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蒋劲夫事件?

无意中看见后面的更新说热评都打脸进来补充一下,双方和解也是可以撤诉的,不起诉不代表没家暴,可以参考下面这个回答,初犯、双方和解、伤情轻重程度都可能导致…
关注者
5,261
被浏览
9,474,967

2,471 个回答

蒋劲夫家暴没什么要说的,知错认错,常规操作。但这一波营销号买得也太不走心了:

虽然有点狠,但是要点赞,家暴能圈粉,也是活久见。

刘洲成、许凯看到这里一定会一拍脑门:还有这种操作,我怎么没想到?

艺人买营销号控评带节奏是业内都做的公关动作了,但是能不能讲点道理?这么操作的话,刘强东是不是可以开发“你可以是邓文迪”包邮业务?柯震东可以组织“跟着我有粉吸”粉丝团?这地也不是这么洗的。

还能说什么呢?只愿被他圈走的这些粉永远不被温柔以待,每天都有武力伺候!

微博上很多人连基本的是非都已经不分了,营销号到处洗地,到处在等着反转,到处讲情有可原

抱歉,这是法治社会,再如何,也不能动私刑

杀人犯也是有理由的,但是有理由就能杀人吗?

如果是,那么被害者的家人是不是应该杀回去? 女方的父亲是不是应该追着蒋劲夫再打回去呢?

在中国婚姻似乎是暴力的保护伞,你打老婆和打别人是不一样的,打别人,警察该怎么管怎么管,该怎么判怎么判,但是打老婆,似乎就情有可原,清官就难断家务事了

还记得董珊珊吗?

董珊珊,女,26岁,北京人,2009年10月19日因家庭暴力死亡

董珊珊与丈夫王光宇于2008年下半年结婚,2009年3月,她第一次向家人和警察披露婚后经常遭到王的殴打。从这时到她死亡,短短几个月中间,她及家人曾先后八次向警方报告王的暴力行为,曾提起过离婚诉讼,也曾经离开亲人独自在外租房躲藏,但所有这些努力都未能挽救她的生命

王光宇曾这样描述对她的最后一次残酷殴打:“用拳头打她,用脚踢她,从卧室门口,一直踢到床上,哪都打、哪都踢,直到她倒在床上为止,也不知道踢了她多少脚。”这次或许致命的殴打发生在2009年8月5日,董珊珊于8月11日逃出,8月14日住院治疗,两个月后去世,尸检认定死亡原因为“被他人打伤后继发感染,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董珊珊的朋友及父母也透露,董珊珊不仅长期被殴打,而且还被王光宇逼迫夜晚脱光衣服扒在客厅无窗帘遮挡的落地窗上,用强光照着,长达2个小时,让其倍受侮辱

2010年7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王光宇仅以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王已放弃上诉,检察院抗诉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此案的刑事判决部分已经基本定谳,一条生命只“值”六年六个月的徒刑,这就是法院为家庭暴力核算的代价


根据网上的一些消息,王光宇坐了四年牢就出狱了,然后再婚了,又找了一个23岁的妻子,而这个妻子又跟董珊珊一样,遭受严重家暴和生命威胁

从未感觉世界如此悲凉
希望官方不要再和稀泥,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