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今(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這次會議的主要焦點,在於通過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人大委員長趙樂際聲稱,修訂後的「保守國家秘密法」,更進一步完善了大陸「國家機密」的對離職涉密者的監管制度。趙樂際也要求,在主要法律修訂之後,相關方面要儘快積極擬定相關配套措施。(葉柏毅報導)
根據大陸央視報導,大陸這次修訂「保守國家秘密法」的重點,在第15條、第19條與第46條。第15條確定了國家秘密的定義及其加密等級的具體範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單獨或會同有關中央機關規定。軍事方面的保密事項範圍,則由大陸中央軍委決定。第19條規定,各有關單位對於單位內的國家機密事項,應當按照保密事項範圍的規定,確定加密等級,同時確定保密期限、知悉範圍,並可以有條件地標注密點。比較重要的是第46條規定,涉密人員離崗離職後,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機關、單位應當展開保密教育提醒,清退涉密載體,實行脫密期管理;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不得違反規定就業和出境,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國家秘密;脫密期結束後,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對知悉的國家秘密,繼續履行保密義務。
報導稱,這次會議聽取了大陸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駱源所進行的「關於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案審議結果」報告。確認這次修法,更加完善地確定了保密事項範圍的原則,進一步規範定加密權限,細化涉密人員合法權益保障,完善涉密人員離職離職管理措施等。
同時,這次常委會會議的另一項重要任務,則是為召開大陸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作準備。根據先前決定,大陸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2024年3月5日在北京召開。