訊息,從未被澄清!群眾的同情心,不斷的煽動,誤導......更可惡的,過氣的政客,名嘴....
  1985聯盟一看就知是綠營外圍,他們說8月3日人多就準備抗議造反,人少改紀念會,真有過滑頭,明明就不是訴求要真相的。
  你批評軍方 就要軍方回應 別人批評你 你又不回應了 九把刀 刀刀不入流
  看看九把刀的電視廣告,就知道在動員綠軍遊行了,查真相只是愰子。
  我挺陳揮文,洪家確實太超過了,尤其是那遮臉卻每日數爆的洪家小姐,妳憑什麼對政府所做的一切努力指指點點、說三道四的,妳又懂什麼?妳知道全台的媒體、爛名嘴們每天都在依據妳所亂說的話,在畫蛇添足、添油加醋、熱灶添薪底大賺他們的收視率而已,被利用還得意不自知
  弟弟死於非命, 固然引人同情, 但亂槍掃射, 別人就沒家人嗎? 美國士兵被整死, 也沒見歐巴馬道歉, 部長下台...... 全國瘋狗出籠....... 死者為大, 也沒大到要抓一堆人陪葬吧...... 毋枉毋縱不易, 但人人自認是神探, 包青天, 太可笑了.....
  那把刀也不過是個無是非的投機分子,只要是攻訐國家、政府的事情,他一定熱心參與,是想大賺知名度將來好選民代、立委嗎?
  被害人家屬把自己搞成供公眾使用的公眾人物,又何必怕別人批評!被害人家屬可以每日多爆,為何別人只能乖乖的聽那些被害人家屬聽來的、自己想像的爆料呢?

楨:詳參【圖博館】:天佑阿兵哥 該廢義務役了 沒直接證據又如何 《雖然他們是無辜的》 司法巫師 檢革會成立宣言 民粹亡台 媒體殺人 名嘴生存之道 名嘴伶牙利齒 邪者叫獸名嘴 名嘴治國? 媒媒相護 名嘴內鬥 四種深喉嚨
2013-07-31 11:55:31
阿楨
關洪動機…不背值星、改體測成績 引積怨【聯合報2013.08.01

起訴書指出,五月六日洪仲丘為爭取早假而竄改個人體測成績,遭查獲後表示因日後欲報考公職,不想留下汙點,希望能改罰勤七日;後又以退伍在即,提出免除值星班長勤務的要求,讓徐信正和范佐憲心生不滿,決定利用洪仲丘違規帶照相手機和MP3之事,教訓洪仲丘。
旅部連副連長劉延俊接獲洪違規通報後,怕因此受懲處;劉本要求管理衛哨別向上回報卻來不及,遂於同日主持晚點名時,當眾斥責洪仲丘:「我如果可以關你卅天,絕對不會關你十五天;我會以最重的懲罰來處罰你。」
隔天一早,劉延俊便找徐信正和范佐憲討論,最後決定將洪仲丘送禁閉室悔過;因洪仲丘將於七月六日退伍,代理士官督導長的范佐憲便火速湊足幹部,於六月廿五日召開「士官獎懲作業評議委員會」。
與范佐憲素來友好的士官長陳以人因洪仲丘擔任值星班長時,多次未依其值星排長的要求提早集合部隊,早就對洪仲丘不滿,會上不僅力挺范佐憲,還以「洪仲丘之前罰勤都罰不完,罰勤對他沒有用,要給他禁閉」等語,反駁其他委員施以較輕微的罰勤或禁足懲罰。
  回應
  我越來越相信此人是連上天兵, 本質學能都不行, 被釘只是剛好. 只是被釘死了, 還能拖一堆人陪葬, 實在了不起.最好是"不揹值星", "竄改成績", "違法犯紀"的士官可以叫好軍人啦. 不過以台灣這種鬼島, 會有人這麼認為不讓人意外就是了.
  其實軍中最討厭有人違紀---尤其是被別單位抓到向上呈報.小則挨上級長官削.寫檢討報告.大則全連禁假.或是18放假改成隔天08放假.--甚至影響士官長.副連長連長考績升遷呢!蔡英文.洪姐.洪母沒當過兵---所以不知道違紀---多麼顧人怨!!
  軍中三令五申不能帶照相手機.洪弟居然敢帶?膽子真的很大!
  洪竄改體測成績, 膽量的確不小. 媒體名嘴立委推波助瀾下, 似乎成聖人了.
  真相終於大白,什麼叫退伍在即欲免除值星班長職務?這樣就在叫?不耐操,一操就嗚呼哀哉,怪誰?死好。
  驕寵, 道德優越感, 作弊, 懶惰, 好啦, 加一個正義感 (但有作弊喔)
  昨天看電視, 洪仲丘的同學出面說他兩個月前就沒背值星帶了, 理由是: 我(竄改成績)沒有資格管兵"而非拒絕背值星". 我的天啊, 洪仲丘不背值星還用一個高尚的理由, 要爽還要當聖人. 這個人和他姊一樣, 道理都由他自己來定, 別人都是呆瓜都是壞蛋. 如果我他的同僚, 我想我也會討厭他.
2013-08-01 11:24:14
版主回應
洪家:動機給得太牽強 開始汙衊他了嗎【聯合報2013.08.01

洪案軍檢昨偵結起訴,指洪仲丘不背值星官、竄改體測成績,引發涉案軍士官積怨,才藉洪帶照相手機入營為由違法懲處;洪家律師邱顯智說,軍檢把責任推給一個不會講話的死人。
  回應
  原來有人死了家人就無敵了, 可以到處用無根據的謠言和爆料指摘別人, 卻容不得任何真相. 洪家的人來當法官好了!洪媽媽, 洪姊姊 : 妳好大, 我好怕!
  起訴內容,沒民進黨點頭,沒紅家姊姊批可,那當然是玩假的
  其他兩位受同樣處分的死不了,所以說胖子不耐操是肯定的,不背值星官、竄改體測成績 都是其次
  "我家孩子是很乖巧的" --> 這不是在霉體上很常見的講法嗎? (楨:之前還說是成大籃球隊長,體能好不可能被操死、一定被灌水等刑求死的,被醫院否証後,死(石)法醫改提可獲諾貝爾醫學和文學雙獎的「他x的他為式他殺」報告!)
  身高172公分 體重98公斤 BMI值33 這樣的身材說他是胖子 不算汙衊吧? (楨:洪入伍之時只有60多公斤,退伍才前98公斤!)
  真相就一個 就是太胖禁不起操!把禁閉室人員全列被告 以後誰還敢操兵?進去不操練 難不成進去睡覺喝咖啡? (楨:中共連武警湖都頂著7月40℃高溫苦練精兵,圖見http://slide.mil.news.sina.com.cn/slide_8_211_25161.html
  問問當過海龍蛙兵的真男人,看看特種部隊的真漢子 想想現在的草莓族、少爺兵 真是夠了
  我的發言並不是反諷..是真心誠意的!我建議把國防部廢掉!軍檢體系全部撤職!由網路上眾多正義之士去報國從軍,我相信國軍在全體綠民及酸民主導之下一定會變得超透明!國軍會變得有最有民主素養以及超強戰力的一支部隊,....愛台灣的綠民與酸民們!加油!我相信你們一定可以辦到的....我相信你們不是嘴砲部隊的.....加油!
  竄改體測成績是偽造公文、不背值星可以抗命送軍法審判,為何反而選擇攜帶照相手機理由急著送禁閉?難道,送禁閉室已經成了部隊裡快速有效的私刑?(楨:的相反,范等人太夫人之忍了(洪家女人追討洪案就絕不婦人之忍),才沒依規將洪送軍法管訓、讓洪退不了伍、留下前科無法考公私職,而是濫用職權輕罰洪關禁閉而已,結果害自己要被起訴!)
  洪已觸犯軍法了,送緊閉算是最輕了。將來部隊長應該不論士兵犯錯情結輕重,一律送軍法裁判,以免惹禍上身,然後一堆人當完兵就都成了前科犯,這樣就能滿足人權需求了!
  罪魁就是當時縱放洪仲秋沒有依法將洪仲秋送軍事法庭! 當時依法辦理把洪仲秋送軍法就甚麼事都不會發生!洪媽,別人當時已經縱放洪仲秋,你是不是要捫心自問一下,為什麼妳兒子在別人放過他後,行為還是不知收斂,一副我快要退伍我最大的錯誤態度!事實是退伍令生效後才是最大,快退伍八字輕就是指洪仲秋這種不知天高地厚,忘記自己身分的人。把體檢收執聯揉入發票箱就可以證明洪仲秋根本是目無軍紀的蓋頭鰻
  在美國軍人犯罪也是由軍事法庭審理,有人吵吵鬧鬧要求把洪案移送一般法院審理,其實一移送馬上就會有人高喊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台灣百姓法治觀念薄弱,不知法不懂法卻又特別熱血。

仲丘不能冤死,洪案也不容辦成冤案【聯合報社論2013.08.01

檢視軍檢所提的起訴報告,其情節梗概大致合乎情理與邏輯。由此,人們至少可以從這份報告得到兩個結論:一,洪仲丘之死誠然不幸,但涉案者並無集體加害他之陰謀;二,洪仲丘之死是一連串違失及不當管教所致,看不出有人要刻意置他於死地。
至於調查報告中提到,洪仲丘因「竄改體測成績」及以退伍在即要求「免除值星勤務」,而招致連長及代士官長等之不滿;對此,洪家親人似乎感到極度難以接受,甚至認為這是在汙衊死者。然而,這個說法,比起指控范佐憲一人左右整個旅連長官的意志,至少更能解釋得通其間因果關連。
不可諱言,洪仲丘案之所以能辦到今天的地步,一則要得力於洪家人鍥而不捨地抽絲剝繭,二則是洪仲丘軍中同袍的無畏爆料相挺,三是輿論的同仇敵愾及同聲討伐。但從反面看,這樣的集體行動並不是庶民追求正義的有效管道,更可能在穿越體制時,把事件推向一面倒的情境。包括在電視名嘴及網路鄉民的討論中,除流於誇張的表演或模擬,更不斷出現情緒化及偏激抹黑的言詞,都已脫離理性討論的範疇,甚至有「消費」命案的傾向。(楨:含聯合報在內,皆是呆歹灣理盲濫情的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
對於洪家損失了一個優秀的孩子,我們感到悲痛。對於那些被起訴的官兵,我們同樣抱持哀矜,他們也是人家的孩子,他們也當享有公平審判的機會。
  回應
  偷雞摸狗, 不守紀律, 書讀再好也不能稱之優秀!
2013-08-01 11:44:49
阿楨
洪案在押4人都交保 軍檢將提抗告【聯合報2013.08.02

洪仲丘命案在押的副旅長何江忠等四名被告,昨移審軍事法院開羈押庭,訊後四人全數交保;北部地方軍事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簡銘議表示,將提抗告。
軍事法院昨經漫長訊問後,認為副旅長何江忠、連長徐信正、上士范佐憲三人雖仍認有串證、串供之虞,但所犯非重罪,且羈押後,軍檢已採取綿密偵查作為,多次傳喚證人具結在案,因此認為無羈押必要,但限制出境、出海,並嚴禁串供,裁定何卅萬、徐廿五萬,范廿萬交保。中士陳毅勳無串證之虞,十五萬交保,由軍方接回蘭指部營區。軍方說,暫時讓他在部隊不會放假。
  回應
整件事發生主因就是洪體能不好,再加上戒護士沒注意,造成了悲劇。原因很單純,希望那些起鬨的網友鄉民名嘴媒體們能面對事實,不要再牽拖無辜的人了,也還我們一個清淨。

操練畫面曝光 陳未毆洪 2013-08-02中國時報

 陳毅勳被指控「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其中的「凌虐」就是起訴書所載7月3日上午70分鐘的操練過程。
 這段證據畫面從當日清晨近6時開始,5、6名禁閉生在陳毅勳號令下,還沒吃早餐就先列隊集合做暖身操。暖身起初是簡單的伸展動作,接著就交互蹲跳,之後直接進入操課體能訓練,包括波比8式的深蹲開合跳等,洪仲丘原先還能跟上進度,不到1小時即進度落後。
 畫面顯示,洪仲丘雖進度落後,但他仍喘大氣繼續動作,雖姿勢不確實,仍勉強完成。期間他曾多次舉手,疑似反映太累。
 不過畫面裡,陳毅勳沒與禁閉生肢體接觸,至少可證明陳沒毆打「鞭策」禁閉生。同時,陳也沒特別「照顧」洪,因每個人操練的項目都一樣。
 陳的律師孔令則坦言,體能真的很操,畫面顯而易見,但也觀察到,陳沒有凌虐「犯意」。
 另外,圍牆和建築物遮蔽部分陽光導致陰影,在最後強度最高的加強型伏地挺身,禁閉生還被移到陰影處。律師反問:「如果要狠操禁閉生,會讓他們移到陰涼處做體能嗎?」

黑畫面非人為 陳毅銘不起訴2013-08-02中國時報

 洪仲丘家屬質疑軍檢署起訴內容犧牲小兵,各界期盼桃園地檢署能清楚交代監視畫面為何會變黑的原因。本案定今(2)日偵結,對軍檢署函送的滅證案唯一被告,陸軍269旅政戰主任陳毅銘做出不起訴處分,定調黑畫面非人為因素造成。
2013-08-02 11:33:47
版主回應
司法之眼看軍法【聯合報╱黑白集2013.08.02

軍檢認定洪仲丘之死是戒護士陳毅勳一人凌虐所致,對他求刑最重,被外界批為「小兵扛罪」。但司法官卻有不同看法,認為陳毅勳只是操練嚴苛,並未對洪仲丘施以單獨操罰,很難構成「凌虐致死」罪,而可能是觸犯「業務過失」致死。
這樣的認定落差,和外界的預期恐怕相去甚遠。洪仲丘案因各界不相信「軍法」,因而要求司法介入調查,希望徹底還原真相。然而,多位檢察官看這次軍檢的起訴,卻普遍有「果然軍法較嚴」、「軍方夠狠」的感覺;法界人士甚至認為,若全案移轉司法審理,被起訴的官兵不少人可能會判「無罪」。

過失?故意?戒護士怎認定【聯合晚報2013.08.01

軍檢起訴269旅禁閉室戒護士陳毅勳,涉藉勢凌虐部屬致死,同為禁閉室的其他士官,卻成立業務過失致死罪。法界人士表示,一樣的操練行為,陳毅勳被認定有故意,其他的戒護士卻是不小心的過失,陳毅勳因被軍檢形容以不人道方式操死洪仲丘,觸犯陸海空軍刑法重罪,期間只以時間進行切割,先操洪的戒護士是過失,最末端的陳毅勳則是故意,留下律師辯護的絕佳空間。
法界人士說,所謂的過失行為,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就洪仲丘死亡的結果看,彼此相牽連的結果,變成具有因果關係,269旅戒護室長蕭志明等人,軍檢畫出紅線,認為他們未照表操課,又未注意洪仲丘的體能狀況,以致操死洪而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
法界人士說,洪仲丘體力無法負擔,是接續產生,並不是單次的操課所造成,但一樣的行為,卻產生有人是過失,有人是故意的差別待遇。如果有藉勢凌虐部屬致死的犯罪故意,彼此間應是構成犯罪聯絡、行為分擔的共犯問題,又如果是過失行為,主觀上,不具有要致人於死的故意上,也應全都論以過失犯才是,一半是過失,另一半是要操死人的故意,如此切割方式,看不太懂。
  回應
  這7、8個戒護士,應該用連坐法(楨:連坐,禁閉,義務義都要廢,一切才能回到軍法!)
  以後只要有人不耐操,戒護士就會被告「凌虐致死」,你還敢給士兵操練嗎?把他們當少爺款待較恰當,免得惹得牢獄之災!戒護士該撤了,禁閉室也該關了!免得又害死其他的戒護士!
  都辦過失,那那些暴民, 暴力黨還不造反? 這叫民粹! 台灣納粹, 綠營納粹!
當然還得加上一群傻傻的, 笨笨的,偉大的台灣人民
  是佯裝狡辯 (裝死), 或真不堪負荷 ? 戒護士又怎麼分辨 ?戒護士或只能從經驗值判斷吧. 洪通過體檢, 可以受訓, 此其一; 其他受操練者,施以同樣的體罰, 並未有異樣, 此其二; 任何戒護士, 都很難判定此情況; 畢竟, 這是部隊, 不是暑期戰鬥營.

曹金生:吳翼竹看過洪簡訊才這麼說【聯合報2013.08.02

最高軍檢檢察長曹金生昨晚說,五四二旅旅部連輔導長吳翼竹,因看過洪仲丘手機中「陳以人拿飲料請醫檢人員」的簡訊,因此才會回答洪仲丘堂哥所提出「賄賂醫護人員」的問題時說「我知道」。
曹金生並說,軍檢調閱陳以人離開部隊到八一三醫院路途的所有路口監視器,確定陳以人未到飲料店買飲料,「這都是具體事證啊」,而且傳訊飲料店人員及醫護人員,也都證稱陳以人未去買飲料,未用飲料賄賂醫檢人員。
曹金生說,洪家昨天公布錄音帶後,軍檢立即傳喚吳翼竹;吳翼竹解釋他回答洪仲丘堂哥問題時所說的「知道」、「對」,是指知道「簡訊有這件事」,而不是陳以人親口告訴他「這件事」。
  回應(楨:洪家又造假証/沒送軍法占了便宜還賣乖/有恃無恐/惡人先告狀!)
  肥胖無罪 硬凹有理
  原來是擷取精要 剪輯製作的,還是塗大便比較快啦,這家人真的是有夠不要臉 ~~~
  洪大小姐你自己先說清楚 失前亂提供飲料店影帶指控范佐憲買飲料 現在又亂提供錄音檔指控是陳以人買飲料 你到底是指控誰買飲料賄賂護士

軍檢汙辱全民智商2013-8-2中時短評(楨:中時才理盲濫情!)

