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耀昌(原汕尾市人大代表)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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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耀昌

原汕尾市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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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耀昌,男,原为汕尾市、陆丰市两级人大代表、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墓负责人。
2013年3月,陆丰原潭东村委会主任林键国实名举报汕尾市人大代表林耀昌违规经营公墓敛财数亿元,引发社会关注。2013年4月3日,林耀昌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被陆丰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13年5月2日被罢免人大代表职务。7月16日,林耀昌被陆丰市公安局抓捕归案。林耀昌胞兄林耀宗在此之前也已经投案并被刑事拘留。林耀昌一案由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被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2023年5月,广东“坟爷”贷款诈骗案重审一审判决,林耀昌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11]
2023年10月12日,刚刚刑满释放出狱23天的林耀昌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带走。 [12]
中文名
林耀昌
国    籍
中国
民    族
出生地
中国

人物经历

播报
编辑
林耀昌,广东汕尾市人大代表。2013年3月,在南农网络问政(网络问政县市行)上,一篇由实名举报人林键国所发的帖子“广东‘坟爷’违规经营公益性公墓敛财数亿元”的帖子矛头直指林耀昌。帖子称,林耀昌从潭西镇人民政府手中承包下潭西镇安福公益性公墓(以下简称“安福公墓”)后非法经营,获利超三亿。 [1]
2013年4月3日,汕尾市人大代表林耀昌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被陆丰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2]。2013年5月林耀昌因涉嫌犯罪被罢免人大代表职务。 [3]

人物事件

播报
编辑

实名举报

2013年,南农网络问政(网络问政县市行)上,一篇由实名举报人林键国所发的帖子——“广东‘坟爷’违规经营公益性公墓敛财数亿元”的帖子,矛头直指广东汕尾市人大代表林耀昌。帖子称,林耀昌从潭西镇人民政府手中承包下潭西镇安福公益性公墓(以下简称“安福公墓”)后非法经营,获利超三亿。帖子所指的安福公墓是陆丰市第一家公益性公墓,系林耀昌投资经营。 [3]
陆丰市原潭东村委会主任林键国在多个网站实名举报汕尾市人大代表林耀昌违规经营潭西镇安福公益性公墓敛财数亿元的违纪违法的事实,随后陆丰市责令该公墓停止违规建设和经营活动、拆除超规模超标准墓地。
被举报的林耀昌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于2013年4月3日被陆丰市公安局立案侦查,陆丰市纪委同时对涉及“坟爷”非法占地一事的多名领导干部进行立案查处。
“坟爷”事件的曝光,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同的强烈反响。有部分当地市民反映,如果没有检举人在网上实名举报,当地纪检部门能否主动去查?还有一部分市民则疑惑,当地还有没有“房爷”、“坟爷”这一类的腐败分子?但总的来说,大部分市民对于事件曝光后,陆丰市纪检、公安部门很快做出反应和处理的行为,还是相当满意的“。坟爷”这两起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正在立案处理中。
2018年9月,林耀昌尚在服刑期间,又被林键国举报涉嫌贷款诈骗。就在68天前,陆河县检察院以涉嫌贷款诈骗罪,对林耀昌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定,林耀昌涉嫌贷款诈骗的数额高达6030万元。 [4]

事件情况

  • 私人承建公墓
安福公墓
安福公墓是陆丰市民政局2008年7月16日批准建设的公益性公墓。潭西镇政府将该公墓委托转给陆丰诚易信用担保公司总经理林耀昌建设、经办和管理。
举报人林键国称, “法人是镇政府,经营却是私人。”导致了本该服务于本镇居民的安福公墓,被肆无忌惮地卖给外地人,并且每平方米实际售价超过2000元。安福公墓实际销售墓穴8000多座,每座收入在二万至十几万元不等,非法所得高达三亿元。
安福公墓是公益性的,不需要税务票据,只开写公墓的收据,因此无法核实售价。根据安福公墓提供的票据显示,公墓收费并未超过物价局的核定标准。能够查实的是,安福公墓超范围经营,对非本镇人员违规销售墓穴953座。
按照陆丰市民政局规定,公益性公墓每个墓穴占地不应超过1平方米,根据网贴显示,安福公墓实际每个墓穴的大小都在8到25平方米。该负责人证实,所建墓穴占地大小以6、8、10个平方较为普遍,无1平方米以下的墓穴。安福公墓一些墓位没有附火化证明或迁坟证明,这不免为一些违规土葬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 违法用地被罚
安福公墓
安福公墓除了殡葬涉及诸多违规之外,用地也属非法。陆丰市国土局2013年的专案调查结果显示,安福公墓分两期向省、市林业部门申请使用林地并获批准,第一期占用林地面积1.7公顷,第二期占用林地面积6.71公顷。尽管陆丰市国土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也将其列入公墓特殊用地规划区,但用地手续尚未办理,属于未批先用。陆丰市国土局对其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按照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对其罚款8万多元。

家属回应

2013年7月24日林耀昌家属在广州华威达酒店向媒体发布声明,参加的媒体有:CCTV、新华社、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新快报、信息时报、今日关注、今日一线、法制追踪、南方农村报、奥一网、大洋网、金羊网、南方法制网等。
林耀昌侄子林春强24日下午在广州向媒体高调宣称,网帖“广东‘坟爷’违规经营公益性公墓敛财数亿元(人民币)”是举报人林键国的一面之词,属于恶意诬告,其要为林耀昌洗刷冤情。举报人林键国当天则斥其行为非常荒唐。
林春强称,林耀昌管理陆丰安福公墓是受政府委托,有政府批文为证,其是在当地政府多次邀请后才决定投资安福公墓的,林键国的举报实属诬告。“关于林耀昌涉嫌非法占用耕地的罪名是不成立的。”
对于林键国指“林耀昌利用安福公墓敛财数亿元”,林春强予以否认,“安福公墓投资6000多万元,目前收入只有1000多万元,还在亏本经营阶段。” [5]