 趕在周六追思遊行前48小時,軍檢火速偵結起訴18位將士,以為就此可向社會和家屬交代。但洋洋灑灑1萬5千字的起訴內容,漏洞百出、前後矛盾,形同提油救火,只是加速匯集明日上街頭的人數。
 光是「誰買的飲料?」一問,洪家、護士兩造昨天便已有新說法,足證軍檢先錯在晚了一步,共犯結構早已套好招,後錯在急就章想滅火,倉卒結案。

洪案密集報導 學者:太多情緒 疏於查證 2013-08-02中廣新聞

媒體過去幾週密集報導洪仲丘案,學者專家表示,是發揮一些正面效果,讓洪仲丘案獲得應有的重視,但是量太大,對於品質也發生影響,很多報導疏於查證,爆料錯誤就算了,使得問題更複雜,對真相沒有幫助。很多記者名嘴用了太多情緒性字眼,把沒有證據的傳言當作新聞,是未審先判,也不公平。除了洪仲丘案之外,還有很多值得重視的新聞,被擠掉,如果報導洪仲丘案事實方面也無所謂,但是為了撐時間,而作了太多的周邊報導,就不符合比例原則了。
2013-08-02 11:34:05
阿楨
兩個月內影像消失百餘次 軍方不管【聯合報2013.08.03

軍方的螺絲釘果然鬆了!桃檢查洪仲丘案的滅證部分,查出軍方軍紀渙散,管理如真空,「不到兩個月,監視畫面竟有一百多次影像消失,軍方都不當回事」,讓檢方訝異。
桃檢追查滅證案的同時,也同時對二六九旅的管理進行「體檢」,發現旅部戰情室本身沒有監視器,也沒有營區各監視器的檔案備分,只能透過網路監看營區各角落,戰情室如同作戰指揮中心,連個監視器都沒有,也無法備分各區檔案,萬一發生大事,如何還原真相?
至於七月三日消失的影像,是因九號和十號機的訊號線併聯、太多電器插在同一電源座上,且線路老舊,致電力供應不穩定,造成雜訊、反黑和消失,檢方查出九號機從六月廿一日到七月四日影像消失卅九次,而十號機更扯,五月九日到七月五日,消失一百零九次,戰情室都「習以為常,不以為意」。
另外,檢方也發現軍方線路老舊,新舊線交雜、疏於維修,關係到指揮作戰的網路線、訊號線破損也沒人管,電源線糾纏,電壓不穩等,長年沒改善,資訊人員技術平平,只會拔插頭重開電腦,「萬一有什麼緊急事件,真不知道如何應變」。
  回應
  台灣有世界最強大的口水軍團,又多又毒,光口水就能毒死所有敵人,大慨不需要軍隊了,廢掉,省得每天被罵
  當過兵的都知道, 軍中就最缺錢缺經費, 東西能用就用, 維修能拖就拖, 長官視查來才想辦法去生去借零件, 不然才不會特別去修啊....想看看一年國防經費多少, 一年有多少錢能分到這上面....
  這記者真是不食人間煙火! 一台電腦通常用 5 年, 該問的是為什麼軍方用了 7 年還沒換? 真相就是沒錢! 真相就是一堆人想盡辦法不交稅, 還想盡辦法占國庫的便宜! 像那個九把刀, 明明已經那麼有錢了, 學貸還是不還清, 就為著享受那低利率與國庫 0.06 % 的利率補助 (就學貸款目前利率為年率1.89%, 借款人實際支付1.83%;銀行自行吸收0.06%) 這就是真相!
  問題在政府給多少國防預算, 人民願繳多少稅. 有多少人力可以讓裝備發揮作用.陸海空軍中2/3 的裝備都是有問題,大家願意接受嗎? 小記者只見秋毫而不知病因
2013-08-03 11:49:18
版主回應
綠焦土抗爭 打的是反馬算盤【聯合報2013.8.3

核四公投案再成國會焦點,朝野上演全武行。民進黨從「正面迎戰」到「焦土杯葛」(核四公投案前夕,洪仲丘案、大埔案民怨持續發酵),看似態度搖擺,政治盤算卻是:此案無論是否擋得成,對馬政府都已注定是盤輸局。
 相關新聞
藍綠5波衝突 核四公投下周二再戰
廿多年國會改革,只進化到占領主席台
德媒報導台灣國會打群架
  回應(詳參【圖博館】:該廢義務役了 公投誰不會玩)
  真以為這樣玩就能取得政權? 真是無知' 無恥到極點!
  有什麼樣的人民就會有什麼樣的政黨及議員,一點也沒錯。

洪案 回歸法律吧【聯合報/李茂言/退休公務員2013.08.03

洪案請回歸法律吧。如果心中已有定見,無論軍方怎麼做都不會接受,在雙方無交集情形下,只會激化民粹與司法對立,最後只會兩敗俱傷,社會也將付出重大代價。
  回應
看看中天*捲風 欲罷不能...所以中時火上加油,讓陳揮文.小董.唐湘龍說真話被修理,所有媒體竟然垃圾到不敢幫腔...竟然紛紛落井下石,無恥到這種地步,台灣媒體老闆可以去吃**
看看三立與年代 這些女主播為了老闆猙獰暴洪案 政論節目拉雞名嘴歇嘶底里鬼扯,東森與TVBS也不甘落後的跟進..紛紛驚爆獨家,至於蘋果與自由 把洪案當打馬反執政黨當報導重點 ,聯合報社論要大家冷靜與理性,一般版面卻與群魔共舞
結論
台灣民主為何如此被挑動情緒與垃圾判斷.除了國語日報.人間福報.大愛電視外 所有平面電子式的老闆都該被遣責

放過洪家,不要製造二度傷害! 2013/08/02

依據國軍法醫中心複驗鑑定,洪仲丘是因為在禁閉期間被操,不堪高溫環境、體能不堪負荷,造成中暑及併發嚴重合併症而死亡.簡單的說,被操死的,因為天太熱,人太肥.
  回應
一、洪仲丘在所謂的求救簡訊裡,沒擔心過自己的體能問題無法負荷,頂多只擔心幽室恐懼症撐不過7天。
二、看媒體播放的操課影帶,戒護士都一視同仁操課,沒有特別針對洪仲丘,甚至洪仲丘有時跟不上節拍時,戒護士也沒要洪仲丘補回來。
三、期間有禁閉生身體不適轉診,也有禁閉生無法完成某些動作時改做較檢單的動作。顯示戒護士並非如媒體所批評的沒有人性,不顧禁閉生死活。
另,洪仲丘簡訊裡只擔心幽室恐懼症,不擔心自己體能問題,所以把他跟另一禁閉生關在一室,也是妥當的,多少可減緩幽室恐懼症。
沒想到,反而被媒體批評說,明明知道洪仲丘很肥(這句話,我想第一個反對的洪仲丘本人),還把他跟另一禁閉生關在一室,不給他獨居一室。
  自己的身體狀況自己才是最清楚,如果洪仲丘自己都認為自己體能沒問題,又怎能怪戒護士不知道,洪仲丘的死是自己硬ㄍ一ㄥ把自己操死的,是「自為」非「他為」,洪即使疲憊仍苦撐 ......從監視器畫面,看得出洪仲丘「不服輸」的個性. 每個人的體能都不一樣,但自己的體能狀況,自己最清楚。如果體能教練帶領大家做體能運動,其中有人因為不服輸(或其他原因)自己硬撐做完,不幸猝死。請問,是體育教練把他給操死?還是猝死的人把自己給操死?
  洪仲秋姊姊卻說:「手機都在家屬這裡,他什麼時候看過的!」奇怪耶妳!,案發初期就已經公布洪仲丘傳簡訊給政戰主任的內容(結果傳到旅長),那這事實又是哪裡來的!?
  洪因為一些小事(窻改體測成績,不背值星,帶照相智慧手機,再去屆退放炮)與長官們結下樑子,再加上態度不佳(揚言「關不到我」,以及當其他人的面「將禁閉藍單揉掉丟進發票箱」,這個藍單已被軍檢找到),使得一幫軍士官覺得非得教訓這個不長眼的士官不可。不然,這幫懶散的軍士官恐怕也還懶得去處理洪。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8071791.shtml

平時棄軍審? 美國也說No 聯合報/易新福/司法事務官(花蓮市)

軍事審判制度是我國獨有的制度嗎?當然不是。美國老大哥有沒有軍事審判制度?有!不然,軍令如何貫徹、軍命如何遂行?
軍事審判制度,經歷大法官釋字第四三六號解釋後,軍事審判的合憲性已無可懷疑。軍事審判目前的問題,並不在制度面,而是信任感。
這種信任感的失去,不是受害者家人對軍事審判制度的離心離德(洪案都還沒判),而是在泛政治化後的質變。這種質變不是現在才有,連普通法院檢察署、法院,都曾不止一次受到挑戰。歷次的事件,正好檢驗我國司法獨立的成熟度,以及國民的法律素養。
  回應
  紀錄片:The invisible war,就知美國軍法更黑暗,不需審判任意虐囚, 關塔那摩基地監獄存在, 還真是先進阿,
2013-08-03 12:12:31
阿楨
江揆回應洪案:軍法回歸司法審判【聯合報2013.08.04

不滿政府處理洪仲丘案,「公民一九八五行動聯盟」昨發起「凱道送仲丘」晚會。針對「白衫軍」所提訴求,行政院長江宜樺昨晚做出四項決定與回應,包括將全力推動修正軍事審判法,讓承平時期軍法全面回歸司法審判。
  江揆:修法審慎為之
不過,江宜樺解釋,軍方在承平時將所有案件都交普通法院審理,是國家重大制度改變,「須審慎為之」,才能兼顧人權保障及軍事紀律;在做法上,將優先把觸犯長官凌虐部屬罪、違法懲罰罪、違法阻擾陳情申訴罪、殺人罪、妨害性自主罪等相關案件,交由普通司法體系偵審。
  府方:總統都聽到了
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昨晚也表示,凱達格蘭大道上的聲音,反映社會對於軍中人權保障的強烈要求,「總統都聽到了,也肯定大家的訴求」。
江宜樺公開肯定「公民一九八五行動聯盟」發起的公民運動,有超過十萬人參與這項活動,關注軍中人權及國家重大的議題,活動理性、和平,高度展現民主精神的展現,有助政府檢討現存制度的缺失。
  成立軍事冤案申訴會
江宜樺說,洪仲丘不幸往生的個案,行政院已要求法務部及國防部全力偵辦,目前軍事檢察署及桃園地檢署也已分別完成偵查,提起公訴或不起訴處分。對於「白衫軍」訴求,江揆指出,同意在行政院成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除主動過濾過去軍事審判有疑義的冤案,也接受各界對歷年冤案重啟調查的訴求,只要符合再審或非常上訴要件,就會協助展開法律程序。
  杜絕軍中不人道作為
江宜樺表示,基於軍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的案件,依法律規定應由軍事法庭審判,特偵組也已表示,此案不屬特偵組職權範圍。他要求國防部立即針對軍中管教制度、禁閉制度及申訴制度等全面徹底檢討,以杜絕所有不合人道或違法濫權作為。參與昨天行政院記者會的首長,有政務委員羅瑩雪、國防部長楊念祖、法務部長曾勇夫等人。
  回應(楨:洪會減肥?)
  「在行政院成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應該先修改『行政院組織法』;不應該以「黑機關』軍事審判有疑義的冤案‧
  不要頭痛醫腳!老話一句 直接回歸、、、減肥
  減肥? 老百姓自己凡事要求政府包山包海, 政府如何減肥?
2013-08-04 10:35:26
版主回應
曹金生:找真凶 沒有漏掉一個人【聯合報2013.08.04

對於凱道群眾訴求洪案沒真相,最高軍事檢察署檢察長曹金生昨晚表示,他聽到了人民的聲音,尊重每個人和家屬的意見,他強調找出害死洪仲丘的真凶,「沒漏掉任何一個人,否則對不起自己」。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戴文亮說,桃檢負責的滅證案查得很清楚,支撐不起訴證據的都是物證、人證和科學鑑定,「經得起考驗」。

塵歸塵 土歸土【聯合報黑白集2013.08.04

即使「塵歸塵,土歸土」,本案還沒有塵埃落定,也不應就此煙消灰散。但從另個角度來說,此事至此應該回歸制度的處理,回歸到讓證據說話,不要再讓各種傳言、或造謠干擾家屬的心理。
  回應
  外行人﹐什麼塵歸塵、土歸土﹐前面鋪陳那麼多豈不是作白工了﹖阿輝伯有在說﹐事情鬧的越大越好﹐媒體被牽著走﹐好爽﹐至於鬧大了要幹什麼﹖那就看後面出主意的意思囉﹐這幾天應該就明朗了吧﹐你要說沒目的還真見鬼了﹐真以為十幾萬
  以後軍法院會很忙!因為這些軍士官為了自保會將許多本來用『禁閉』能處理的事件送軍法!(楨:司/法院吧!軍方將計就計,不只甩手且易輕判!)
  洪媽媽喪子之痛的哽咽與眼淚威力大,對所有有媽的選民都管用。這種東西不是你軍方或網軍能敵的。你們用的抹黑算政治選舉老梗舊招,人人都見多有抗體。(楨:只准鄉民屌絲憤/糞青造謠,不許被誣者澄清!)

蔣勳:躁鬱台灣 媒體要負責【聯合晚報2013.08.03

美學大師蔣勳極少談到媒體,他最近接受udn tv專訪時,發表對媒體看法。蔣勳說,「台灣這個島嶼有一種焦慮,有一種躁鬱,它幾乎是生病的狀況」,媒體確實要負起責任。
  蔣勳說,他盡量不看電視,甚至想像台灣民眾有一天可能自覺地發起一個運動,晚上8點全部關掉電視(楨:斷線,改上網編輯自己想看的網路電視!),屆時將是一場心靈的巨大革命,從黃金檔的一個小時的空白以後,開始重新反省,我們到底需要一個什麼樣的電視台。
  蔣勳憂心的說,多數電視台在螢幕上充斥各種跑馬,粗糙地把所有的視覺,變成混亂的狀況。他說,人類的視網膜可以分辨2000種色彩,但今天媒體粗糙地,把所有的視覺變得如此混亂,最後2000種的色彩會變成非常貧乏與簡化。而一個人如果從童年青少年開始,感官就如此被糟蹋,「有一天會真的覺得,他殺的那個人不是一個真的人,而是電視裡一個電動玩具。」
  對於目前新聞台大量重複播出同樣新聞,蔣勳也批評指出,法國及日本的電視台歷史比台灣久遠,也沒有這麼多的電視台,日本甚至認為,不能有24小時不停的新聞台,「再了不起的新聞大事,都不值得24小時一直重複地播,因為人會麻木」。蔣勳也坦言媒體讓他心痛,長久以來他致力於提高把整體社會的美學感官能力,但抵不過媒體幾秒鐘的糟蹋,讓他感覺很無力。
  回應
  太多人激情有餘,理性不足!
  台灣媒體早死光了,霉體倒是不少。
  沒錯,這陣子我就有此感覺.

林杰樑兒子替父報平安 籲有心人士勿消費【聯合2013.08.03

國內毒物科權威、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昨疑因感染,引發肺炎、肺水腫陷入昏迷,住院急救,目前病況穩定。他的兒子在臉書上謝謝大家的關心,也請「有心人士」不要消費他的父親。
林杰樑的兒子在臉書貼文,提到一些「有心人士」和他們家並無私交,卻在媒體上大談林杰樑的病情隱私。林的兒子澄清說父親林杰樑身體一向健康,並無「能撐就撐、「過得辛苦」等情形,更無「本身無法開車都要太太接送」的事情。林的兒子請「有心人士」勿再消費父親。
  回應
  林杰樑也算某種名嘴 只是被媒體利用 連車馬費都沒有
  林杰樑是優質名嘴,他真的給了老百姓太多的毒物常識,政府應敦請類似林先生如此無畏精神的毒物專家至國家食 品管制單位來造福老百姓!(楨:優質?媒體早該抖出林之所以陷「毒物魅影」是因其洗腎史,一般人要過這種啥都有毒日子嗎?詳參【圖博館】:《毒物魅影》 邪者叫獸名嘴)
2013-08-04 10:44:49
阿楨
就讓我當烏鴉犯眾怒吧!2013-8-5 中時 唐應貴/北市(運輸業)

 出國數日,回國後看著電視,還是每天吵著真相?合理?越看越噁心,越想越無力,真是一件鬧過了頭的事!政客、媒體把這事搞得一團亂。
 退伍前竟然可以拒絕背值星?那可不可以拒絕站衛兵?可不可以拒絕救災?退伍前可以這樣耍「酷」?軍中唯一錯誤是禁閉室把人給搞死了!這個部分本來就該依法究辦!
 但另外幾個問題更耐人尋味:
 1.不到一年的兵役竟可讓一大男生胖30幾公斤!
2.一個當了將近一年兵的大男生,不過70、80幾下伏地挺身、蛙跳、仰臥起坐、開合跳,竟然不支?還是籃球校隊出身?!
3.一群不明就裡的人莫名其妙跑出來聲援!到底聲援什麼啊?!
電視上,一台是國家地理頻道播出台灣特種部隊訓練的情形;一台是名嘴們拿他做幾下伏地挺身、交互蹲跳,在大喊不合理訓練!台灣的價值觀還真錯亂啊!

政客追求「真相」的背後 2013-08-05 中國時報 【洛杉基/科技經理人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綠營追求所謂真相的背後,已經逐漸浮現他們真正的動機:累積反馬能量,贏得2014年七合一選舉!
 不信我們擷取今天各大平面媒體上的幾則重大新聞,就可勾勒出綠營政客的戰略。
 「昨晚在凱道舉辦的『萬人送仲丘』活動結束後,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蔡丁貴、學生陳為廷等人約於晚間九點半,開始在立院大門口高喊『要真相、不離開』,眾人並試圖闖進立院。」
 「藍綠立委為核四公投案大打一架,原在立院外聲援抗議反核人士,昨晚也發動突襲……。」
 「抗議群眾剪斷立院大門大鎖…高呼『昨天拆大埔,今天拆政府』口號響應,氣氛火爆。」
 看到沒有?民進黨已經把大埔、洪案、服貿、核四等案,堆積成四級階梯,引導民眾從地方包圍中央。到了2016大選,總統大位就如同探囊取物。
 從上面幾則新聞就不難看出,主辦單位「1985行動聯盟」雖一再對外宣稱他們是誰不重要,但是此地無銀三百兩,他們卻正是在上述大埔、洪案、反核、反服貿幾個活動反覆出現的同一群人。其中如蔡姓教授與陳姓大學生的政黨傾向(不健忘的話,也是反旺中的尖兵),再明顯不過!
2013-08-05 11:14:50
版主回應
反軍情結將使建軍成空談 2013-8-5旺報 傅應川(退役中將、中華戰略學會常務理事)

軍隊的嚴苛訓練,是軍人為國家的犧牲奉獻,是軍隊存在的必要之「惡」。今台灣的社會,以民主人權為尺度,凝聚了一股強大的反軍情結,軍隊的不受重視,軍人的不受尊重,一切的建軍將是空談。若依民意,改革軍隊,以民意作指揮軍隊的張本,必將陷軍隊於武德淪喪、軍令廢弛、戰力衰敗的地步,絕非國家之福。

紅衫軍與白衫軍 2013-8-5 中時社論(詳參【圖博館】:職業學生 毋忘兩顆子彈 該廢義務役了)

 2006年8月,因為前總統陳水扁家族涉及多項貪瀆案,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發起了「百萬人民倒扁運動」,從9月9日起開始了連續一個多月的街頭抗爭,並於10月10日國慶日發動「天下圍攻」,當天號稱有150萬民眾包圍總統府。
 「紅衫軍」旋風的背後,有民進黨和阿扁長期累積的民怨,才能在10天內匯集了100多萬人的捐款。又有知名政治、文化、社運界人士的參與,提高了整個運動的正當性和擴散能量,加上政黨的幕後參與、媒體的推波助瀾,才能成為一股席捲社會的風潮。
 但上周六的「白衫軍」,除了媒體的大幅報導之外,幾乎卻不具備其他任何一項「紅衫軍」成功的條件。39個來自各行各業的人,其中不少還是社運新手,從來沒有參與過社會運動,卻在短短20幾天內,兩度號召數萬人走上街頭,跌破各界的眼鏡。
 25萬「白衫軍」上街,參與民眾的面孔,比第一次在國防部抗議的成員更年輕。有的父母,帶著不用當兵的女兒一起來,有的是因為馬英九改募兵制「德政」而不用當兵的男孩;台下有的談的是「大埔事件」、有的關心的是核四、有的是反《服貿》、有的恨的是「十二年國教」;遊行結束後,拆立法院圍牆的,是蔡丁貴和認為「阿扁無罪」的民眾。
 馬英九其實已經跛腳了。當整個社會充斥對馬政府不滿的氛圍,變成一個壓力鍋的同時,任何的改革、傷害任何人的權益,都形同是在鍋底增添柴火,隨時有爆炸的可能。江揆上任推出的核四公投、馬英九念茲在茲的年金改革,如今幾乎都已經是不可能的任務;即便是看來對台灣利大於弊的《服貿協議》,要過關都有相當的難度。
  回應
  馬英九是無能, 但面對這樣的社會與這種水準的台灣媒體, 我倒很想知道, 放眼世界哪個政治領袖有能力處理台灣的這種問題! 或許, 馬英九該學李光耀, 就放棄法律走向軟性威權, 這或許可以被當成有能力吧!

白衫軍反映了年輕世代的失望和憤怒【聯合報社論2013.8.5

和過去常見的遊行示威不同,這場廿萬人的白衫軍集會,完全是個別公民自動自發前來聲援,沒有政黨組織動員,沒有社運團體插旗,也看不到傳統的政治布條或標語(楨:?)。
洪仲丘案能呼喚出這支龐大的「白衫軍」,其實不是偶然。今年以來,從反核四、文林苑、大埔到反服貿的抗爭,事件不斷;其間,各個事件雖有不同的是非曲直可以論斷,但所形塑的都是政府「不公不義」的印象,主政者也未能好好的澄清應對。這些疑點,都漸次在民眾心中堆積。
再深一層看,這麼多年輕人現身凱道,除了對洪仲丘遭遇的傷感,恐怕也多少是出於對自己所置身的時代命運之憤慨。這些二、三十歲的青年,在安逸中度過童年,但臨到他們成長進入社會時,碰到的卻是廿二K的低薪;更氣憤的是,年輕人在服役時不明不白地失去性命。
  回應
  這也證明了臺灣漸漸沒有希望了。一代不如一代了。
  我們到底要爭軍中快樂的生活,還是要爭一個擁有堅強勇敢可以保國為民的軍隊
  兵都吃到那麼胖了 還能保國衛民? 軍中的燃料費都要多花好多呢
  如果大多是出於對自己所置身的時代命運之憤慨...那是否代表大家都在吃洪仲丘的豆腐?!
  文章中說這些人標榜非藍、非綠,看似清高、純潔,但事實是任何社會運動若沒有化成政治力量最後都沒有用。
  死,只是藉題發揮的藉口罷了!
  年輕人不當兵、不打戰,是好的,是對的,就順著他們吧!畢竟解放軍是愛你們的!哈哈。
  1985;快公佈當晚所有活動的收支明細表吧!為何遲遲不公開說明共收了多少捐款?多少支出?怕什麼?!
  真該檢討的是媒體。
  白衫軍反映了年輕世代缺乏自省能力, 為了一個不守軍紀的人, 也願意站出來.把一切不如意都推給別人, 到老都沒出息! 20萬個理盲濫情的人, 台灣沒救了.
  白衫軍反應了年輕世代的智能狀況
  軍方為什麼不自己改變思考模式?
  你要軍方活老百姓的思考模式,乾脆要求軍隊改成戰鬥營算了,但這種軍隊能打戰嗎,我看連救災都有問題
  這麼說來這些人藉口出氣了,那可找錯對像了!當了別人工具還沾沾自喜,可悲的一代!不過沒關係,大膽西進,那兒一定有您的天地!
  這一代徬徨無日,虛空終生!
2013-08-05 11:21:01
阿楨
無限上綱 徹底鬥垮國軍?2013-8-6聯合報/王精誠/文字工作者

擺在眼前殘酷的事實有三:
第一、以後的三軍各級部隊、各級幹部,將不會再如以往進行嚴格的訓練及軍事化管理,軍官、士官在明哲保身的心態下,將放棄應有的「管」、「教」與訓練。
第二、即將推動由「徵兵制」換軌到「募兵制」的轉換工程,可能胎死腹中,因為在這種氛圍下,根本招不到官士兵。
第三、即使再回到「徵兵制」,徵到應有之兵員,但是這支「後洪仲丘」的部隊已無任何戰力可言。

法界人士:法官不解軍中文化 會更慘2013-8-6聯合報

朝野政黨有意在周五臨時會趕修軍事審判法,讓所有軍法案件在承平時期「一次到位」全部回歸司法審理。法界人士認為,固然軍事審判制度有許多爭議處,但急速修法沒有思考配套措施,亦令人擔憂。
司法院統計,全台軍法案件目前每年約一千五百到一千七百件,如果全部移到司法審理,分到全國廿六個法院,估計每個法院大約分不到一百件。
有法官認為,雖然每個法院分不到一百件,但目前法官的案量已經很龐大,軍法案件有其專業度,一般的法官不見得了解軍中文化,貿然承審軍法案件,恐怕是另一個危機,他建議司法院務必要給法官足夠時間的專業訓練,或者設立專庭,由專庭法官負責承審。
  回應
  不相信軍法用司法,那不相信司法,那用什麼法?無法無天!
  台灣解嚴後言論愈來愈自由 , 媒體就成為民粹主義的溫床 , 少數人只要搶佔了新聞媒體 , 少數人彷彿就變成了「多數」, 少數民粹就成了「主流民意」, 少數人就可以霸凌沉默多數人 , 政府也不得不屈服於假象民意 , 這就是我們今日的台灣「民主」 !
  呵呵,到時有得吵了,一般法院判決都是以維護被告利益為主,軍事法院比較不注重人權,下手比較狠,所以像是之前餵毒虐殺男童案,一般法院判無期徒刑,軍事法院可能會算判死刑,是否1985聯盟到時候又會要求軍事案件回歸軍法?
  司法已死恐難滿足,白衫軍的口味.
2013-08-06 10:55:47
版主回應
廢軍審 不肖徒更狂妄2013-8-6聯合報/楊緒嚴/研究生

洪仲丘事件導致了社會各界對軍法和軍檢的不信任,並且推升了修改軍事審判法的呼聲。但各界應先比較各國對軍審制度的安排,以評估何種制度的哪些部分適合台灣的國情。
美國、英國和加拿大等募兵制國家皆維持軍審制度;德國和荷蘭等徵兵制國家則多走非軍審制度。德國無軍事法庭且所有軍事案件皆由普通法院審理;而荷蘭則將軍事法庭作為普通法院的分支單位審判,其審議庭則由普通法官和軍事法務人員共同組成。
比廢除軍審制度與否更重要的是檢討軍事法庭的獨立性。美國的軍事最高院為獨立司法單位,五位首席法官皆由總統任命,參院通過,且每位皆是一次任期為十五年的普通法院法官,以確保審理獨立性。加拿大軍審制度的雙軌制,則在案件走上軍事法庭審理前,先以簡易庭的仲裁模式解決紛爭,讓軍中受冤者更容易申訴。台灣的高等軍事法院和最高軍事法院,皆為國防部的下屬機構而非獨立司法機構,低獨立性是否才是問題癥結?
  回應
當兵時我怕軍法不怕刑法民法

為何如此關切一個人?2013-8-6聯合報黑白集

社會關切一個人,常常因為那個人代表了民眾認同的目標,或象徵著社會欠缺、也因此更值得追求的價值觀。所以洪仲丘不只是一個下士、一個陌生男孩;林杰樑也不只是一個「常常上電視的醫生」。從他們身上,或許可以看見「有為者亦若是」的典範,或提醒著社會勿忘「希望明天會更好」的信念,所以我們會如此關心一個人!
  回應
林杰樑醫師的研究與付出 對社會是有貢獻 洪仲丘呢? 篡改體檢成績 跟長官對嗆 撕毀體檢單... 這些算是對社會有貢獻? 拿洪仲丘與林杰樑醫師相比 真是汙衊了林杰樑醫師(楨:也神化林了!媒體早該抖出林之所以陷「毒物魅影」是因其洗腎史,一般人要過這種啥都有毒日子嗎?詳參【圖博館】:《毒物魅影》 邪者叫獸名嘴)

作家銀正雄嗆1985聯盟:一群變態的年輕人2013-8-6聯合

作家銀正雄今日上午在部落格撰文「洪案真相,1985聯盟亂臺灣」,指稱3日號召逾20萬人上凱道為洪仲丘案發聲的「公民1985行動聯盟」是來自bbs網站PTT的「無名幽靈」,狠批他們是「一群變態的年輕人」,甚至質疑1985聯盟的運作經費。
該文被轉貼至PTT後,引起網友一片「噓」聲。網友認為聯盟經費早已公開於網路(http://www.org.tw/)(楨:欠轉帳者背景分析,有無化整為零!尤其聯盟口罩族是否為民進黨外圍份子!)
  ※延伸閱讀》
銀正雄的在地部落格
http://blog.udn.com/ganghu999/article
  回應
  那麼大型的活動,沒有政黨奧援是辦不了的 ,要人要錢, 要組織動員, 如果之前沒辦過大型活動 ,不可能接手的了的 ,更何況最後的時候, 現場不是又反服貿,又反核四的,不是露出狐狸尾巴了嗎? 不是說綠民不能表示憤怒, 只是要光明正大 ,這樣遮遮掩掩的,也難怪起人疑竇.
  民進黨的造假,很希奇嗎?台灣人像是被病毒控制的行屍走肉。
  做帳或做假帳在台灣根本是一個很簡單的一件事 ,連發票都可以開假的,收據就更簡單了
  反大浦 反服貿 挺廢死 反文林苑 反媒體巨獸 反樂生 就是這個暴力黨外圍的內容...利用洪案的議題來創造自己的政治資本 聯合報卻把這票人當作英雄 腦殘
  依心理專家研究:這類為小事無俚頭上街頭的人,都是身心空虛、惡疾纏身、 病入膏肓的群體!
  民進黨的外圍,綠青年軍的側翼,以倒馬為職志,其餘無可觀矣!
  多說無益 只要看銀某人 有沒有搞出26萬人的能耐?? 便知有沒有!
  人多偉大阿?大陸紅衛兵搞串連時,人比現在多很多。又不是打群架,人多就代表真理嗎?只不過是在製造另一個江國慶
  白衛兵說什麼,大家都要聽,那麼當初的紅衛兵在天安門集結那麼多人到廣場,也都是公民運動了。
  說真的, 我相信銀老搞不出來. 因為也只有綠蛆才喜歡這樣一窩蜂的出來扭動.. 但無論再多, 畢竟還是蛆, 如何呢?
  我今天終於瞭解什麼是白色恐怖,就是只能有一種民粹的聲音,只能以家屬的立場思考,1985的正義不容質疑,稍微違背一下就被打成是邪惡的一方
  極權國家用國家的權力撲滅不同的意見,而民粹的國度確用集體的暴力圍勦不同的意見

學會判斷 才不會盲從 2013-8-6 中時 李萬吉(康軒文教集團董事長)

 這次的集會活動,透過網路社群發起,意外凝聚了25萬人參與,雖然累積多日的社會不滿是主要因素,但網路串連的力量更是令人驚訝。
 所謂的「鄉民正義」,許多時候是某種情緒集結後,產生的集體意識,當中是否有資訊偏差?或者有操弄甚至造假?有時不易客觀判斷。網路資訊太雜,多數人沒有時間一一檢視消化,只能挑想看的看,加上新聞媒體漸漸喜歡引用「網友言論」,甚至刻意營造某種輿論方向,就可能造成集體迷失的現象。
2013-08-06 11:03:45
阿楨
《CSI:說謊的證據》 挑戰刑事監識技術 Yes娛樂新聞 2012-10-26

《CSI犯罪現場》是全球收視率最高的電視影集之一,在戲劇性的情節和逼真的影像中,先進的監識科技總能揭露真相,讓惡人伏法,備受觀眾喜愛,並且從《CSI犯罪現場》衍生出《CSI犯罪現場-邁阿密》和《CSI犯罪現場-紐約》等劇集,數度贏得艾美獎和金球獎的肯定,但現實世界的犯罪現場調查,卻遠比影集來得錯綜復雜。公視本周五晚間十點主題之夜將播出《CSI:說謊的證據》,邀請中央警察大學監識科學學系教授、台灣監識科學學會理事長孟憲輝與主持人蔡詩萍一起揭開刑事監識的神秘面紗。
《CSI:說謊的證據》由美國公共電視「新聞前線」節目(Frontline, PBS)和非營利新聞機構ProPublica合力制播。製作人羅威爾?伯格曼和安德列斯?塞迭爾質疑刑事監識技術的科學性,也質疑美國法庭上言之鑿鑿的監識專家的專業性。
例如2004年,住在奧勒岡州的布蘭頓?梅費爾因為一枚指紋,被指控是西班牙馬德裡爆炸案的元兇,聯邦調查局的指紋專家指證歷歷,事後證明兇手另有他人;密西西比州的裡凡?布魯克斯和肯內迪?布盧爾因為齒痕,被控性侵、殺害三歲小女孩,分別被判無期徒刑和死刑,最終以罪證不足無罪開釋;佛羅裡達州的凱西?安東尼也因為形形色色的科學監識,面臨謀殺親生女兒的一級謀殺罪審判。

指紋、血液噴濺分析、毛髮及纖維比對、彈道分析、彈殼上的痕跡與槍枝比對等等,都是刑案中斷人生死的監識技術,但這些被委以重任的科學監識卻面臨嚴厲考驗,美國國家科學院的一份報告指出,監識科學「從不曾獲得嚴密的科學檢驗」,「不符合科學的基本要求」。)
2013-08-23 12:20:38
版主回應
程序正義不如實質正義重要?2013/08/22【前言】