立案侦察

2013年4月3日,汕尾市人大代表林耀昌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被陆丰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经陆丰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陆丰市委批准,对涉及此事的责任人陆丰市潭西镇党委原任书记和现任书记、潭西镇政府原任镇长和现任镇长,市民政局原任局长、原分管殡葬管理工作的副局长和市民政局现任局长等领导干部进行立案查处。2013年5月2日林耀昌因涉嫌犯罪被罢免人大代表职务 [3]
2013年4月14日,陆丰市公安局对林耀昌发出“网上追逃令”。2013年7月,“坟爷”林耀昌被抓捕归案。林耀昌胞兄林耀宗在此之前也已经投案并被刑事拘留

案件审理

2014年8月21日林耀昌因欠下当地农村信用社巨额贷款逾期未还被起诉。汕尾市陆丰法院对该案在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开庭审理。庭上,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标的均没有争议,林耀昌对其提供的担保也予以承认。 [6]
实名举报人林键国表示,2013年12月,经广东省银监局、广东省农信社初步查实“坟爷”关联贷款6800万元,其后,他继续向有关部门举报“坟爷”林耀昌勾结他人涉嫌使用公司名义利用高评估抵押物价值进行骗贷的问题。近期,又发现“坟爷”伙同他人涉嫌骗贷近亿元的线索,已向广东省有关部门举报,汕尾市银监分局日前已回函告知受理。 [6]
2014年11月5日,东莞第二市区检察院正式回复媒体答复函称。答复函中称,应当以非法占用农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已于日前向东莞市第二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林某忠(林耀昌之兄)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决定对林某忠不起诉。
“坟爷”案开审
广东陆丰“坟爷”受审 曾违建3232处墓穴
2015年1月13日,备受关注的陆丰“坟爷”案有了最新进展。受广东省高院指定管辖,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此前受理该案,并计划于上午开审审理。“坟爷”林耀昌被指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此案刑事部分开庭审理距案发已过了近两年的时间。 [7]
庭审拒认罪
广东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2015年1月13日,东莞市第二法院公开审理林耀昌被指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庭审持续3小时。法庭上,辩方做无罪辩护,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8]
二审被追加行贿罪 当庭认罪
距离第一次开庭已过去大半年,2015年9月17日再次站上被告席的林耀昌被公诉机关追加了“行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称,2013年4月,林耀昌因涉嫌非法占用农地罪被陆丰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林遂找到好友吴某(另案处理),希望吴帮忙出面找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陈俊鹏(另案处理)说情,请求陈对林从轻处理。吴某答应,当月5日,林耀昌与吴某经商量后,决定由吴某约陈见面,乘机向陈求情。其间,林将现金20万元交给吴某,准备由吴转送陈。当日下午,陈应约来到览表村与吴见面,吴就林被立案侦查一事向陈求情。陈准备离开时,吴某将林事先准备好的20万元放到陈的汽车后备厢内。 [9]
2015年9月17日的庭审中,林耀昌对被追加指控的行贿罪当庭认罪,承认送了20万元现金给陈俊鹏,但认为其并无谋取不正当利益。“我被立案侦查是受了诬告陷害的,我以前并不认识陈俊鹏,当时是想找他解释一下事情的原委,以及我未经询问就被罢免人大代表的事情。送了钱后,陈俊鹏也没有为我求情,过了十多天我反而被通缉了。 [9]
林耀昌是否有自首情节,成为了昨天控辩双方辩论的一个焦点。林耀昌说:“我在立案前十个月,在接受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询问时就已主动交代,当时侦查机关还没掌握我的行贿情况。”公诉机关反驳称,林耀昌是在侦查机关掌握到一定的事实后才交代了上述情况。随后公诉机关还出示了侦查机关所提交的说明书,证明在林耀昌交代行贿事实前,侦查机关已获得相关证据。 [9]
庭审结束后,林耀昌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对于向陈俊鹏送钱的动机,他一再坚持“解释”的说法,他说自己在被立案侦查时,曾通过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反映意见,但均未被采纳,所以才想到要找陈俊鹏解释清楚。 [9]

一审宣判

2015年12月31日下午,东莞市第二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益墓园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批先建,非法占用林地,改变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林耀昌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林耀昌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还构成行贿罪。林耀昌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依法可对其所犯行贿罪减轻处罚。 [10]
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林耀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总刑期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10]
宣判后,林耀昌表示不服,要求上诉。 [10]
2016年11月,林耀昌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16年12月,林耀昌又因涉嫌骗取巨额贷款被警方立案侦查,此次举报人仍是林键国。因此在2017年9月20日,折合羁押期限后,林耀昌被刑满释放的当天,又被汕尾警方以涉嫌贷款诈骗罪依法刑事拘留。2019年10月,汕尾市中院认定林耀昌构成贷款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林耀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11]

重审判决

此后,举报人林键国仍继续举报称,林耀昌尚有“漏罪”未被追责。2020年10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2023年5月,汕尾市中院对林耀昌贷款诈骗案作出重审一审判决,林耀昌从贷款诈骗罪被改判为骗取贷款罪,刑期也从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6年。
2023年5月,广东“坟爷”贷款诈骗案重审一审判决林耀昌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12]

刑满释放

2023年9月19日,林耀昌刑满释放。 [12]

警方带走

2023年10月12日,刚刚刑满释放出狱23天的林耀昌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带走。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