矛盾反覆的嫌犯自白、從未出現過的凶器……真相,是這起案子的第三個死者。在真相之後,是賞罰問題,但要在司法裡面找到正義,怎麼會這麼難?
程序正義不如實質正義重要?
常常有人覺得程序正義雖然重要,但總不如實質正義重要。把案子弄個水落石出、真相大白,比程序正義重要得多,不是嗎?
不是。
比如說,現在有個病患被送到醫院裡來,需要開刀。他可能會被救活,也可能回天乏術。醫師該做的事是先去刷手消毒,然後盡力救治。他再怎麼經驗豐富,都不可以預下判斷:「唉呀,這人必死無疑啦!」然後用充滿病菌的手,在病患肚子裡撥撥弄弄。如果他這樣做的話,他很可能就是害死這個病患的劊子手,而我們永遠也無法確知,那病患到底是本來就會死,還是因為醫師的不當處置而死。
程序正義就是這個「刷手消毒」的動作。程序一旦不正義,真相就被污染了,永遠沒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真相,要到了審判終了才能明白。在那之前,警察、檢察官、被告律師,都僅能依著正當。程序,做自己該做的事。程序正義的意思就是:在真相面前,保持一定程度的謙卑。
執法人員必須平靜地承認,我們是人,所知有限,然而我們所做的工作,卻需要神一般的全知全能。所以我們只能後退一步,一切按規矩來。執法人員最不該做的,就是自以為可以憑肉眼辨忠奸、明善惡、斷是非。執法人員最不該做的,就是用程序不正義去對付他「覺得」的壞人。
醫生必須把病患當成活人來醫,不能一開始就把他當成死人。有的人真的會死,但醫生不能因為這樣,就加速他的死亡。除非他死了,不然的話,一定要把他當成活人,這是為了保障活人,不是為了保障死人。
所謂「無罪推定」,也是這意思。除非證明他有罪,不然的話,一定要把他當成無辜的人。這是為了保障好人,不是為了保障壞人。 電影《魔戒》裡,遠征軍除了強大的敵人之外,還有「惘惘的威脅」, 是一隻妖怪「咕嚕」,老是跟蹤他們,不懷好意。主角佛雷多惱了,抱怨道:「當年叔叔本來有機會殺死他的,都怪他一時心軟,如果當年叔叔殺了他,不就好了嗎!
睿智的老巫師甘道夫說:「謹慎哪。這世界上,許多人應該要死卻逃過一劫,也有的人命不該絕卻意外身亡。你可以為他們決定生死嗎?」
佛雷多聽了一愣。他沒有回答,眼睛裡卻出現了謙卑。
(本文轉載自張娟芬新書《無彩青春》,由行人出版)
2013-08-24 10:42:13
阿楨
李宗瑞性侵案 判18.5年【聯合報2013.9.4

富少李宗瑞被控下藥或乘機性侵卅名女子,檢方起訴以加重強制性交罪(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求刑卅年,但台北地院審理以性交過程雙方有互動,且女子無逃離、哭泣、求援而認定沒有下藥性侵證據,且只有九名女子因喝醉酒遭性侵或性侵未遂,昨天改依較輕罪刑的乘機性交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李宗瑞十八年六月徒刑。
但台北地檢署認為法院適用法條錯誤,有輕判之嫌,決定上訴。
另法官也認定李宗瑞偷拍其中十五人的性愛畫面,依妨害秘密罪判刑三年十月;另被控恐嚇一名女子部分,處拘役四十天。兩案均得易科罰金,合計共兩百八十八萬兩千元。
被偷拍的十五名女子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七千五百萬元,其中兩人以廿萬元和解、一人撤告,法院判賠這十二人三十萬元至兩百五十五萬元不等,共一千四百廿五萬元。
  相關新聞
重判?輕判?院檢刑度落差大
被害女怒:李宗瑞判太輕
法官批:既無悔意 心態也可議
藝人:一夜情也不能觸法
夜店「撿屍」盛行 別踩紅線
  回應
  但是當爛醉的「死屍」發覺要撿她們的人開的不是名車,身上穿的不是名牌,手上戴的不是名錶時.......會馬上清醒。
  台灣硬是把藝人跟妓女,沒有意義的強加區別!台灣只允許可女人玩男人,男人玩女人就犯法!李宗瑞,從國外回來沒長眼,沒錢沒本事就不要玩女人!吳亞馨同樣沒長眼,又不是頭一天下海撈,玩仙人跳,居然會跳到ㄧ個空心大佬倌!把李宗瑞告上法院,關死他,還是搞不到錢。還不如,假裝玩他玩得很爽,心裡也許會舒服點,再說,上報的機會不是多了許多嗎?照往例,想上報,不也是少不了要陪吃陪睡的嗎?
  一個巴掌拍不響, 如果不雅照沒外流, 這21人及李還會流連在夜店於撿屍的循環之中. 真正良家少男少女誰會沒事去夜店出沒?
2013-09-04 10:57:17
阿楨
馬王大鬥法 王金平立院龍頭難保【聯合報2013.09.12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與立法院長王金平,為了立法院長保衛戰,展開「三回合、十二小時」大鬥法後,王金平的立法院長寶座恐(楨:必!)難保了。
  相關新聞
打官司也來不及了 王院長丟大位成定局
內政部:中選會收到公文 就失立委資格
金平提假處分 捍衛黨籍
假處分 國民黨章改「申訴不影響執行」
籲王金平知所進退 馬主席聲明全文

黃世銘:王金平迴避關說譯文【聯合報2013.09.11

  檢察總長黃世銘昨天針對立法院長王金平的砲轟深夜召開記者會,仍強調特偵組的一切作為完全合法合憲,沒有逾越特偵組的職權分際。
  黃世銘表示,立法院去年審查預算時,確實決議希望檢察官不要濫權上訴;「這是去年的事情」,王金平有必要在今年六月廿八日還致電曾勇夫、陳守煌談立法院的決議?
  特偵組遭質疑無權偵辦立法院長及法務部長涉及的關說案,黃世銘說,檢察官若知道被告有罪,因關說介入,故意不起訴、不上訴,涉及刑法濫權不追訴的問題。特偵組八月底以證人身分傳喚檢察官林秀濤,就是為了調查是否濫權不追訴。依法院組織法,特偵組對「濫權不追訴的貪瀆案件」有權偵辦,與王金平提的司法行政監督問題無關。
  黃世銘說,通訊譯文不是偵查中的證據資料,特偵組對外公布,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沒有個人隱私問題。
  王金平質疑特偵組沒有傳喚他就定他罪,黃世銘說,此件關說案沒有構成刑法,純粹是行政不法;既然是行政不法,特偵組無從傳喚王金平,否則會被指責藉刑事調查手段來調查行政不法。
2013-09-13 09:49:43
版主回應
詳參【圖博館】:終於鞭馬屍了 鬥臭馬英九 馬政治迫害 台灣人要騎那種馬? 藍又惡鬥? 民粹亡台 馬主席!(二) 啥是一黨獨大 認清政治 選情大猜謎 委員會打手 2012大選 換馬監督 九萬兆決策模式 馬廉能政策 別侮辱民眾智商 《行政腐敗》 《利益團體政治》 《政治商品化理論》 《總統的親戚》 《黑金》 果然是暴力黨 民進黨路線 自作孽的親民黨 第三黨的末路? 失意政客大串連 賴皮黨 《台灣鄉鎮派系與政治變遷》 政治竊聽 誰敢監聽馬

府:王避重就輕 總統非常失望 關切訴訟個案 就是關說2013-9-11 中時

 總統府副祕書長羅智強舉出「五個事實」,指控王金平涉及司法關說。他質疑王金平未說明「勇伯要處理」、「勇伯說OK了」的意思,以及王金平兩度致電曾勇夫及陳守煌的原因。
 對於王金平解釋,他致電法務部長只是提醒不要濫權上訴,羅智強駁斥,立法院決議不是要國會議長針對司法個案打電話提醒司法機關不要濫權上訴,當王金平以其影響力針對個案表達關切,不是司法關說是什麼?當國會議長擁有預算影響力、政治影響力,提醒檢察機關對特定的司法案件「不要濫權上訴」,檢察官會沒有壓力嗎?
 羅智強還反嗆說,真正的問題是,若國會議長針對司法個案進行關說,人民對司法還能信任嗎?若國會議長關說司法卻不用負起責任,這才是司法改革最大的挫敗。
  相關新聞
王金平反撲…不認關說 不辭院長 不會退黨
兩個策略 王「千言書」打檢尊馬 王金平綿裡針式反攻
馬主席聲明全文「已不適任立法院長」 籲王金平主動請辭
馬總統重話「台灣民主法治最恥辱的一天」全文(回應:馬英九當選總統的第一天就這麼硬, 滿意度名調至少75%)
馬英九:破釜沉舟的過河卒子
全民電通案 王金平電柯建銘:勇伯跟我說OK
法務部長涉嫌關說示意圖
兩項讓王金平「致命」的事證
江揆:曾勇夫坦言 接到王金平電話 絕沒有逼退
曾勇夫被迫下台 一度堅不辭職
曾勇夫:自家人羅織罪名 我不齒
黃世銘:沒私人恩怨
陳守煌:沒指示 特偵組汙衊
特偵組撇洩密說:檢察總長向總統報告 合憲 不算洩密(回應:向無涉案長官馬英九報告,是部屬本份!)
黃世銘:監聽柯建銘涉貪合法 扯出關說案外案 從未監聽王金平
黃世銘:我藍綠都辦 怎是政治打手
關說文化中 誰不狡辯「清白」
  林秀濤:特偵組恫嚇 我說出不實證言 聯合報2013.9.11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昨天態度強硬,重砲轟擊特偵組以送測謊、送裁罰等言詞,恫嚇她必須回答有無接獲指示不上訴柯建銘案,她因感到緊張恐懼,才說出與記憶有出入的證言「檢察長建議我不要上訴」  (回應:什麼恫嚇 不過就是告知其可能後果.若行得正,站得直,會怕測謊、裁罰?真正的情況應該是她見特偵組已經掌握到關說的證據,眼見大樹將倒,心裡一急,為了自保,於是全盤脫出。)
  林秀濤:特偵組冷氣特冷 冷到證詞有誤  (回應:這檢察官的發言越發白癡...要溫度幾度才不會發神經病?)
  馬英九曾關說司法傳聞 國民黨:完全不實。報導援引的不實傳聞,早在民國96年便已出現,並非新聞,相關當事人副主席兼秘書長曾永權已多次否認傳聞,王金平院長也從未證實此事。  (回應:民進黨又在搞烏賊戰術了!馬英九如曾關說司法,早在2008就被民進黨打趴了,還會讓他連任? )

沒王金平的立院 江宜樺:我們有準備 短痛後 議事更透明
  5巨頭沙盤推演 國會龍頭改選(馬英九2013-9-8下午邀集副總統吳敦義、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秘書長楊進添、副祕書長羅智強)
  國會風暴 「沒了王金平 絕對腥風血雨」(回應:全世界最無能,最沒有效率的國會,整治就從院長開始。血戰也在所不惜!沒了王金平立院將回歸正常運作,是國家人們之福,哪會腥風血雨!亂源媒體唯恐天下不亂其心可議!沒了王金平,國會才是真正的多數決!沒了王金平, 民進黨在立院也沒搞頭了)
  「沒處理好,馬恐非跛鴨是斷腿」(回應:馬現在已經早就是跛鴨是斷腿了,沒處理好,也只是維持現狀而已.馬的強硬態度,已經獲得民意了,好的開始已經成功一半了---馬的民調會一飛沖天.)
  洪秀柱接龍頭 藍:短空長多 綠:永無寧日
  王金平若下台 綠黨團擬對馬宣戰(回應:政敵不捨,證明請離王金平正確無誤/黑金公然嗆聲要對政府宣戰 好可怕/王金平是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第1順位.王金平是否被開除黨籍.停權.下台.都是國民黨的家務事.民進黨真是鬧笑話啦!)
蘇貞昌持續護短 沒道德勇氣
大黨鞭涉關說 綠怎可雙重標準
綠:特偵組違法監聽 已變總統「東廠」
民進黨要追求進步或只能逢馬必反
「敵營」送暖 民進黨挺王保衛戰
綠再偏袒柯 烏賊戰難對外交代
綠營炮轟:趁王嫁女兒鬥他 藍像送白包
藍營反嗆:別縱容柯建銘
服貿論蘇貞昌不辯了 府譏怯戰
被料中了! 蘇貞昌真的不敢
2013-09-13 09:50:33
阿楨
挺王…連勝文:現在不是大明王朝  (回應:原本還以為他是可以有些作為的台北市長候選人. 如果關說一是對他來說是ok的,那我們要他幹嘛/連勝文 你和挺貪污扁的民眾有何差別?/寫台灣通史的連橫先生如果在世, 看到兩個子孫這麼袒護王金平, 還真不知道要怎麼寫這件事...../連公子 你是一出生就含著金湯匙 是在所謂的權貴家庭裡長大! 或許你自小就是在喬關係 走後門 搞特權的還境中成長? 所以你早習以為常並不覺得王院長的行為有何不妥?/黑金食物鍊又一隻冒出頭來,大豬公別選ㄌ/只有人情,沒有是非/也不是你連氏王朝/這個年輕人像個永遠要吃母奶的小孩,台灣的亂象的主要原因各地刁民割地稱王。難得小馬警醒,開始清除雜貨,賊人,重掌政權。/神豬文,想選台北市長?呸,少不要臉./你爸的講話,已經幫你玩掉了你的台北市長寶座.現在你講話,則幫你自己玩掉了立委寶座.你再講越多,你的政治資本就越少,不騙你/連年青一代都這樣鄉愿。 唉! 台灣, 您要自求多福啊!/兔死狐悲,不問是非有格選市長嗎!?/金平勢力龐大,不只綠營支持,連戰支持,地方勢力支持,還有千千萬萬糊塗蟲都支持。馬如果不揮刀,快而狠,倒下的就是馬了,斲傷的司法正義就要垂垂死亡了。/馬英九一連串的作法,不是拙劣,而是有效,成功。不出兩年,民意和歷史會給公正的評價。/連家挺王...連家挺關說特權?還是他們的財富來自特權?/竟有些媒體,不但不予譴責,反倒認為闗說有理,處分有罪.難到泯滅天良的媒體們/連家就不要出來丟人了,說到關說,最氣的就是你們這些權貴,更別說太子幫了,全民就是要拒絕關說!/目前喧囂聲主要來自兩種人,一種是挺王(就是挺關說)的,藍綠都不少;一種是打馬的(不分是非找到機會就打),大部分是綠的。/王金平做人真的很成功呢!不分藍綠,權貴們一個個跳出來情義相挺,平常大概受了你不少「關心」吧!不過不知為何?他們越是相挺,我就越覺得砍掉你是正確的。/連勝文這種投機份子,靠爸族,只想當官,讓人不齒!/八爺黨現形/現在不是大明王朝,因為似乎是大元王朝,人還分品級的。/是非不分,難道關說是合法,你們這些人難道都是關說及祕室政治的受益人?國家大事就靠這一小挫人決定?/照妖鏡一照,妖魔鬼怪全部現形/一代不如一代,這家族沒落了。國家也不是你連家的。)
2013-09-13 09:51:17
版主回應
連戰:國會議長不能如此屈辱(回應:黨的團結比國家法治更重要?還好沒讓這人當上總統!/連戰,戀戰,還在搞人情。真是臺灣的大包袱。/人家說老宋權謀,現在看起來馬更權謀!/不是罵他笨蛋,bumbler 嗎?笨蛋怎麽會搞權謀? )
  府:APEC特使換人 連先生一定知道(回應:連戰向馬英九表達倦勤, 難道只是作作樣子?望想馬英九會央求連繼續為國服務, 以顯示它的重要性 ?馬英九只是個直腸子的人, 他那懂得玩這種把戲 ?如果是王金平和你玩這種把戲, 一切都 OK 了 !)
  相關新聞
王金平:連戰送暖 我很感激
連戰批不尊重國會議長 府反擊:是王不尊重司法
府反問連戰:要團結在司法關說風氣裡?
關係重要,還是法律重要?

王低估馬意 以為小事一樁2013.09.10聯合晚報記者高凌雲:王金平上周向友人透露,他已經向馬總統針對特偵組指控,提出他的說明。但王可能低估馬意,當時還輕鬆地對朋友說,沒什麼大不了的。一位國民黨高層人士認為,馬英九這次處理得很糟糕,馬英九可以讓王知道有這個案子,告訴他下屆立委無法再提名王,讓王自然而然退出政壇,總比現在搞成這樣,被外界批評是國民黨內的政治鬥爭,要好得太多。  (回應:這不是和稀泥 是什麼? 這不是官官相護 是什麼? 請點出這位高層人士名字 不要敢言不敢當!這記者胡言亂語又不是只此一次,不配當記者。沒有是非與公正的論述,聯合報越來越低檔了。
  相關新聞
王建煊勸王、柯 辭去立委 優雅下台
胡志強大力挺馬 郝龍斌、朱立倫低調
立委「關說無罪」的荒謬 必須儘速終結
王金平、曾勇夫膽敢如此玩法
郭正亮:馬重登大位,王棄械投降
蔡詩萍:猛扯鬥爭 不管關說司法?
龔濟:請王金平離開立法院

原來是狠角色 中時短評:過去許多人認為馬英九施政笨拙,但至少還溫和敦厚,不過馬英九在王金平關說案中的表現,簡直像了一個人,讓人幾乎認不得了。
馬英九可能想藉劃清界線凸顯自己的道德堅持,但親自出馬揮大刀,下手太狠、太粗糙,反而壞了形象。  (回應:這樣的文章可以見諸報端,真是中國時報之恥,對於已經罪證確鑿的關說案,馬總統如此處理又哪裡錯了?軟弱的馬英九被罵被看不起!強硬的馬英九也要被罵被說三道四,馬英九就永遠不能做對的事嗎?這篇短評臭氣薰人,未審先判?/馬是以黨主席的身份處理黨內重大醜聞,而且電話錄音已罪證確鑿。台聯林世嘉因投了對顏清標有利的一票,被黃昆輝剔除不分區立委。你們為何不說"未審先判?不能雙重標準,沒是非的爛貨!/所有挺王的人,請先去看看他與柯建銘的關係,並非這麼簡單!台灣三大亂源就是立委、記者、名嘴。)

南方朔:馬總統正在進行法西斯新式道德政治鬥爭  (回應:老兄,你才是最邪惡的臭老九,在國外那些在有民主法治的社會, 立法院長怎可以為人說項./逢馬必反, 不足為奇.老是以文化評論者自居,其實明明是個文化界的背類,為了反對而反對,為了打馬而打馬,出賣知識份子良心的敗類/南方朔才是利用學者外衣的法西斯道德主義者)

馬鍘王改革 卻在黨內劃出鴻溝【聯合報記者陳洛薇  (回應:台灣媒體已死,台灣記者已死.又是一枚爛記者收了好處.好像為了不要輸,國民黨就任由王金平去闗說,馬總統也得裝聾作啞?那是什麼樣的國家才有的亂象?進歩的民主國家,像這樣的闗說,別說自動引咎辭職,就連媒體也噤若寒蟬,不敢相挺.)

糟糕的一步:從關說案變政爭【聯合晚報社論  (回應:什麼叫政爭?報紙的素質怎麼越來越差?反馬的人是當然會用政爭來解讀,只是訝異於社會無是無非竟到這麼嚴重的地步,在政治人物的長期操弄下,原有的是非對錯的道德標準,一再的腐蝕,一再的流失,剩下的只是政治鬥爭黨派立場的角力)

程序正義?(楨:很合程序正義!)留敗筆【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特稿  (回應:王金平的媒體資源,記者人馬已經動員了.這個記者真好笑,王金平舉行記者會就不會影響考紀會行使職權,馬英九舉行記者會就會影響考紀會.身為黨主席的馬英九以黨法處理王金平當然可以!/這那是敗筆?根本就是神來之筆!洪哲政胡說八道!/真是書生之見,王金平可不是普通黨員,他是不分區立委的第一名,也是立法院權傾朝野的院長,如果按照正常程序拔除,恐怕會被反咬一口呢 !)

這一槍,瞄準的不只是王金平個人【聯合報社論:姑且不論馬英九這次堅持開鍘是聰明或是魯莽,或在政治上是得是失,這一槍開出,絕不能看成只是瞄準王金平個人而發,而是對準了整個政壇積重難返的關說惡習的當頭一擊。  (回應:馬先生不僅清除黨內污穢, 又對官員和國人的棒喝,可以有震濁揚清之作用,馬總統要堅持下去!/一旦下手不夠重,勢必有反撲。一些小小雜音不必理會。/對極了!所以馬英九這次是在跟台灣政壇上的【歷史黑金】及【惡勢力】挑戰!馬英九所做所為,是以國家最大的利益和福祉做考量!這是創造歷史!)
2013-09-13 09:52:06
阿楨
(楨:欠直接證據,未來只要民選,薄的唱紅打黑之民粹還能翻身!)

法院駁回翻供 薄熙來無期徒刑2013-09-23 旺報

 薄熙來庭審期間大翻供,全盤否認罪行,但從法院公布的判決書來看,薄熙來大多數的辯詞未獲採納,院方最後以「全案證據」為依據來認定犯罪,而非薄的口供。
 相關新聞
世紀大審 薄熙來無期徒刑、財產沒收
從重究刑 薄熙來還有得瞧
薄聽判決…點頭微微笑 上手銬…握拳冒...
重慶人同情:薄熙來起碼做過好事

駁收賄:一條褲穿50年 不管報銷瑣事2013-8-27中時

 薄案庭審昨進入「控辯雙方辯論」環節。薄熙來自稱是工作機器,擔任省長、部長等要職是做大事的人,無暇管家人的機票費、旅館費等婆婆媽媽的小事是誰幫忙支付。他說自己出庭穿的褲子,是母親1960年代買給他的,換言之,一條褲子穿了近50年。
 他藉此反駁檢方有關收賄指控,並嚴厲要求,「我希望檢察人員不要侮辱我們的家風。」
 針對大連富商徐明證實自己是薄家的金主,藉由購買法國別墅、招待薄瓜瓜出國旅遊,換取薄熙來在生意上的支持,薄熙來一概否認到底,「我水準不高,但我就是一架工作機器,沒有功夫去過問那些雞毛蒜皮、婆婆媽媽的小事。」
 「徐明好意思跟我說,省長(薄曾任遼寧省長)我給你家報銷機票了?他能這麼說嗎,最低水準的電視編劇也不會作出這種情節來。」
 針對谷開來證實,薄熙來完全知道徐明送別墅、買機票等事,薄熙來也大呼荒謬,最後庭審時再度將家務事公開,他說自己愛谷開來,是因為她是一名有文化的知識女性,她還是國際法學大師的得意門生,這樣的人會每天來煩他一堆要找人報銷花費的瑣碎之事?
 為了證明自己不愛錢,薄熙來說,「我現在穿的夾克,櫃子裡放的西服,還是大連新金縣鄉鎮企業生產的,我本人對穿戴沒什麼興趣,我現在穿的棉毛褲,還是我母親60年代給我買的。」
 至於谷開來提到,買法國別墅是為了留給兒子長大後當包租公,薄熙來反駁,「實際上瓜瓜當年才15歲,還在上中學,谷開來如果這樣講,我會非常憤怒。」
2013-09-23 11:21:32
版主回應
薄熙來認了「治家無方」 不認罪【聯合報201308.27

薄在最後陳述時,仍一一否認所有指控,他首先對王立軍叛逃造成的中外惡劣影響表示歉意說,「自己嚴重誤判,深感愧疚」,但他再次否認有濫用職權之心,也否認曾想掩蓋海伍德死亡案件。
曖昧曝光王才叛逃
薄在自爆外遇後,昨天驚爆妻子谷開來與王立軍間關係曖昧,而王立軍對谷開來表白時他恰好在場得知,稱王立軍暗戀谷開來「不能自拔」,這是導致王立軍叛逃成都美國領事館的關鍵。
撇清知道兒子收賄
在徐明資助薄瓜瓜等金錢往來上,薄重申,「我對他受助的機票、住宿等不知情;我現在也不知曉,我對該房產概不知情」;他僅表示,「我失察少教,難辭其咎,我有責任,作為父親,子不教父之過。」
薄熙來說,他知道此事在劫難逃,所以他內心有軟弱的時候。
薄曾在庭上自爆,他在中紀委調查期間受到數百次審問、暈倒廿七次,而自白認罪原因是當局要脅;若不認罪,谷開來將被判死刑,且兒子薄瓜瓜會被遣送回國。薄還當庭供稱,他曾向中共中央寫五封信,有一名中紀委高層對他表示,黨可以隨意判處被告人的刑期輕重或長短。他並且坦承,他在中共中紀委調查階段認罪,是為「取得組織(中共)的諒解」,「心中燃有一個希望,希望保留黨籍,保留我的政治生命。」

薄自稱謹慎 和他說話須關手機2013-8-25 旺報

 前大連市城鄉規畫土地局長王正剛作證,指控薄貪汙公款,薄熙來全盤否認。他說,按王正剛的說法,他給谷開來打電話說,「這500萬是上級某工程款的錢,留給家用吧。」但這不符合貪汙犯狡詐的心理狀態,而且,他不會透過電話說這麼敏感的事。
 至於說貪汙這筆公款是因為谷開來和薄瓜瓜生活開銷不夠,薄熙來也反駁說,谷開來收入非常好,有5個律師分所,谷也曾跟他說過,瓜瓜很優秀,有獎學金,「我有什麼理由擔心他們有困難呢?」
 薄熙來在23日庭審中,曾直斥其妻谷開來「精神不正常、瘋了」,而薄熙來前妻李丹宇對谷的印象則是「偏執狂,整天疑心有人要毒死她」。

王立軍出庭 與薄對質掀高潮2013-8-25 旺報

 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案24日進入第3天庭審,終於處理到各界最為關注的「濫用職權罪」部分。作為證人的重慶市前公安局長王立軍回憶遭薄熙來拳打的過程,他被薄熙來打到嘴角流血,耳朵流東西。這是王立軍首度與薄熙來當庭對質,掀起薄案最高潮的交鋒。
 薄熙來坦承,當時確實打過王立軍「一個耳光」,打完10分鐘後,王立軍說想和他談一談,還要他不要生氣,別上火,死的海伍德也不是什麼好東西,還說這個案子公安局已經結案,所以他認為「這事就過去了」。
 薄熙來接著說,谷開來對王立軍的說法非常暴怒,說是王立軍汙衊,檢舉函是王立軍教別人寫的;谷開來還拿出一份重慶市公安局的證明,說海伍德是飲酒過度,導致心臟猝死,上面有海伍德妻子的簽字和手印。薄當時相信谷的話,認為是王立軍汙衊。

薄案在台灣 沒物證難下結論2013-8-28旺報

 薄熙來案如果發生在台灣,由於檢方「不敢」(楨:?)當庭提出太多犯罪證據,加上薄熙來當庭翻供,以台灣《刑事訴訟法》講究嚴格的證據主義,法官還真的不容易輕下結論。
 薄熙來所涉受賄、貪汙案,在台灣即是觸犯《貪汙治罪條例》,但受賄、貪汙都要有明顯的「對價關係」,意即薄熙來要明確的拿錢,並在特定事務上替人辦事,像林益世被錄音,拿錢喬中鋼的爐渣事宜。依薄在法庭上的陳述看來,有拿錢但沒有明確對價關係。
 再如「濫用職權罪」,在台灣可能屬主管官員的行政裁量權,只是擴張解釋而已。更何況,大陸行政單位的裁量權本已非常大,除非薄熙來明顯違反法令,但這也只能構成「圖利罪」。
 台灣《刑事訴訟法》講求嚴格的證據主義,首先是取證要合乎程序正義,再者,不能只依被告筆錄甚至錄音帶定罪,必須要旁證、物證等愈齊全愈好。

  相關新聞
證據乏力 薄趁機翻案
法院稱自白有效 翻供也沒用
與徐明對質 薄熙來連發22問 問倒證人
資助瓜瓜 薄:徐明幫我帶孩子
駁谷開來指控 薄熙來:非常可笑
薄坦承外遇 谷開來氣到攜子赴英
谷開來漏2罪 將究責
最後政治大戲 薄豁出去了
民眾議薄案 換錯老婆用錯下屬交錯了朋友
審判還是戲 翻不了命運
中共憂薄若不重判 可能東山再起
薄熙來絕地反擊勢被重判(星島日報)
中國著名左翼學者韓德強接受BBC中文網採訪:若重判薄熙來中共難自我更新
反腐祭旗 薄庭審首度微博直播
星媒連嘆沒想到 讚陸審薄精彩
陸媒未審先判 干擾審判(楨:台媒更甚!)
薄翹二郎腿受審 OK手勢引揣測
車隊禮遇 左派聲援 訪民插花
十個重慶人 九個半懷念薄書記
未另案處理 薄瓜瓜可望逃過一劫
薄熙來長子稱:我為父親驕傲
後薄時代 中共打虎不間斷
陸打虎 揮刀石油幫 國資委主任蔣潔敏垮台
改革派剷阻力 整肅大型國企
2013-09-23 11:22:58
阿楨
八里雙屍案 謝依涵謊言連篇 心機白費2013-10-30 中國時報

 蛇蠍女謝依涵殺害陳進福、張翠萍夫婦後,冷靜面對媒體詢問老夫婦下落,絲毫沒有任何膽怯,連在檢警訊問時,還編出與老闆、股東共同犯案的瞞天大謊,讓檢警險栽跟頭;法院審理時,又冒出「計中計」的說詞,但因其供詞反覆,最後,這個練過合氣道的女子,終究作繭自縛,被法官判死。
 杜撰案情 作繭自縛
 年輕、活潑大方,是許多認識謝依涵的人給她的評價,就連被害人陳進福,也是把謝依涵當成自己女兒,正因如此的印象,當陳進福夫婦屍體被發現後,媒體到現場採訪,清純面貌的咖啡店女店長謝依涵接受訪問時,竟傷心表示得知2老死訊也很難過,一度讓眾人相信,其說謊功夫可謂一流。
 的確,謝依涵外表柔弱、說話總是輕聲細語,很難讓人聯想她是獨自迷昏陳進福、張翠萍夫婦,然後持刀殺害2人的蛇蠍女。
 也因為如此,檢警偵辦此案時,曾深信全案另有共犯,而遭逮的謝女也因此順水推舟,向檢警供稱,是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等3人共謀殺人棄屍,她只負責下藥。
 呂炳宏等人都因謝女的指述遭移送法辦,直到法院召開羈押庭,謝發現承認殺人可能遭判死刑,一改先前的流淚認罪,變成全盤否認,聲稱撿到張女的提款卡,只是想盜領、沒有殺人,其餘3男因罪證不足交保,謝則遭收押禁見。
 供詞反覆 測謊破功
 收押期間謝女再次翻供,她說陳為了掌控財務,計畫殺害張,並利用金援她的關係,指示她去查看張的農會保管箱,以及在張的飲料中下藥,待張昏迷後,陳先將張殺害,而她為了結束和陳的不倫關係,趁機殺陳。
 由於謝女供詞反覆,檢警安排她測謊,在陳殺害張的部份顯示為不實,謝女見苗頭不對,坦承是她獨自殺害2人,原因是陳曾迷姦她,兩人發展出不倫關係,陳有計畫殺張,她利用計中計將2人一起殺害。
 穿紅剪髮 難改命運
 由於謝女說詞大大損害陳進福的形象,死者家屬強烈反彈,即使沒有實質證據,面對法官質疑,謝仍堅持其說法,企圖營造自己也是柔弱、受害的一方博取同情,期望能逃過死刑。
 就連昨天出庭聆判,謝依涵也改變以往髮型,甚至穿了紅色內衣盼能夠改運,但法院昨駁斥其計中計說法,認定她是強盜殺人,謝女心機用盡,最後卻白費。
2013-10-30 10:28:40
阿楨
洪仲丘案真相

  阿楨館長真是先知,在【禁閉邏輯】預知:洪案若從軍法移交司法,涉案軍士官涉嫌的會是「過失致死」而非「凌虐致死」。如依2013.10.29桃園地院審理洪仲丘案的以下新聞,可能只判「過失致死」。
  呆歹灣理盲濫情的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才會搞「預知」,對屎上最無情無義的阿楨屍哲而言、只依理性專業事實便能戲(謔評)論、才能「預測」。
  若檢調1和法官能嚴守司法獨立、拒絕政治和民粹2之干涉、不當「司法巫師」3,依罪刑法定主義的ABC:「無罪推定」「直接證據」4「罪疑唯輕」、洪案涉案軍士官當然是涉嫌「過失致死」,如此軍中自然也不會有冤判了5。
  為驗証預測,先貼【禁閉邏輯:邏輯邪61/66】。

禁閉室主要用來懲罰義務役
因志願役有升遷等獎罰方式
禁閉要有效其訓練強度必須
超過新兵訓練 演訓 特訓
但如今義務兵多來自冷氣室
軍營熱到33℃已禁戶外操課
可惜戰場多在極端天候
更糟是禁閉室也不能操
不然告你凌虐致死罪
比服役還涼算啥禁閉
乾脆叫它逃役休閒室
不能作戰之兵有何用
故義務役、禁閉室和連坐法都該廢
一切懲罰回歸軍法如此便不會發生
五四二旅旅部連洪仲丘義務役下士
因竄改體測成績、不背值星帶和帶照相手機進營區
旅上長官本應依偽造公文、抗命和違紀送軍法審判
但洪吃定長官怕連坐不敢送軍法而濫用職權輕罰洪關禁閉
范等長官也太夫人之仁了(怕洪退不了伍並且無法考公私職)
洪沒送軍法已占了便宜可還賣乖(不敢送軍法又不能關禁閉)
說啥自己身高172公分、體重98公斤、BMI值33,不能關
(洪曾是成大籃球隊長入伍才60多公斤,可見洪多會混!)
故洪案真相是洪太胖禁不起操(戒護士陳毅勳並沒特別操洪)
明明是洪仲丘有恃無恐(地在長官前撕毀體檢報告和禁閉單)
可是洪家女人追討起洪案,不但不婦人之仁,還惡人先告狀
利用呆歹灣理盲濫情的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
以民粹迫使未經爭取司法獨立運動的軍檢和軍法體系不遵守
罪刑法定主義的ABC:「無罪推定」「直接證據」「罪疑唯輕」
而起訴戒護士陳毅勳,涉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求處從重量刑。
(凌虐致死,7年以上到無期徒刑,如依直接證據和罪疑唯輕,應同下)
………………
http://mypaper.pchome.com.tw/souj/post/1326405661
2013-12-13 19:28:33
版主回應
查無毒物反應 搞軌案發回更審2013-12-17

最高法院審理南迴搞軌案,認為僅證人指證李泰安殺人,且陳氏紅琛沒有驗出毒物反應,因此撤銷李泰安無期徒刑,發回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李泰安今無奈表示:「生活要過,孩子要養,你要我說什麼?」他說自己平靜接受,案子都拖這麼久了,希望之後的審判能還他清白。

傳聞不能當證據 搞軌案發回更審2013-12-18 01:27 中國時報

 「日子還是要過,孩子還是要養」。轟動一時的「南迴鐵路搞軌案」,最高法院以傳聞證據不是證據為由,撤銷更二審無期徒刑判決,發回更審,李泰安看到判決文時低調表示,只能平靜等候法院更三審。
 發生在94年的南迴鐵路搞軌案,二審判李泰安無期徒刑,李泰安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昨天撤銷更二審判決,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李泰安的律師吳漢成表示,最高法院撤銷無期徒刑的判決,2次發回的理由都一樣,首先證人黃福來的證詞內容完全無法證實李泰安涉案;再者,被害死者陳氏紅琛身上完全沒有驗出檢察官指控的毒物。
 而最重要的是,最高法院認為傳聞證據不能當作證據,因此撤銷高分院的判決,發回重審。
2013-12-19 11:30:56
阿楨
涉殺女友刀鋒戰士逃過謀殺罪2014.9.12

南非肢障田徑明星「刀鋒戰士」皮斯托里斯,去年情人節在自宅槍殺名模女友,轟動全球。經過1年半審理,法官11日裁定,無證據顯示他預謀殺人,謀殺罪名不成立,但應受懲罰的殺人(過失殺人)仍可能有罪。
27歲的皮斯托里斯由家人陪同出庭聆聽判決,為避免他情緒激動失控,法院在他的位置旁擺放一只桶子好讓皮斯托里斯嘔吐之用。法院內外擠滿關心本案的媒體和群眾,已故名模女友麗娃.史蒂恩卡姆帕的母親也到場。
未能證實故意殺人
承辦法官為現年66歲的普勒托利亞高等法院法官馬西帕,她表示,「檢察官在合理懷疑外,未能證實被告犯下故意殺人,支持此論點的證據不足,都是間接證據。」她說,故意過失殺人罪名不成立,是因沒有辦法證明,皮斯托里斯「可主觀預見他可能殺死門後的人,更別說是死者。」
法官補充道,「理智的人不會對浴室開四槍,如果他醒來看見床邊有個黑影並對對方開槍,即使那人是麗娃,他也應該會做出理智的舉動。」她說,不認為神智清醒的人會開槍,皮斯托里斯的反應「太過粗率且濫用武器…他的行為顯然疏忽了」他可以求救,而非拿著上膛的槍進逼浴室,因為理智的人會知道可能有人受困浴室且可能死亡。
馬西帕指出,雖然皮斯托里斯是個「含糊其辭」(evasive)的證人,但不代表一定有罪。此話一出,一年多來每出庭必哭的皮斯托里斯,淚水再度滾滾落下,臉色慘白的他不時以手抹去眼角淚水。
鄰居證詞法官不信
針對3月審訊時,皮斯托里斯鄰居伯格女士所稱,在槍擊聲前後聽到令人「嚇得腿軟」的女子尖叫聲,馬西帕接受辯護律師所提的時程,認定皮斯托里斯是在凌晨3點12分開槍,意味之後聽見的聲音都不是死者發出,應該是被告的聲音,因此法官完全不接受鄰居的證詞。
皮斯托里斯去年承認槍殺女友,但辯稱以為她是私闖進屋的入侵者,基於自衛才開槍,南非檢方以謀殺和非法持有彈藥等罪名起訴他。預謀殺人不成立讓皮斯托里斯如釋重負,因為他本可能面臨終生監禁。
法院12日將繼續聆聽法官對皮斯托里斯過失殺人、公開開槍和非法持有彈藥等罪名的判決。如果法官認定皮斯托里斯因恐懼人身受威脅、出於自衛誤殺麗娃,他很有機會全身而退。在南非,應受懲罰的殺人罪沒有最低刑期,由法官自行裁奪。
2014-09-12 08:27:48
圖博館
魏應充被冤枉?是奸商? 難臆測的司法 2016-03-26 聯合報

台北地院作出有罪判決,對照彰化地院的無罪判決,司法這次似乎與消費者站在同一邊。詐欺罪是二審確定,魏應充能否在這波食安風暴中脫困,或是被滅頂海嘯淹沒,上訴結果是最後關鍵。
  食品安全關係人民的健康,輕忽不得;重點是在法律的領域中,公開的起訴書與判決書是否能增加人民對司法的信賴?有罪判決的證據是否經得起審級救濟的挑戰?
  此案法官曾傳喚學者當鑑定人,就混油、偽油與人體健康的關係表態,最終仍以檢方立場作出判決;重要司法判決的面向,應該顧及訴訟雙方的爭點,並提出合議庭的觀點以及認事用法才算完備,魏應充是不是詐欺犯,法官論點說服力似乎還不夠。
  法律是死板的,如何運用看執法者對證據的採認,魏應充的混油、調合油案經過一年偵查,發動二次搜索,有罪判決採認檢方控訴的犯罪事實,但對辯方質疑「究竟攙偽的油會不會造成人體危害」,目前揭露的資訊,還看不出來。
  合議庭審案初,詢問魏應充是否認罪,並諭知認罪加上檢察官點頭,可有予緩刑或判處易科罰金輕刑的機會,魏應充被判有罪,似乎早已經有跡可尋。
  彰化地院判決魏應充無罪,「魏應充被冤枉了」,台北地院判決魏應充有罪,「魏應充變成奸商」,這樣的結果,只能這樣說:司法真的很難臆測。
  相關新聞
魏家律師:法官只推論 欠缺實質證據 會上訴
30億基金已匯 頂新當食安公益水庫

另參【圖博館】: 黑心油事件 證嚴告誡魏應充? 天下橄欖油一般綠 黑心商品和黑心媒體 雙基恐慌症 全球黑心產品 美國黑心食品 台灣黑心食品 日本黑心食品 中國黑心奶粉 台灣毒奶症瘊群 沒直接證據又如何 司法巫師 檢革會成立宣言
2016-03-26 12:24:04
圖博館
馮滬祥性侵菲傭案 判刑3年4個月定讞 2016-10-07

前立法委員馮滬祥被控性侵菲傭案,台灣高等法院更六審以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馮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今天維持高院見解,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馮被控在民國93年間,在家中性侵剛沐浴完圍著浴巾的菲傭;被害人在友人協助下,聯繫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勞工部職員,陪同前往醫院就診並報警;事後雙方簽下和解書,菲傭拿到新台幣80萬元和解金後返回菲國。
  馮一、二審及更一審時,都被以強制性交罪名判刑4年;更二審改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處馮有期徒刑1年,減為6個月,可易科罰金。
  2011年高院更三審時,被害人以通訊軟體skype方式當庭視訊,推翻警詢時指控,根據蘿絲在菲的自白,主張其身上採集到的馮精液為事後以人工塗抹,否認遭馮性侵,馮因而獲判無罪;更四審也判無罪;不過,高院更五審改判4年徒刑。

性侵菲傭要坐牢 馮滬祥:為中國統一大業犧牲

馮下午透過律師發表書面聲明,痛批民進黨政府「潑污水」、「毀損名節」,以文革方式鬥垮、鬥臭他,他去年曾腦中風住院,還裝頸動脈支架,竟在12日就要入獄執行,未來將「入監修行」,他堅信「台獨必敗、統一必勝」,樂於為中國統一大業「犧牲」。馮指出,本案從頭到尾都是冤屈和栽贓,菲傭兩度向法庭承認誣告,李昌鈺等專家也鑑定本案是「冤假錯案」,民進黨政府曾對他限制出境7年,企圖運用政治力干預司法,歷史會還他清白。

李昌鈺證詞 為馮滬祥爭取平反 2007/02/04

馮被控性侵害案,經過3年審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最主要的關鍵,就是國際鑑試專家李昌鈺傳真的證詞信,最高法院採信,認為1、2審法官,並沒有調查有利於馮的證據,包括菲傭2條內褲上精斑的面積形狀,跟精液量都有問題,相當可疑。
  在詳細了解所有物證之後,李認為,菲傭提出的2條有精液的內褲相隔6小時,但精斑的面積卻相同,並不符合常理,而且2條內褲上的精斑,都是斷續雜亂的湖泊形,不像非體內流出應有的直線形,同時一般人一次射精的量大約3∼5c.c.,2條內褲精液加起來如果超過5c.c.,那就可疑了。
  馮:「有一些長輩啊,覺得我實在太冤枉,他們認得李博士,所以讓我把所有的證物,非常完整的非常詳細的,先寄到美國去,請他整個仔細看過之後,我再跟他通電話,他當時講得很清楚,說這種案子在美國,是絕對不成立的。」
  靠著長輩牽線,說服李為馮作證,神探出馬,果然讓馮有了平反的可能性(楨:台獨可能讓馮平反?)。
2016-10-07 23:00:38
圖博館
逃過一死!八里雙屍命案高院更二審 謝依涵改判無期徒刑2017-01-11聯合報

涉犯八里雙屍命案的謝依涵,三度被判死刑,最高法院二度發回高等法院更審,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今天宣判, 改判謝無期徒刑,被害人家屬痛批法院沒人性,謝沒有出庭聆判。合議庭指出,謝承認犯罪,的確有殺人強盜取財動機,但相關的鑑定及台大心理系教授鑑定都認為謝有教化及矯正再社會的可能,法院不宜再輕判死刑。
  謝依涵(30歲)於2013年2月任職新北市八里區媽媽嘴咖啡店店長時,以藥物迷昏常客陳進福、張翠萍夫妻殺害後棄屍淡水河畔,並盜領被害人財物,一審到更一審共3度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謝死刑,經最高法院第二度發回更審,要求查明謝女有無教化可能性等事項。
  在看守所輔導謝女約20次的牧師黃明鎮,到高院出庭時證稱,謝女收押期間信仰基督後,已痛改前非,「教化成功的可能性很高」,但遭檢察官與被害人家屬質疑過於相信謝女片面說詞,輔導方式也以讀《聖經》並引用經文開導為主,欠缺科學基礎。
  謝女的律師團聲請學者鑑定謝女並非犯「情節最重大之罪」,且仍可教化,依《兩公約》不應判死。被害人家屬與委任律師已表達反對委請學者對本案提供法律鑑定意見,並曾當庭呼籲「3年前陳進福在冰冷的天氣裡慘遭殺害,司法卻一再討論謝女有無教化可能,被害人的人權何在?」不過合議庭仍准許律師團的聲請,包括另委託台大醫院對謝女補做心理評估。
  回應
 判死刑是怕有冤獄,但她謝依涵殺人是千真萬確的事實,怎可用有無教化之可能,作為免死之依據?那被害人的權益在哪?法官不是來還被害人公道的嗎?法官到底是怎麼了?
 該法官已無教化可能 ... 唉
 牧師憑哪一點説殺人犯具有教化的可能?
 看到台灣一些亂象 ,想起中國戰國時代諸子百家的爭議 .儒家強調仁 ,法家強調法 ,秦國經 100多年商鞅變法逐漸進步成強大國家 . 台灣從日據以法為據 ,到蔣介石自以為是法的亂象 ,到戒嚴時將法拋除 ,強調情理法 ,台灣這三十年沒有明顯進步 .就像酒駕不斷發生 ,違停及三寶不斷出現 ,法院動輒說殺人犯有教化可能. 新加坡的鞭刑雖不人道 ,但建國不到 60年且多種族的新加坡 ,鞭刑是代表法 ;日本民眾守法 ,在外面也絕對不敢亂來 .而台灣太強調儒家 ,得過且過 ,從政治高層到地方百姓違法亂紀的很多 ,就是不重法的結果 ,如果法律最後一道防線的法院對殺人犯都動輒有教化可能 ,台灣真的沒救了 !
2017-01-11 12:55:13
圖博館
林奕含案偵結陳國星不起訴 檢方:性侵部分證據不足2017-08-22聯合報

作家林奕含輕生案台南地檢署主動偵辦補教名師陳國星是否涉嫌妨害性自主,台南地檢署今天舉行結案記者會表示,陳國星獲不起訴的原因為「性侵害部分證據不足,且輕生與林奕含的病情有關。」因此全案不起訴。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作者林奕含今年4月輕生,補教名師陳國星被控於多年前涉嫌誘姦當時讀高中時的林奕含,導致她罹患憂鬱症,長年無法治癒。陳國星自承曾與林女交往,後來分手,太太也原諒他。台南地檢署今年6月列偵字案偵辦,22日上午10點將開記者會說明偵結情形。
  據了解,由於時隔已久,加上林奕含過世,南檢除傳喚林奕含雙親、陳國星,還傳林奕含的閨蜜、同學、高中老師等人釐清案情,並試圖從林奕含生前寫下的日記、網誌等抽絲剝繭,也細讀《房思琪》一書。但法界人士認為,網誌、日記屬傳聞證據,更不可能憑小說內容辦案。
  新銳作家林奕含,今年2月出版真人真事改編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內容描述一名聰穎美麗的女學生遭補習班狼師性侵,最終發瘋。今年4月27日,林奕含留下「對不起家人」內容遺書,在住處上吊輕生,得年26歲。
  林奕含雙親於4月28日凌晨透過出版社發表聲明,提到:「奕含這些日子以來的痛苦,糾纏著她的夢魘,讓她不能治癒的主因,不是憂鬱症,而是發生在8、9年前的誘姦。《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是奕含在年輕時被補習班名師誘姦後,引發痛苦憂鬱的真實記錄和心理描寫。書中的女主角,思琪、曉奇、怡婷等人,都是女兒一人的親身遭遇,但她為了保護父母和家庭,才隱晦分寫。」
  外界認為,書中名師誘姦、強拍裸照、性虐待女學生的情節,都是林女曾經歷的痛苦,並肉搜書中狼師「李國華」身分,點名補教名師陳國星。但林奕含雙親於5月4日發表的第二封聲明中,請外界不要將林奕含的作品與林奕含的經歷「百分百」畫上等號。5月5日深夜,林奕含雙親發表第三篇聲明,稱:「奕含把其中一個被黑道威脅,強拍裸照的女學生,代入房思琪的遭遇中,另一個在PTT網路控訴的女學生,代入郭曉奇的經歷中,還有一個受害者是她台南女中的學妹。」與第一封聲明「都是女兒一人的親身遭遇」說詞不同。
2017-08-22 12:57:52
圖博館
陳國星沉默十多天後,於5月9日透過補習班發表聲明,否認自己是狼師,坦承自己曾在林奕含準備北上念大學,彼此已無師生關係時交往2個月,林奕含的雙親知情後要求兩人分手,他太太得知後選擇原諒。
  回應
本身證據就不足啊,儘管我們為林亦含打抱不平,但哪裡能起訴?
媒體和與論,司法和道德最終還是要有司法定奪,這就是法治社會。
唯有私法,才有正義
男人真辛苦啊...動不動就被安上一個"姦"字,幹的時候你情我願,幾年後她心情不好馬上改口說你強姦
鬼島下三濫寡廉鮮恥,綠營人豺擠擠,看看綠營都是這種貨色↓
羅致政與女助理上摩鐵
林萬億誘姦小牠30歲的女助理
陳盈助招待 梁文傑、鄭文燦喝花酒
黃國昌:師生戀玩過就把女學生「名字都忘了」
柯建銘坦承婚外情生女
禿 醒著︰攬著可樂、霏霏辯稱做半套
王 嗜姦︰不顧罹癌妻子姦淫自己樁腳女兒八年
陳慾 鹹:小英御用攝影師偷拍LP放網,小英帶牠出國
摸奶 廷︰小英青年軍領袖摸奶罵髒話
梁文傑夜勾辣妹

陳國星不起訴處分書全文 檢方:查無其他人受害2017-08-22聯合報

作家林奕含輕生案,台南地檢署主動偵辦補教名師陳國星是否涉嫌妨害性自主,調查4個月偵結,今天舉行結案記者會表示,陳國星獲不起訴,不起訴處分書全文如下:
壹、 程序事項
一、 分案原由:
二、 本案得否再議:
三、 本案有無其他被害人:
自本署分案調查迄今,均無其他被害人親自或以書面、電話等方式,直接或間接至本署告訴或告發陳O星涉有妨害性自主罪嫌,又經調取陳O星最新之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並函詢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及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均未見有其他被害人就陳O星所涉犯行之報案紀錄。
四、 證據部分:
.....
2017-08-22 12:59:04
圖博館
貳、 實體理由
  一、 關於陳O星涉及刑法第227條第1、3項之與未滿14歲或16歲之林女為性交罪嫌部分:
(一) 林女係80年3月生,高二、高三時分別係17、18歲,林女係自高二下學期5、6月以後方至同心補習班補習,亦據林女之國、高中同學6人及同心補習班班主任、班導師等人證述在卷,故可確認陳O星係在林女滿16歲後始認識林女。
(二) 經核對陳O星與林女二人於97至98年二年間之每月電信費帳單資料(顯示二人門號於計費期間之所有撥出及發送簡訊之通聯門號、通話時間及計費金額紀錄)1份可知,林女之行動電話門號於97年1月間起迄於98年5月間止,並無任何撥出或傳送簡訊至陳O星持用之行動電話之紀錄,而係迄於98年6月14日及8月14日始有第一次以上開門號分別傳送簡訊、撥出聯絡被告上開門號之通聯紀錄。另核對陳O星所持用之行動電話門號於97年1月起至98年12月止之每月電信費帳單資料(顯示項目同上)1份可知,陳O星於97年1月間起迄於98年4月間止,亦無任何撥出或傳送簡訊至林女持用之行動電話之紀錄,而係迄於98年5月26日始有第一次以上開門號撥出聯絡林女,嗣於98年6、7月間,分別有3次 、1次以上開門號聯絡林女上開門號之通聯紀錄,而於98年8月至10月間則係陳O星聯繫林女較為頻繁之時期,最後一次聯絡日期則係於98年10月29日。由上述時間敘述可知,陳O星與林女認識時,林女早已逾16歲,縱二人於認識後有為性交行為,亦難認陳O星有何刑法第227條第1項、第3項之與未滿14歲或16歲之女子為性交行為等罪嫌。
  二、 關於陳O星涉及刑法第228條第1項之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罪嫌部分:
(一) 林女於臺南同心補習班(高三學測總複習班)之課程係在98年5、6月間結束。而林女於98年間,係於1月30日左右參加學測(2月中下旬放榜)、3月開始參加推甄(5月初放榜)、98年7月1日參加大學指考(7月下旬放榜),是堪認陳O星與林女間之師生關係,至遲應於98年6月左右補習課程結束後即已結束,渠雙方即不再具有補習班之師生關係。
2017-08-22 13:01:42
圖博館
且林女亦可自由決定前往上課與否,甚亦可不參加上課聽講而僅課後觀看上課錄影內容,尚難認陳O星有何利用權勢之可能,是陳O星與林女間,於臺南同心補習班上課期間,彼此應無任何監督權勢、服從配合之關係,當可認定。
(三) 至陳O星與林女為第一次性交行為之可能時點,參諸陳O星稱其與林女是自98年8月間開始約會,而於98年9、10月間為性交行為外,再對照陳O星與林女間確係於98年8月間起有開始密集通聯之情形,另佐以林女於部落格文章內所提及之「8月11日」之日期,及證人林女之父母、A4、A5、A6、A8等人所述有關知悉林女與陳O星交往之時間,當認雙方發生第一次性交行為之時間,應以98年8月間為最有可能之時點,而斯時林女業早已結束同心補習班之補習,與陳O星間已無所謂師生關係,且本案復查無其他證據足以認定陳O星曾在林女於臺南同心補習班補習期間,與林女為性交行為,是據上開說明,自難遽認陳O星涉有刑法第228條之罪名。
  三、 關於陳O星涉及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第226條第2項強制性交致被害人羞忿自殺罪嫌部分:
(一) 本案林女於97、98年間,查無因遭性侵害而前往醫院進行驗傷採證之紀錄,是本案無從如同其他性侵害案件,有社工人員、醫師及心理師等專業人士協助被害人與家屬,而得參酌相關輔導個案經過之直接觀察及以個人實際經驗為基礎所為之書面或言詞陳述。另參酌林女於106年4月26日所寫遺書,內容主要係與親友道歉訣別,並未提及任何有關其曾遭性侵害之內容,而經訊問林女死亡前1、2日曾分別與林女以臉書傳訊聯絡及見面之大學好友A12與作家好友A13等2人,其中證人A13並未表示林姓女子有何異常舉措,而證人A12則稱林姓女子罹有精神疾患,經常想要自殺,當日即向其表示想自殺等語,是即難認林女之自殺與曾遭性侵害有關。
(二) 又本案民眾告發陳O星涉有妨害性自主等罪嫌,無非以林女之著作「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小說中,載有:「改編自真人真事」一語,而該小說敘及房思琪遭男主角「李國華」強迫口交之經過,進而於書中描述房思琪說服自己愛上李國華之心路歷程及陸續寫道房思琪與李國華前往旅館等處發生性行為等情節,而令閱讀者產生陳O星有無對林女強制性交產生懷疑。
2017-08-22 13:03:43
圖博館
然查:林女於98年底、99年初,即完成名為「初戀」、「死情書」等作品,業據證人A4、A8、A24及林女之父分別證述於卷,經勘驗證人A4所提供之該小說「初戀」之電子檔,該電子檔文件之建立文本日期確為99年間,存檔者顯示之英文姓名,經核與林女之父於偵查中所述之個人英文姓名拼字相同,故可確認該二部作品係為林女之作品。而循此細繹該名為「初戀」之小說內容,除該書女主角之姓名亦為「房思琪」外,該書主要情節亦係以高中女學生為主角,描述與某補習班年長已婚之國文老師合意交往,嗣經其父母發現而嚴厲責罵並加以阻止,該女主角因而被迫斷離,並服藥自殺,其後亦經送至精神病院治療,該等情節除與證人A4、A8等人所述之林女與陳O星間之交往經過相若外,甚且與陳O星所述之其於林女第一次入住臺大精神病房期間,有依林女之母之要求而傳送簡訊要求斷離之內容一致。再參以林女於該名為「初戀」之原版小說內所使用之許多文辭,亦均與「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及其部落格文章中所出現之文辭相類,堪認林女所寫該名為「初戀」、字數共約5萬餘字之作品,應係「房思琪初戀樂園」之小說原始架構版本。而該原版小說並未見有描述任何強制之情節 ,且對照該文前後之脈絡鋪陳,該等性交行為之描摹,係以雙方合意交往乃至於合意性交之觀點書寫,遍觀全文亦未提及有類似於上開「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中所出現之有關「房思琪」、「王姓女學生(綽號「餅乾」)」及「郭曉奇」等3人遭強制性交之情節,堪認林女嗣於106年2月間所出版之「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其內所描述之情節是否確然屬實,顯值斟酌。
(三) 又本案經回溯林女於案發時即高中大學時期之人際網絡,經傳喚與林女關係至為交好之證人A4(即林女自國中一年級起之好友,林女於部落格文章稱之為「世世」)到庭證稱:其剛上大學時,林女有約其與證人A8在臺北的華山文創園區的PIZZA店,並對其等介紹陳O星是她的男朋友,當時雙方互動親密。林女曾說她真的很喜歡被告,林女從來沒有跟其說過她遭性侵害,其見過林女與陳O星約三、四次,即分別在臺北華山文創園區、信義誠品、喜來登飯店談判時。
2017-08-22 13:05:14
圖博館
證人A8(即林女自國小時起之好友,林女於部落格文章稱之為「采」)證稱:其只有見過被告一次,就是在剛上大學時,林女約其與A4和陳O星共4個人在臺北華山藝文中心內的餐廳見面,感覺雙方在交往而介紹男朋友給其等認識,當時雙方互動就像情侶,林女從來沒有跟其說過她遭性侵害,林女在與被告還沒分手及第一次住到精神病院時,都有跟其提過她有與被告發生性行為,並沒有提到被迫的情形。又證人即林姓女子高中同班同學A6(林女部落格文章稱其為「可可」)、高中同班同學A5(林女部落格文章稱其為「河河」)、同心補習班同學A10等人均亦證稱林女曾於不同時間告知其曾與陳O星交往一事,是本案經審以證人A4、A8與林女之交情均至為親密深厚,林女之父於本署偵查中明確表示A4與A8均係林女之閨蜜,另參酌林女於臺大醫院精神部病房住院期間,證人A4尚有在院陪同看護等情。再酌以林女父母帶同林女於臺北喜來登飯店與陳O星夫妻談判時,亦係證人A4陪同在場,是堪認證人A4與A8等人上開經具結後之證述內容,應甚值採信,被告所辯其未曾對林女強制性交等語,應並非全然無稽。
(四) 另經細繹林女相關醫療紀錄(97年12月間起臺大醫院神經科門診、 遠東聯合診所、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等醫療院所之門診及及住院紀錄與就醫紀錄明細)其中均未提及曾遭受性侵害一事,而由林女於臺大醫院第一次住院(98年11月25日起)之病歷資料可知,林女其有長期偏頭痛及憂鬱症等病症,嗣因自臺北醫學院休學,及希望成為作家之志趣、與補習班國文老師陷於戀情等事未獲其父母認同,而與其父母關係緊張,並於前一日因與其父母發生衝突後服藥過量,始經送急診治療並嗣收住於精神部病房,而該次住院病歷全部資料,亦未提及林女有遭性侵害之相關內容。
(五) 又依據林女歷次心理諮商紀錄,雖諮商紀錄上顯示其曾提及「被強迫」及「誘姦」等詞語,然心理諮商紀錄另顯示林女亦曾表明認為那一段經驗「就是一場戀愛」,及其「當時很願意滿足對方的慾望,好像是她的責任,同時有一種權力感,可以安慰高高在上的對方」等語,是依上開心理諮商紀錄內容彼此不無歧異之情形下,亦堪認陳O星與林女為性交行為時,當下是否確有違背林女之性自主意願,尚非全然無疑,自難據此即遽對被告繩以強制性交之罪名。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656438
2017-08-22 13:07:07
阿楨
陸生共諜是綠營製造出來的? 周泓旭:一切為了蔡英文 2019-03-30 聯合報

台灣首起陸生共諜案主角周泓旭2017年因違反國安法被羈押,去年5月羈押期滿獲釋,但裁定限制出境和住居,每天都要到派出所報到,周泓旭近日接受陸媒環球時報專訪大談「一個共諜的誕生」。他說,「不排除報導出來後,台當局如果看了不高興,再找個理由把我關回去」。
 80後的遼寧男生周泓旭,來台灣讀了4年書後,畢業回大陸後再來台「經商」,卻捲入「國家安全案件」。周泓旭被控吸收外交部官員,刺探外交機密,日前獲判1年2月徒刑定讞,不過,因周泓旭羈押天數與刑期相當,臺北地檢署執行科計算羈押天數後,確認他的羈押天數已可折抵刑期,無須再入監。但,周泓旭還涉有「新黨青年軍案」,北檢近日將就周泓旭涉案部分追加起訴,併由北院審理。
 出獄近一年後,周泓旭近日在臺北接受環球時報專訪。他大吐苦水稱此案在台灣偵辦及審理過程「不公不義」,目的就是靠打壓統派來向蔡英文表忠心,並靠製造共諜案轉移民眾對執政政不力的注意力。
 滯留在台 經濟來源遭斷絕
周泓旭說道,他是家裡獨子,現在在臺北,回不了家,他又不被允許工作,只能靠之前做生意攢的錢和家裡補貼維持生活,「現在,我的3張銀聯卡都沒法使用了,但大陸銀行說沒有問題,看來可能是台灣做了某些處理,導致現在連家裡寄生活費給我也不行了」,這是對他生存權極大的侵犯。
 此外,他表示,每天他都要去當局報到兩次,位於臺北東邊的六張犁派出所和位於西邊的臺北地檢署執行科法警室,一來一回兩三個小時就耗過去了。
 對於「共諜案」,周泓旭堅稱「自己是被陷害的」。他說,在2016年時一位自稱外交部人員的「A男」出現,並以「想辭職去大陸做生意,希望能認識幾個大陸官員」為由頻頻接近他,待他畢業後,2017年以一家公司董事的身份再次來台灣,與A男持續來往,某次酒局結束前,A男神神秘秘地拿出一個牛皮紙袋,上邊印著「中華民國外交部」之類的字眼,要他收下,他雖然當場拒絕,但只隔了一天就被逮捕。
2019-03-31 08:16:58
阿楨
找不到實際證據 還勸他認罪
周泓旭說,當時調查人員衝進他家搜名片,發現幾百張名片大部分都是創投圈的,只有三四張在兩岸活動上交換來的大陸公務員名片,但調查人員卻如獲至寶,認為終於發現「跟大陸的聯繫」了。「更可笑的是,他們沒找到什麼有價值的線索,發現我手機上跟一個叫『老韓』的人聯絡很多,就興沖沖地來問我這是什麼上級的代號?老韓是誰?我回答說『那是我媽』」。
 他表示,由於找不到實際證據,一個調查人員有次在車上跟他說「你現在如果認罪,我們就給你寫句『態度良好』,可以減刑」、「你現在已經出了這個事,不會無緣無故放你的,人在矮簷下,不得不低頭」。
 周泓旭說,他是被「釣魚執法」,也就是先射箭再畫靶。2016年5月蔡英文上臺後,「台灣一些情報界的人想要表忠心,照台當局這種方式,要製造多少共諜案,都能製造得出來」。他說,他曾有段時間聽人勸「認罪」,後來又不認罪,因為如果他這麼容易就認了,以後製造共諜案會變成台灣駕輕就熟的套路,「如果台當局一定要把我塑造成一個共諜的話,那麼我希望自己是最後一個!」
  回應
李明哲和周泓旭的審理 誰黑箱?
因為是栽贓嫁禍,周泓旭共諜案,台灣既不敢公開審判,又不敢公佈判決書。
李明哲認罪,周泓旭拒絕認罪。為報復李明哲被捕,才抓周泓旭的。
2019-03-31 08:19:53
阿楨
代辦赴陸留學爭議/業者:不開放 致亂象不斷 2019-05-10 聯合報

二○○○年迄今,教育部共將八十四家違法代辦大陸留學業者移送檢調,協助台生報考陸校的夏潮聯合會也曾遭起訴,但無罪定讞。夏潮聯合會評議長許育嘉說,台灣承認對岸一百多所大學的學歷,卻不許代辦協助台生留學大陸,豈不是「留學無罪,代辦有罪」,相當荒謬。
教育部本月一口氣移送十二家違法代辦業者。但教育部這十九年來移送檢調的八十四家代辦業者,檢調實際起訴者不多,受司法裁罰或判刑案例更少;近三年移送的六案,皆未開罰。主因是沒有收錢代辦或仲介的證據。
二○○七年台中高分院也有判例,雖認定「大東華國際留學諮詢顧問」公司違法招生仲介,處有期徒刑三個月,可易科罰金,但判決書也提到,兩岸教育政策因受政治因素考量、限制頗多,主管機關決策反覆不一,不宜苛責被告。
許育嘉說,夏潮只是把台灣學生資料轉送到位於香港的「京港學術交流中心」,不收任何費用,因此一、二審皆判無罪,但也纏訟兩年。當年夏潮也曾發表聲明譴責政府「假開放,真阻擋」。許育嘉說,兩岸條例明明開放台灣設大陸留學代辦機構,教育部卻因對岸不開放代辦台灣留學,遲遲未訂子法,「如果學生赴大陸讀書無罪,為什麼代辦有罪?」他認為此一政策邏輯荒謬錯亂,「等於陷人民入罪」。
許育嘉還說,之前曾發生台生以詐欺罪控告大陸留學代辦。他認為,就是因為政府不肯正視台生的需求,不肯開放,以致無規則監督控管,導致亂象不斷,最終受害的還是學生。
  相關新聞
留學代辦獨禁赴陸 台生:帶有政治操作的味道
  回應
這就是監控
2019-05-10 07:40:03
阿楨
馬英九洩密案最終審 高院今天判無罪確定 2019-07-12 聯合報

  臺北地院認為馬英九構成犯罪要件,但以他行使憲法賦予總統的「權限爭議處理權」判無罪。高院認為馬未召集相關立院人員會商,沒行使該權,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不過最高法院認為調查不備,發回更審。
  本案源於特偵組偵辦前法官陳榮和財產來源不明罪,發現柯建銘疑關說前臺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假釋案,有行賄假釋之嫌,因此聲請監聽柯;監聽時聽到柯和時任立法院長的王金平就全民電通更一審案,疑關說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違法指示檢察官林秀濤別對無罪判決上訴。
  馬所犯的洩密、通保法、個資法3罪原屬二審定讞之罪,但因司改國是會議討論「避免突襲性無罪改有罪判決確定 」,前年7月大法官752號作出違憲解釋,馬英九因此還能上訴最高法院;本次更審判決後,即告確定。
  回應
雖不欣賞小馬,更討厭王金平及民進黨。
法院是共產黨開的,我都幫你們愛台灣的想好了。
台灣國奸碴委員沉屍夢表示:我要調查這位不適任的中華民國法官!
馬是個好人!很可惜不適合民主的政客社會!國會議長王金平幫最大在野民進黨黨鞭柯建銘司法關說成功,關說者及順從關說者都沒事,連黨籍也開除不了,反而追究關說的有事,真他媽的白天活見鬼了!鬼島政治有事嗎?

重大敏感案件起訴不慎 傷檢公信 2019-07-13 聯合報記者王聖藜

馬英九繼臺北市長特別費案後,通過洩密案的司法考驗。特別費、洩密案都與政治糾纏不清,檢察官辦案,本應謹慎行使偵查權,證據門檻達到有罪確信再起訴,否則,大動作偵辦重大又敏感案件,最後卻被法院判無罪確定,影響的不只受訟累的當事人,傷害更大的是檢察公信。
  回應
傷檢公信?可笑+可悲! 台灣檢察官之公信力,與資深妓女的貞操是同樣的。
2019-07-13 08:48:42
阿楨
馬英九洩密案最終審 高院今天判無罪確定 2019-07-12 聯合報

  臺北地院認為馬英九構成犯罪要件,但以他行使憲法賦予總統的「權限爭議處理權」判無罪。高院認為馬未召集相關立院人員會商,沒行使該權,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不過最高法院認為調查不備,發回更審。
  本案源於特偵組偵辦前法官陳榮和財產來源不明罪,發現柯建銘疑關說前臺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假釋案,有行賄假釋之嫌,因此聲請監聽柯;監聽時聽到柯和時任立法院長的王金平就全民電通更一審案,疑關說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違法指示檢察官林秀濤別對無罪判決上訴。
  馬所犯的洩密、通保法、個資法3罪原屬二審定讞之罪,但因司改國是會議討論「避免突襲性無罪改有罪判決確定 」,前年7月大法官752號作出違憲解釋,馬英九因此還能上訴最高法院;本次更審判決後,即告確定。
  回應
雖不欣賞小馬,更討厭王金平及民進黨。
法院是共產黨開的,我都幫你們愛台灣的想好了。
台灣國奸碴委員沉屍夢表示:我要調查這位不適任的中華民國法官!
馬是個好人!很可惜不適合民主的政客社會!國會議長王金平幫最大在野民進黨黨鞭柯建銘司法關說成功,關說者及順從關說者都沒事,連黨籍也開除不了,反而追究關說的有事,真他媽的白天活見鬼了!鬼島政治有事嗎?

重大敏感案件起訴不慎 傷檢公信 2019-07-13 聯合報記者王聖藜

馬英九繼臺北市長特別費案後,通過洩密案的司法考驗。特別費、洩密案都與政治糾纏不清,檢察官辦案,本應謹慎行使偵查權,證據門檻達到有罪確信再起訴,否則,大動作偵辦重大又敏感案件,最後卻被法院判無罪確定,影響的不只受訟累的當事人,傷害更大的是檢察公信。
  回應
傷檢公信?可笑+可悲! 台灣檢察官之公信力,與資深妓女的貞操是同樣的。
2019-07-13 08:49:00
阿楨
暴力抗檢?孫楊公開重要檔和視頻

2020-02-28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宣佈了此前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訴中國游泳運動員孫楊和國際泳聯(FINA)一案的仲裁結果,從今天開始孫楊被禁賽8年。對此,孫楊當天在其認證的微博下發文稱,感到“震驚,憤怒,不能理解!”。隨後,他公開了一份多人署名檔及現場視頻,配文“暴力抗檢?”
https://www.guancha.cn/sports/2020_02_28_539009.shtml
  相關新聞
中國泳協表態:支持孫楊以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
A Video for SUNYANG's Legal Team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LICiagUIQ0
  回應
看完這個視頻,第一個感覺就是太尼瑪操蛋了,真心為孫楊感到遺憾和悲哀,感謝火鍋大王做的這個視頻。

CAS宣佈孫楊以清白之身敗訴,讓整個國際體壇蒙羞 2020-02-29 觀察者網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公佈“孫楊案”裁決結果,八年禁賽。
從2019年11月中旬的聽證會到現在,期間已經有無數大小體育評論人發表了對“孫楊案”最終結果的種種高見,試圖剖析2018年9月4日那天孫楊飛行藥檢的種種細節導致的可能結果,但被仲裁法庭發佈的一份很平庸卻殺傷力極強的“媒體通告”狠狠嘲弄了。
筆者把這份通告的最主要的大意歸納一下:
1 對孫楊的處罰基於國際泳聯反興奮劑條例第2款第5條;
2 對孫楊進行藥檢的檢測官完全符合國際藥檢標準和資格;
3 也許CAS體會到了很多中國讀者讀到第2點會勃然大怒甚至苦笑,所以他們馬上補了這麼一句:就算我們的藥檢官在程式上或者態度上出了啥問題,也不是你損壞尿樣和血樣的理由;
4 孫楊比賽前比賽後的藥檢都是陰性,即非飛行藥檢的檢測結果都沒問題,所以孫楊在此次裁決之前取得的成績依然有效,不會被剝奪。
  回應
這就是在職業上宣判了孫楊的死刑!
如果你把你自己的職業命運交到這些從本質上仇恨敵視、早就預謀要毀掉孫楊者手中,你註定就是犧牲品!
立刻起訴國際反興奮劑機構,既然是他們派的無資格的檢查員,這個程式錯誤他們應該負責!
CAS在侮辱每一個中國人,抵制霍頓,抵制CAS,抵制澳大利亞。
激動也沒什麼用,孫楊和中國已經盡了能夠盡的最大努力了。但劇本是早就寫好的,我們再痛苦,也無法改變目前國際體壇大半是西方開的的格局。
2020-03-02 07:46:54
阿楨
共諜案變洗錢 辦案歪樓?難逃政治質疑 2021-04-09 聯合報

檢調偵辦「王立強共諜案」,追查向心夫婦違反國安法,以防範危害國安的大義展開偵查,辦到昨天卻以洗錢犯罪起訴;向心是不是共諜?看起來證據並不夠,檢調辦案倒像成了中共同路人。
公務員要申報財產,有財產來源不明罪規範,向心、龔青乃至遠在他方的王立強皆非公職,沒揭露自己財產義務,檢察官控訴買屋款是黑錢,前提要有錢是重大犯罪所得的確實依據,向心不必自證己罪。
檢察官指控向心與大陸犯罪集團在台購置豪宅漂白金錢,洗錢罪構成要件是隱匿重大犯罪所得、製造金流斷點,向心與大陸勾結作案的故事,未來要舉證起訴書所述為真的責任在檢察官。
問題是,兩岸司法互助「已讀不回」已久,一件「中共派間諜來台滲透」的原始案件,先把中共視為「敵人」看待,案子辦不成後,還指望中共變成好朋友,提供向心在大陸犯罪的證據共同打擊犯罪?
王立強去年總統大選前夕,在澳洲爆料稱曾負責解放軍在香港情報活動,又稱曾耗費數十億人民幣影響二○一八年台灣選舉,協助藍軍大勝,還要企圖影響總統選戰;蔡政府佐以反滲透法闖關,一時之間匪諜處處,風聲鶴唳,記憶猶新。
檢調查辦王立強口中的下線向心、龔青夫婦,以國安法祭限制出境;需知,共諜案偵查慣例,搜索前事證即已充足,收網後很少不動用聲押處分;向心夫婦沒被收押,卻禁足一年半。
台灣政治生態兩極化,檢察官是執法中堅,遲不認定向心是不是共諜,兩派人馬只能各自解讀案情。
檢調懷疑向心是共諜而查辦,卻端出難以參透的菜色,宣稱共諜案要繼續辦下去;只要向心底細不釐清,司法就要背負被政治利用的質疑。
  回應
台灣法律手臂比美國對孟晚舟還長啊? 厲害了我的黨?若是, 引渡回大陸以當地法律辦唄?
所謂「王立強」就是他媽臭屄狗娘養的泯燼洞執政團隊的婊子雜種,製造出來的假匪諜,用來騙選票讓假博士竊取總統大位。
2021-04-09 07:42:00
阿楨
審了近3年的新黨共諜案宣判,王炳忠等5人全部無罪

臺北地方法院2021-04-28判決新黨發言人王炳忠、文宣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明正、臺北市議員侯漢廷及王炳忠父親王進步等5人全部無罪,檢方若不服可上訴。
臺北地檢署在偵辦大陸學生周泓旭涉所謂的共諜案時,聲稱發現新黨王炳忠等人自2014年5月起被周泓旭吸收,利用大陸資金成立星火秘密小組、新中華兒女學會,在台發展所謂共諜組織,並通過周泓旭向大陸提供情報。
王律師徐履冰說,周在2011年還是大學生,2012年赴台念書。20歲出頭的年輕人竟然可以來台從事如此敏感、機密的情報工作,這樣的故事恐怕只有檢察官才會相信。
周被控吸收外交人士未遂部分,最高法院已判周有期徒刑1年2月定讞,因羈押日數與1年2月徒刑相當獲釋,但被限制出境、出海、住居,每天下午5時要到派出所報到,形同軟禁。
  相關新聞資料
中華民國國軍中的中共間諜列表--維基百科

趙少康2021-04-28在國民黨中常會發表了演講,表示將不會參選國民黨主席。趙稱,他當初是抱著救黨的心態決定參選國民黨主席,不過選舉辦法規定,參選者必須有一年以上黨齡;但事實上他在國民黨的黨齡已有20多年,只是近期重新加入了國民黨。他表示,無論國民黨中央是否修改黨主席選舉細則,他都不會參選,因為報台之路不會只有一條。趙稱,韓國瑜還在考慮是否要參選,但他並不清楚韓國瑜的具體想法,“概率是一半一半”。
趙強調國民黨會輸,都因為不團結。中常委林金結吐槽,國民黨第一次不團結造成敗選,就是1994年臺北市長選舉,國民黨提名黃大洲,趙少康脫黨參選,導致丟掉首都。趙少康則回敬,當時他是新黨,得票比黃大洲高,若黃不選,他就贏了。
2021-04-29 08:22:51
阿楨
怒了!著名的“美國老爹”性侵案,如今竟出現了驚天大反轉

  美國全國廣播公司2021-07-01報導,美國著名非裔喜劇演現年83歲的員比爾•科斯比性侵罪名被推翻。他曾打破好萊塢種族壁壘,製作自己的劇集並贏得“美國老爹”之稱。由於他深受國民喜愛,其性侵案也備受關注,成為美國反性侵運動被成功定罪的首個大案,如今該里程碑式的案件出現驚天反轉,引輿論譁然。
  此前,有近60名女性聲稱科斯比對她們實施性侵,最早可追溯到1965年,法庭最終於2018年判定科斯比對前籃球運動員康斯坦德的性侵罪名成立。不過,美國賓夕法尼亞州最高法院在梳理本案時發現,本案用來為科斯比定罪的關鍵證據源自科斯比此前在一民事案件中的證詞。而法院據此判定科斯比性侵罪名成立,有違其正當程式權,進而釋放科斯比。
  “電影中的女性”組織發表聲明稱,因訴訟程式上的漏洞而無視數十人的指控,這會讓性侵受害者覺得鬥爭是無謂的,不願站出來將壞人繩之以法。《今日美國報》評論稱,科斯比案大反轉給美國反性侵運動澆了一盆冷水,此事造成的影響或許會持續數十年。文章強調,科斯比絕不是“美國老爹”,而是一個罪犯,他靠著自己的財富、權勢鑽法律漏洞,應該讓他孤獨終老。
  回應
跟辛普森一樣,花大錢找律師,鑽法律空子,脫罪。
美國政治都是滿口謊言,只要你能占到法律的空子,你就無罪。
2021-07-03 07:50:53
阿楨
吳亦凡2022/11/25慘遭重判「撿屍性侵3女」13年驅逐出境加拿大
  全球撿屍性侵相關新聞資料
中國最大獨立音樂節「草莓音樂節」驚見「撿屍大隊」2017/12/31
南航空少電梯内騷擾醉酒男同事 中國警方:證據不足無法立案 2019/08/22
巴黎4警「撿屍」加拿大女遊客帶往警察總部集體輪姦 2014-04-26
在加唸高中的17歲中國少女,1個月內睡23男,懷孕怨「沒一個男的負責」 2018-05-06
加拿大「撿屍男」性侵罪成最高刑罰囚10年 2020-09-14
日本名大學爆性醜聞女學生被撿屍影片流出 2016-10-19
日本東京20歲正妹醉倒路邊 遭4男撿屍拖公廁輪姦2021/11/08
泰國辣妹酒吧看歐足冠 遭撿屍姦殺 2018/05/03
史丹佛高材生撿屍女同學最快三個月可出獄 副總統關切大學性侵案件屢見不鮮 2016-06-03
美國知名兩性作家Patton:被撿屍、性侵也是一種學習,教導女孩們要保護自己! 2014-12-14
美國人在台北夜店撿屍性侵,辯有問Hotel Ok?小欣回答Yes,判1年10月緩刑4年驅逐出境。
20多歲台灣正妹夜店喝醉被撿屍 遭4外籍惡狼輪姦強吻2018/12/29
撿屍英籍女教師性侵? 野柳海洋世界俄羅斯表演者被訴 2017/07/31
2017福隆國際沙雕季驚爆/2外籍沙雕師 灌醉台女扛屍性侵
桃園撿屍性侵得逞與被害人和解高院改判並緩刑 2022-11-08
說好一夜情女大生反控男方撿屍性侵檢不起訴 2017-07-11
陸軍裝甲第542旅2現役軍人撿屍酒促妹 她及時驚醒逃出魔掌 2022/03/18 12:42
台北正妹醉坐天橋睡覺慘遭「撿屍」指侵 報案驗出吸毒也吃官司 2021/05/26
台北整形名醫張耀元撿屍性侵辯「她主動獻身」 更一審仍判4年 2021/01/04
台北市立交響樂團小號演奏家鄭鍇 猥褻少女獲緩刑又「撿屍」女友人 2020/09/14
英國36歲高材生Sinaga溫柔體貼天主教徒竟性侵同性逾190人 2019/12/19 20:21
被控撿屍性侵 饒舌男團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判刑2年 2019/02/12
男女同事飲酒後性,女事後控男事撿屍性侵,但法官認為女數度變換姿勢判無罪 2018/11/12
醉茫遭酒客撿屍性侵 酒店公主獲判賠卻沒了工作2017/12/14
一夜情後續戰男友 慾女被發現硬掰遭撿屍 2017/07/02
2022-11-28 05:47:22
阿楨
在中國,到底有多少人想通過當“精神病”來逃脫法律制裁? 2022-12-10

如果一個人拼命想證明自己是精神病,很可能不是為了儘早接受治療,而是有其他目的。
11月底的時候,寧波一名女子表示自己患有精神病,主動申請精神鑒定。“這位女士來我們這裡申請精神病鑒定時,她的欠債已經上千萬元”。司法部門終於給她提交了精神鑒定的申請,“最終確定她在借錢過程中不存在精神問題”。
早些年,依靠精神鑒定逃脫制裁的情況也不是沒有,尤其是在法律法規不夠完善的時候,畢竟我國的《精神衛生法》直到2012年才頒佈,2013年才開始實施。
2000年,湖北省松滋市黑社會頭子楊義勇殺人,其同夥重金收買精神鑒定人員,最後以“間歇性精神病發作,無責任能力”成功脫罪。直到伏法前,他還手持精神病鑒定證明叫嚷自己有“殺人執照”。
1999年,北京男青年張旭東故意傷人致死,而後他憑著學過的醫學知識,成功地裝瘋賣傻,蒙過鑒定人員,沒有被送進監獄,而是被送到了精神醫院治療,最終因為無法忍受精神病院的生活才說出了實情。
這跟當時鑒定機構的混亂和人員素質的低下密不可分,而對於真正的專家來說,想要靠裝瘋賣傻來蒙混過關根本不可能。
實際上,如今想要用精神障礙來脫罪,在很多國家都不太現實。
1985年美國搞了一項調查,科羅拉多州被捕的嫌犯中援引精神病辯護的例為4968比1,明尼蘇達州為2938比1。至於辯護成功率,明州和猶他州分別為86674比1和49140比1,這個概率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計了。還有一些州,乾脆取消了精神病辯護,即精神病犯罪與正常人同罪,還有11個州採用了“有病有罪”的裁決。
但是,對於有潛在危害或者暴力傾向的精神病人,國際上比較通用的做法就是強制醫療,也就是關起來治病。
  回應
精神病不負刑事責任,就是一堆所謂的“法律專家”出國留學時抄國外的東西,根本不是從中國實際出發制定的政策。
精神病人發病時真的沒有管束自己行為的能力,你們沒得過所以不知道。其實患這個病是非常痛苦的,持續服藥要比你什麼手段去預防都有效。
這些都是法律故意留下的漏洞,錢可能能抵擋住鑒定,但鑒定絕大多數情況下無法拒絕特權。
既然自稱是精神病,那就送到精神病醫院治療,治療年限與他/她所犯罪行應得的服刑年限相同。你認為他/她是願意跟腦子正常的人一道坐牢還是跟真精神病人一起生活?
2022-12-13 08:21:16
阿楨
睽違1475天! 遭中共控台諜被判刑 李孟居2023-09-25返國
  回應
中國這种国家 甚至連旅遊都不值得去處處充滿危机
台灣可貴的自由民主!
向心遊臺3天被扣1390天

向心夫婦被控洗錢二審仍判無罪 續境管8個月 2023-09-07

中國創新公司主席向心及妻子龔青涉洗錢,一審判無罪,經檢方上訴,二審今天駁回上訴,仍判無罪。向心辯護人表示,夫婦遭限制留台已1390天,希望檢察官不要提起上訴,讓向心夫婦早日回家。
此外,向心夫婦被控涉違國家安全法部分,台北地檢署以罪嫌不足為由不起訴處分。案經台灣高檢署發回,北檢認為罪嫌不足,二度處分不起訴,並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高檢署於8月間駁回,不起訴處分確定。
  回應
台灣好一個有民主自由的"國家"啊!
這樣都可以不放人,國際笑話,連澳洲政府都認了。
蔡英文民進黨詐騙集團靠這個當選,把全台民眾騙的團團轉,呵呵
詐騙王國的司法當然是照詐騙犯啊
  相關新聞資料
共諜案無罪被滯台 民主笑話 2023-09-09 李晴果

台灣3日遊變3年 澳洲法院認證王立強是騙子 2023-02-19

2020年總統大選期間發生的「王立強共諜案」,被認為是蔡英文勝選大功臣,當時王立強向澳洲媒體自稱是「共諜」,媒體跟進報導,一躍成為世界重要新聞,不料今年1月間,王立強謊言遭澳洲上訴法院戳破,拒絕給他難民庇護,指他其實是個詐欺犯,反觀遭王立強指控為共諜案上級的向心、龔青夫婦,被我國檢方限制出境。
  相關新聞資料
222件共諜案僅19件判六月以上 2021/08/20
王炳忠等5人涉共諜案二審判無罪周泓旭限制出境8個月

周泓旭案--維基百科

陸生周泓旭涉嫌策動中華民國外交部官員交付情資,2017-07-06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周供稱「得調查局人員是利用我對於自由渴求的心理叫我認罪」。法官未採信,裁定收押3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9月15日,判1年2月。2021-04-28,台北地院判決周泓旭與王炳忠等5人全部無罪,但仍限制出境。
  相關事件
王炳忠案
李明哲案
2023-09-27 08:25:55
阿楨
李明哲遭控顛覆國家政權罪關押5年2022-04-15回家! 為認罪道歉讓台灣人失望
李妻「營救李明哲」勇氣哪來的?李淨瑜:中共獨裁者其實懦弱又心虛
  回應
跟王丹一樣,躲在安全區域在那喊打喊殺
放回來了才講這種屁話......
沒被冤獄,也沒被刑求,坐好坐滿放出來叫營救?

央視:台灣軍情局許姓女間諜色誘小她16歲的陸生!

央視2018-09-15報導「2018-雷霆」專項行動,破獲「百餘起台灣間諜案件」,軍情局不回應。
  回應
當年李登輝一句啞巴彈. 就害慘多少情報員?
色誘學生能換來多少情報?央視編的不合理!有點扯
陸生周泓旭案?
為情報工作都很正常,大陸台灣都一樣

《美中科技合作協定》40年到期,美國學術界喊話與中科研脫鉤或傷及自身發展,美府2023-09-23續簽六個月,美對中政策鴿派抬頭?受夠了中國的技術偷竊!專家:拒引狼入室
  回應
關係惡化再簽也無益
這是要換一個方式整中國科技吧
其實那玩意兒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看看中國的北斗,太空空間站,乃至於現在的華為,中美可合作的地方越來越少了
準備偷中國的技術吧
笑死人!美國幾乎都是靠國際留學生在撐
這是真的 尤其是加州大學 7-8成學生是華裔
偏偏中國移民首選
部分科學家回大陸了
  相關新聞資料
美反華賠上科研力量華裔科學家掀歸國潮
美雖停止調查華裔科學家行動,逾7成在美裔科學家仍活在憂懼中,回中越多
「中國行動計畫」於 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3 月期間進行,涵蓋 1300 多名美國大學的「終身教授或終身助理教授」等學者。香港《南華早報》2023/07/06引述上周發表在著名國際科學期刊《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上的調查指出,目前,至少還有150名科學家受到調查,他們中間有 24 人遭到刑事指控,「還有更多科學家受到了秘密調查」。
2023-09-27 08:28:28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